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安全事故谁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1:35:47 74 人看过

一、承揽合同的安全事故谁负责

如果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一般由承揽人承担安全责任。如果定作人有过错的,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承担关系中定作人义务

(1)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提供材料。

(2)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3)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5)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6)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当选规定仍不明确的,定作人应当在交付工作成果的同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7)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由定作人支付。

(8)交付的工作成果毁损、灭失发生在定作人受领迟延后的,其风险由定作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口头承揽合同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处理
    如果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一般由承揽人承担安全责任。如果定作人有过错的,定作人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怎么处理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
    2023-08-17
    181人看过
  • 谁负责处理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根据我相关规范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有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的职责。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诚信守则》的通知市直接监察企业:为了进一步依法行政,严格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树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公正廉洁形象,现公布《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诚信守则》,并于即日起实行,请各单位予以支持和监督。《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诚信守则》具体内容如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人员要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违反程序规定调查取证。2.不得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3.不得收受现金、礼品及有价证券。4.不得在非正式场所议论、泄露案情。5.
    2023-07-05
    172人看过
  • 私人建房出现安全事故由谁负责
    私人建房出现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建筑施工许可证延期有哪些要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
    2023-06-25
    70人看过
  • 承揽人自己受伤谁负责
    一、承揽人自己受伤谁负责承揽方在承揽工作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其责任应当由自己承担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承揽合同有哪几种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
    2023-04-14
    415人看过
  • 装修承揽人死亡谁负责
    装修承揽人死亡谁负责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屋装修是承揽行为的,业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业主雇佣工人装修的,业主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应什么时候申请鉴定?1、如果签的装修合同本来就有约定,那就按约定处理即可。2、如果合同对什么时候去申请质量鉴定并没有相关约定的,那么一般在进行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时,对装修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后,就可以与装修方协商共同申请权威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到时候将以鉴定报告为判断依据。不过,最好是双方协议确定申请权威第三方鉴定,避免到时候可能出现的二次鉴定,造成不必要损失。如果经过房屋装修工程质量鉴定发现是不合格的话,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就可以了,要是没有关于这个的约定,或者房屋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属于违约内容的,那么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处理:1、找对方协商出现这种问题,现在可以积极地和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
    2023-02-26
    360人看过
  • 谁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要担全责?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一)追尾的。(二)逆行的。(三)倒车的。(四)溜车的。(五)开关车门的。(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5
    2023-04-19
    391人看过
  • 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主体是谁
    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主体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主体是谁承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4种。(一)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有:(一)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职责。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
    2023-06-04
    359人看过
  • 校园安全事故谁担责
    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途中以及在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如学校并无管理不当、无过错的,学校将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刚刚由市教育部门完成起草的《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下称《条例》草案)中,规定了学校可不对校园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的8种具体情况。记者昨天获悉,该《条例》草案已被送交市法制局审查。为广泛征求市民和有关机构的意见,市法制局已将该《条例》草案配合问卷放在了官方网站上,市民可登录http://fzj.sz.gov.cn/发表看法。去年我市召开“两会”期间,不少委员就提交了加快校园内外安全立法进程的提案,我市的校园安全管理立法由此被纳入议事日程,并由教育部门负责具体的草案起草工作。在《条例》草案中,幼儿园被详细列入草案所指称学校的范围之中。草案还规定了校园安全事故中,学校应负责任的9种情形、不须负责的8种情形、由学生监护人负责的3种情形,同时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安
    2023-05-03
    282人看过
  • 谁来负责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4种。(一)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责任主体的确定目前,农民建房普通采用承包的模式,即若干名劳动力聚合在一起,组成松散型的建筑小分队,由一名召集人(工头)负责揽活并领工,与房主谈妥报酬,包公不包料,只挣工钱的模式。根据这种情况,在施工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应是:工头、房主、伤亡者本人及其他有过错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其他负责人和
    2023-07-17
    103人看过
  • 谁应该对这个一揽子工程的事故负责
    法律咨询:建设项目事故责任人。当乙方叫工人去做建筑工程时,发生了一起事故。事故也是在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发生的。谁负责?甲、乙双方应承担多少责任?律师回复: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责任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人。第二十四条提倡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肢解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承包给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承包给总承包单位;但是,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不得分割成若干部分发包给若干承包人。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由工程承包人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委托承包人采购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建
    2023-05-07
    371人看过
  • 承揽人发生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中,一般造成他人损害,由承揽人承担责任,与委托人无关。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1.如果经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约定的,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该原材料,因承揽人保管不善,造成原材料损失的,由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承揽人应当承担该原材料在承揽人占有期间的毁损、灭失的风险。2.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承揽人负有通知义务。即定作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有错误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或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或存在可能影响工作质量或者履行期限的其他情形,承揽人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答复并采取相应措施。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人怠于通知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揽人承担。3
    2023-07-21
    372人看过
  • 工地安全隐患导致工伤事故,谁该负责?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的,通常是由雇主、工程的发包方或承包方负责任。因为劳动者在从事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那么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何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这点尤为重要,加强对新入厂学习的新手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操作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有许多工厂在招工录用时,对这方面可能不够重视,大部分工厂是老手带新手的方式进行言传身教,当然这也是必要的,但是这代替不了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要让员工牢牢树立这方面的意识,培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进一步熟悉操作规程,从而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工伤事故。2、及时交纳工伤保险。有很多企业,往往不会对新入职的人员交纳工伤保险,以节约企业开支。这要分几个方面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企业是属于那些易工伤
    2023-07-01
    420人看过
  • 在电梯上出事安全由谁负责
    一般来说,电梯都有专门的公司负责定期的安检和维修,电梯的安全也主要是靠他们。当然,当电梯出事故时,他们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在1月18日下午,沈阳市电梯责任保险机制正式启动。某公司一部电梯一年交100元保费,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个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赔偿,乘客在被困电梯内滞留40分钟到一个半小时的,可以获赔200元,超过一个半小时的,可以获赔400元。电梯**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受到伤害,可以获得最高30万元的赔偿。而且,市民在乘坐“被保险”的电梯时,一旦发生电梯事故,可以马上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对受伤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多家部门追究相关责任,有效避免了责任推诿。不过目前最大问题就是由谁来投保存在争议,电梯涉及生产商、使用单位和**公司等各个部门,谁来出这笔钱是面临的主要问题。电梯是小区物业管理中一个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与业主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高层住宅收取电梯费
    2023-06-13
    1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究竟是谁的全部负责?
    连环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是: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4.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开公车违章罚款应该由谁负责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员工开公司车违章的,属于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违章的,罚款应当由公司承担。如果是司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违章的,司机应该与公司共同承担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
    2023-07-05
    49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谁负责承揽合同安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是结果交付合同。承揽人对承揽结果负责,其在完成承揽任务中的安全自行负责。如果基于定作人的指挥、安排导致承揽人在承揽合同中受到安全损害,应由定作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罗浩律师建议: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提前将工作要求告知承揽人,对于承揽人的承揽过程不
    • 承揽合同当中没有签订协议,如果工头出了安全事故由谁负责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有雇主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
    • 承揽合同中安全的责任在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般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安全责任怎么来划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16
      一般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发生安全事故,安监局确要处罚定作人安全事故瞒报,合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5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负约定的报酬的协议。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则承揽人在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并向定作人交付了定作物后,才能获得报酬。;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的定作物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若承揽人是瑕疵履行即交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