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时要注意的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21:00:25 147 人看过

(一)明确医疗事故等级

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方认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因素。所以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就该医疗事故有了明确的等级鉴定,且该鉴定必须是双方都予认可的。

(二)详尽医疗事故原因

患者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应当详细写明医疗事故原因,即医疗机构在该事故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

(三)赔偿数额和给付时间

作为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核心,赔偿数额应当精确全面,有理有据。赔偿款项给付时间应当具体确定,不宜用“大约、左右、大概”等约数字眼。

(四)违约责任

在协议书中应当增加医疗机构逾期不予给付赔偿款项,由此延误患方治疗,病情恶化的后续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付款事宜。

一、各等级医疗事故赔偿指数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一)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二)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三)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四)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五)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六)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七)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八)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九)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十)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二、医疗事故赔偿中的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中的举证责任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在因果关系和过错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是由法官推定,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在就医期间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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