如何处理债权书中的不履行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5:42:01 356 人看过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民事诉讼法

(2013)》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指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8〕17号)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经公证赋予强制行为效力的债权文书不具有可诉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司发通〔2000〕107号)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各种借据、欠单;

还款(物)协议;

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债权人无法履行债务如何办
    因为债权人原因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一、何为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在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受领、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情形下,有权将标的物提存,所谓提存就是将标的物交付于有关的提存部门。标的物提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的孳息由债权人享有。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将标的物进行拍卖,提存所得的价款。将价款提存。标的物提存之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告终止。二、继承人失去联系遗产提存是怎样的继承人失去联系遗产提存是实在找不到就起诉,判给那份可以提存,如果一直没人领取,那么可以充公。提存是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
    2023-03-13
    185人看过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如何处置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将会被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以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形式优先受偿给债权人,因为抵押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权利,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一、双方自行约定的抵押担保期间是否有效双方自行约定的抵押担保期间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
    2023-06-25
    484人看过
  • 乙方延迟履行债务如何处理
    催告最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一、合同单方解除需提前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二、解除合同的期限分为哪几种情况解除合同的期限的情况有: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二、在对方当事人
    2023-03-10
    152人看过
  • 未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如何处理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借款人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这是借款人的义务之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例如是履行期限不确定的,则一方可以随时履行,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随时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三、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该条款,制定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
    2023-06-19
    63人看过
  • 先履行债务方如何维权
    先履行债务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一、担保合同中是否都具备不安抗辩权担保合同有不安抗辩权的。担保合同是指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二、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具有哪些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三种,具体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2023-03-09
    3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收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情况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前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款项,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定金返还给支付定金的一方。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不返还定金属于合同诈骗吗不返还定金是否属于诈骗要视情节而定。如果收取订金的时候隐瞒或者伪造了事实,并且目的即为非法占有订金,那么构成诈骗。如果属于正常的缔约失败,认为责任在对方而不返还订金,则属于普通的民事违约纠纷。对于已经签订有效合同,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约定内容且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对方无理拒绝可以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获得合法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
    2023-07-07
    430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婚姻中债务在方不履行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一方抚养孩
    • 债务人在监狱中债务人如何履行债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债务人在监狱服刑,不能亲自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清偿债务,委托时出具授权委托书。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债权债务关系中,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什么权利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
    •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债务人如何履行债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4
      一般而言,债务人如果能够提前履行债务,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作为债权人,虽然享有债权,但毕竟这个债权最后能否实现具有不确定性,要依赖于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那么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债务人如何履行债务?
    •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何时可以中止履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0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