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呆账核销和债权维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9:11:38 92 人看过

近年来,各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都在积极向其总行申报核销呆账。及时申报核销呆账既是真实、审慎地反映经营成果的要求,也是当前降低不良资产比率的渠道之一。各家银行都想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这对防范金融企业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及时处置资产损失,准确核算损益,有效保全资产,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我国的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银行呆账核销工作的着眼点:一是银行在核呆工作中应与清收及信贷发展相结合,突出保全二字。对所有不良贷款包括呆账,一律指定专人大力清收,而且对维护呆账债权更强调紧迫感和合法的强力手段,逐户清收。申报核销的同时继续清收,且对已经核销的呆账,继续清收,维护和完善法律文件,使呆账债权在法律意义上不灭失。对一些诉讼时效已经丧失和担保期间已经超期的呆账债权,要努力延续诉讼时效和担保期间。核呆工作的直接任务是处理历史包袱(呆坏账),同时也应当是对银行经营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深刻思考。在核呆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有代表性的核呆案例,分析呆账形成的内、外部原因,尤其是对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要求。

二是账销案存的实质是保全。账销案存不仅是对已申报核销呆账而言,而且是对已经核销而言;不仅仅是指呆账贷款档案和资料妥善保管的案存,更有积极主张债权,加大追索力度、减少银行损失的含义。呆账核销,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笔勾销,而是银行内部对损失款项的账务处理过程。有关情况不仅不能对债务人泄露,更不能表示放弃债权,而且还要继续保留追索权,并对已核销的呆账及其利息(坏账)以及核销后应计利息继续催收。对已经核销或者已经申报核销的各类呆账贷款,认真进行梳理,区分债权性质、实现的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区别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账销案存。追索这类债务可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如内部招标追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追索等。

对已核销的呆账债权,应建立台账管理和进行表外登记,单独设立账户管理和核算,并继续计算核销后应计利息。对每户呆账贷款(含已核销和已申报核销的)均应指定专人区分类别,采取相应对策,进行管理和催收,如,对破产终结类的,加大对破产企业债权的清理与追索,对三无类和执行终结类的,要加大对企业以各种方式转移、隐匿资产的清查和追索。对账销案存,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和奖惩政策,奖罚分明。要重奖清收呆账贷款(包括已申报核销和已核销)的有功人员。而对于档案管理不善而造成银行债权证据灭失的,对于因人为因素怠于主张债权,造成银行损失程度加重的,对于违反呆账核销保密制度,对外泄露应保密事项的,对于违反规定向债务人表示放弃呆账债权的,银行对其责任人应当予以严肃处理。

现行制度的有关问题及建议:核销的条件不应以外部司法机关的证明为标准。现行制度把外部司法机关的破产终结、执行终结以及行政机关的有关证明文件等外部材料,作为贷款损失的主要证据,以作为呆账核销的主要条件和标准。

呆账核销本是银行内部对损失款项的评估、认定和账务处理,其损失的认定,不应以外部一些机关的证明材料为主要依据,使银行核呆工作程序过于繁杂,在获取这些证明材料的过程中加深了企业逃费银行债务的意识和行为。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的局部利益,协助企业破产逃债。

另一方面,按照现行的核呆规定,即使是企业早已关闭、注销,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却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诉讼、执行破产清算等,无谓地支付高额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费用,造成大量的人力、物质和资源不必要的浪费。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借鉴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将银行当作真正的市场主体,由各国有商业银行自主评估、认定和处理呆账,以有利于银行降低核呆成本,强化呆账债权的维护和追索。

财政部驻各省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具体负责对各地国有商业银行呆账核销的审核把关,不仅给其增加了相当的工作量,由于审核把关的职责,从而弱化了财专办对核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财专办既要当好运动员,又要当好裁判员,确实勉为其难。笔者认为核呆的审核把关应交由各行的一级分行和总行把关,而财专办应强化的是核呆检查和监督。

由于缺乏政策和手段,银行对已核销呆账做到账销案存、继续追索非常艰难。对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赋予银行更多的有效手段,给予更多的政策,指引更多的方法和工作技巧,例如内部或对外招标追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追索,以及转让、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处置,包括允许重奖等激励措施。由于法律环境的局限以及有的地方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银行难以发现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呆账企业的有效财产,应当允许银行向提供财产线索的外部人员支付报酬,或者按实际收回的金额给予高比例重奖,以利于银行实现呆账债权。但按现行财务制度,银行无法这样操作,建议出台相应的政策。

对于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类的呆账核销,后又发现企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国家立法应当赋予银行在经过必要而又简化的程序(例如经过人民银行)后,向人民法院直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合法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呆账核销相关文章
  • 完善中国银行业呆账核销问责制度
    关于完善中国银行业呆账核销问责制度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600036论坛资讯)行长马蔚华近年来,各商业银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陆续建立起不良资产问责制度。但在问责工作的实践当中,尤其是呆账核销的问责中,对于已离职的责任人,经常出现不配合问责调查工作以及责任认定后处罚措施无法实施等问题。为此,本委员建议由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牵头,建立跨银行的中国银行业呆账核销问责制度,对已离职,特别是离职后又在他行任职的责任人,在责任调查、责任认定以及责任追究方面建立相应的机制,使不良资产的问责制度真正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一、背景及问题近年来,各商业银行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着力强化不良贷款问责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不良资产问责制度,明确规定了问责的程序、责任追究的范围、具体的责任行为、责任界定的依据、责任处罚标准和措施等,并由专门的问责机构对授信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实施及授信后管理处置、授信档案管理等环节存
    2023-06-08
    370人看过
  • 呆账该如何核销?
    我国的呆账核销制度是从1988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开始的。中间历经1992年、1994年、1998年的几次修订。按照这些规定,除借款人破产、死亡或意外事故外,其余认定要经国务院的批准,才能核销。目前呆账核销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中规定:可核销的呆账包括债权和股权,包括本金和利息(或股息),息随本清;明确“账销案存”、继续追索的概念和要求;确定以法院执行终结裁定书、破产终结裁定书、工商局注销企业营业执照证明等法律要件作为呆账核销的主要依据。2002年为了增强国有银行的竞争力,财政部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加大了呆账财务管理办法的改革力度,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第一是放宽呆账核销的条件,只要是金融企业,按照法律程序不能追回的贷款,都可以由企业自主界定为呆账并及时核销
    2023-06-04
    180人看过
  • 对一起银行违法核销呆账案件的思考
    应该说,这是一起新型的严重的金融违法案件。作为核销呆账申报及审批主体的银行无论是在内部控制建设、管理监督工作还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急需引起业内人士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严重失效良好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体系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健全性和有效性是内部控制发挥作用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没有制度规定,银行业务无章可依;有制度不履行,制度将形同虚设。岗位分设、内部牵制是建立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银行系统呆账核销的申报要由信贷、资产保全、独立稽核及会计等多个业务部门来共同完成。本案中资产保全(风险处)部门和信贷部门之间进行了串通,篡改了信贷档案和核呆档案,采取将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合同变更为有诉讼时效的贷款合同,将抵押贷款改为信用贷款等手法,为与法院联手造假取得核呆手续打下了基础。内部控制因内部串通不能发挥应用的作用,独立稽核的职能本案也没有体现,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小金库、账外经营
    2023-06-08
    239人看过
  • 银行申报核销呆账必须提供哪些材料
    银行发生的呆账,提供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从计提的呆账准备中核销。银行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的原则。银行申报核销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人或者被投资企业资料,包括呆账核销申报表(银行制作填报)及审核审批资料,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材料,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和担保方式、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2、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的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有关文件等;3、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2023-06-08
    80人看过
  • 不得作为呆账核销的债权或股权有哪些
    下列债权或者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核销:(一)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银行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追偿的债权。(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者悬空的银行债权。(三)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者造成悬空的银行债权。(四)银行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五)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银行债权或者股权。呆账核销的要点和流程(一)总体要点:呆账核销审查要点主要包括呆账核销理由是否合规;银行债权是否充分受偿;呆账数额是否准确;贷款责任人是否已经认定、追究。(二)总体流程:银行发生的呆账,经逐级上报,由银行总行(总公司)审批核销。对于小额呆账,可授权一级分行(分公司)审批,并上报总行(总公司)备案。总行(总公司)对一级分行(分公司)的具体授权额度根据内部管理水平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一级分行不得再向分支机构转授权。银行核销呆账,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填报呆账核
    2023-06-13
    214人看过
  • 呆账核销认定条件
    商业银行核销呆账准备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借款人破产、死亡、灾害等情况,以及国务院批准的逾期贷款。核销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及时冲销呆账。外汇贷款损失应购买外汇冲销,不得提取现汇。 呆账准备金的核销应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被破产,经过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经国务院专案批准的逾期贷款。 商业银行提取呆账准备金,冲销呆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只有在法律的程序下和范围内,商业银行才能核销其呆账准备金。商业银行提取的呆账准备金用于弥补商业银行的下列损失:(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被破产,经过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
    2024-01-05
    132人看过
  • 企业破产银行债权难维护
    温州市政府相关人员坦言,处理企业破产,最难的是协调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在不少企业的破产案件中,银行都作为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出现。徐建新介绍:在债权人会议中,银行债权人对涉及债权人表决的事项很少投同意票,一般以投反对票或者弃权居多。破产重整程序中涉及债权人表决的事项不少,其中最重要的重整计划草案需要债权人进行分组表决,银行债权人通常都是最大债权人,却由于各种原因很少投同意票。实践中法院对强制批准程序的适用特别谨慎,因此重整计划表决通过难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影响了破产工作的顺利推进。银行人士介绍,在企业破产案件处理过程中,金融债权受偿率不高。破产程序是对破产企业所有债权人进行公平授偿。破产财产需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企业职工债权、社保税款等各种费用以后,才对涉有抵押的担保股东贷款进行授偿,并且是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的。另外,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已经采取保全措施要予以解除。执行措施要终止,这对已经申
    2023-06-05
    382人看过
  • 呆账核销有哪些误区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进行了多次修订。呆账核销制度的不断改进,解决了多年来金融企业核销难、核销成本高的难题。但在核销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部分人员对核销政策理解不到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结合呆账核销工作经验,总结了呆账核销的五大认识误区,供大家参考。误区一:呆账核销只是简单地将资产从表内转到表外的账务处理过程,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总则第一条明确指出,呆账核销是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及时处置资产损失,切实提高资产质量,充分实现资产保全,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的一项制度。其目的和意义是非常重要的,绝非简单的账务处理。笔者认为至少有六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真实反映资产负债状况,二是降低不良贷款,三是实现信贷资产的分类管理,四是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五是总
    2023-06-04
    344人看过
  • 呆账核销是什么意思
    一、呆账核销是什么意思呆账仅表示目前无法解决,例如企业一段时期内对所贷款项没有偿还能力;国家所谓的核销呆帐是指强制银行将已有的贷款帐务消除,并给与一定补偿(额度视情况而定)的办法,因此对于银行来说绝对是一种损失。国家核销呆帐手段的主体一般是享受国家政策扶植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银行,例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二、呆帐核销的条件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被破产,经过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4、经国务院专案批准的逾期贷款。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户、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的原则。三、呆账核销会计处理申报银行发生的呆账
    2023-06-08
    122人看过
  • 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维护银行债权
    为促进银企、银行间互信互惠关系,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维护银行债权,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4月27日,开封银监分局联合市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全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协议签订大会。15家银行业机构负责人与首批41家客户逐户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协议,涉及贷款余额49.52亿元,占全市银行业对公贷款余额的7.9%,这标志着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在我市银行业全面实施。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是中国银监会、河南银监局2016年一项重点工作,旨在构建各债权人一致行动的平台,推动债权银行精准发力、分类施策,实现既充分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又有效保全银行资产的目的。开封银监分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秦志锋亲自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制订下发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推动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建立有效运行机制,发挥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加强全市
    2023-06-05
    98人看过
  • 怎么对呆账核销进行管理与监督
    呆账核销的管理与监督具体如下:(一)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二)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责任追究制度。(三)金融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各监管部门报告责任追究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在认定责任人后2周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在1周内书面向各监管部门报告。行政单位对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有什么规定行政单位对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规定如下: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同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事后监督和管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对当地中央直属国有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呆账核销的监督管理。每年累计检查覆盖面原则上应不低于金融企业当年核销呆账金额的20%。各级财政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和弄虚作假核销呆账,以及应当核销呆账而不核销、隐瞒不报、长期挂账等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除按照有关规定对金融企业进行处理和处罚外,要责成金
    2023-07-24
    235人看过
  • 银行债务怎样核销
    债权债务纠纷
    银行债权债务转让程序:1、确定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双方约定、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不得进行转让;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3、债权转让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4、债权转让需要办理相关的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一、民法典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债权转让吗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纠纷包括债权转让产生的纠纷,债权转让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或者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
    2023-03-07
    229人看过
  • 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对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计提呆账准备。金融企业不承担风险和还款责任的委托贷款及代理贷款等资产,不计提呆账准备。第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的风险大小确定呆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呆账准备期末余额最高为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的100%,最低为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的1%。呆账准备必须根据资产的风险程度足额提取。呆账准备提取不足的,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金融监管部门有权要求金融企业定期提供其呆账准备提取情况(包括计提呆账准备的资产分项、分类情况、资产风险评估方法、呆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变更情况)和呆账核销情况,有权要求金融企业根据其资产的风险程度足额提取呆账准备。第九条呆账准备以原币计提,即人民币资产以人民币计提,外币资产以外币计提,人民币和外币呆账准备分别核算和
    2023-06-08
    318人看过
  • 银行呆账贷款指的是什么,银行呆账贷款是否是真的
    什么是银行呆账贷款?银行呆账贷款是真的吗?银行呆账贷款指逾期(含展期)3年以上(含3年)作为催收贷款管理,按规定条件确认为呆账损失,尚未批准,准备核销的贷款。什么是银行呆账贷款什么是银行呆账贷款?简单一点来讲,呆账贷款就是贷款人已经基本确定了借款人不能偿还的贷款。指逾期(含展期)3年以上(含3年)作为催收贷款管理,按规定条件确认为呆账损失,尚未批准,准备核销的贷款。银行呆帐贷款的内容:1、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4、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5、贷款本金逾期两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
    2023-05-08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商帐追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呆账核销是指金融企业按财政部呆账核销管理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核销条件的不良资产按规定程序申报,经上级部门批准使用企业提取的呆账准备金,进行内部账务处理的行为。 呆账核销是金融企业一项长期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真实反映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状况,... 更多>

    #呆账核销
    相关咨询
    • 呆账核销意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3
      关于呆账核销意见,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普遍执行的是贷款四级分类制度。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即“一逾两呆”合称为不良贷款。
    •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
      1、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2、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3、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
    • 如何对呆账核销进行管理与监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3
      呆账核销的管理与监督: (一)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 (二)金融企业必须建立呆账核销责任追究制度。 (三)金融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各监管部门报告责任追究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在认定责任人后2周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在1周内书面向各监管部门报告。
    • 信用卡呆账怎么和银行协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30
      跟银行协商呆账的方法: 1、首先向银行表达之前逾期的困难,并且保留逾期之后暴力催收的证据,跟银行进行沟通,说明自己并非恶意逾期。 2、向银行表达还款意愿,说明本次是来沟通还款的,但是希望银行可以减免一定的利息。 3、如果银行不同意减免利息,那么只能按照呆账的实际金额进行还款。 4、把呆账全部结清以后,要求银行将呆账记录进行更改,改为逾期记录。 5、一般情况下呆账结清以后,银行都会同意向征信中心提出
    • 呆账核销的审计报告要怎样走账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1、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即“一逾两呆”合称为不良贷款。 2、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不良资产界定的标准为期限: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贷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 3、呆账的核销不再需要经财政当局批准,呆账核销不是放弃债权,对债权债务关系未终结的债权还要继续追偿。仅需提取普通呆账准备金(为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