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终审宣判,3名未成年男性因为轮奸幼女均被判处了重刑。
2007年9月3日晚,家住河池市金城江区的卢某和河池市某中学在校学生姜某、蔡某等三名未成年男性,在金城江城区铁路中学附近遇见未满14岁的女生赵某及同伴,卢某向姜某、蔡某提出利用药物引诱对赵某实施强奸。在卢令的提议下,众人在一家旅社开房,姜某、蔡某购买药物和矿泉水并将药物灌入矿泉水瓶内,邀请赵某等人一起玩牌喝水。赵某喝下灌有药物的矿泉水后身体不适,卢某支走赵某同伴后,强行与赵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姜某也强行与赵某发生性关系,蔡某欲与赵某发生性关系未遂。
同年10月9日,赵某的父亲得知此事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姜某、蔡某抓获归案。同日,卢某在父亲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检察院向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金城江区法院认为,卢某、姜某、蔡某以玩牌喝水、药物引诱的方法,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三人轮奸幼女,应当从重处罚;卢某、姜某为主犯,蔡宙臻为从犯。卢令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且作案时不满16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蔡某作案时不满16周岁,姜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且认罪态度较好,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2008年5月20日,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姜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蔡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被告人卢某上诉称自己是初犯,又未满18周岁,已认识自己的错误,要求再给予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某上诉称,虽明知同伙有强奸被害人的意图,并为同伙提供资助和便利,但其无强奸犯意,也未实施强奸行为,要求适用缓刑。2008年7月7日,河池市中级法院二审立案。
9月10日,在查明事实后,河池市中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的定性、量刑均是适当的,审判程序也是合法的,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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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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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幼女处罚具体规定, 未成年人强奸幼女会判刑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11、要看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 (1)不满14周岁的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实施任何犯罪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强奸幼女,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时才需要负刑事责任。 因此,若是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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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14岁女孩, 强奸未成年少女会判死刑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是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属于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t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t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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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轮奸未成年少女判多久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4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刑期判多久,应结合案件的事实和情节,以及是否造成受害人严重后果等l综合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