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赔偿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03:50:13 415 人看过

在申请财政行政赔偿时,受害人需向财政局法规科提交赔偿申请书。若申请符合条件,财政部门应在2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若处理不成,赔偿请求人在2个月期满后3个月内可提起诉讼。在财政行政赔偿诉讼中,法院将依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照相关财政法律裁判赔偿争议。若财政部门向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或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需承担赔偿费用。

受害人在提出财政行政赔偿请求时,需要按照原则向财政局法规科提交赔偿申请书。

2、财政部门受理与处理。法规科在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赔偿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在2月内做出处理决定。

处理不成的自2个月期间届满后3个月以内,赔偿请求人可以提起财政行政赔偿诉讼。

3、财政行政赔偿诉讼。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照财政相关法律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4、财政行政追偿。财政部门向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或履行赔偿义务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财 政 部 门 处 理 赔 偿 申 请 的 时 间 限 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因此,财政部门处理赔偿申请的时间限制是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受害人在提出财政行政赔偿请求时,需要向财政局法规科提交赔偿申请书。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赔偿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在2个月内做出处理决定。处理不成的,自2个月期间届满后3个月内,赔偿请求人可以提起财政行政赔偿诉讼。在财政行政赔偿诉讼中,法院将依照财政相关法律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若财政部门向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或履行赔偿义务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因此,财政部门处理赔偿申请的时间限制是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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