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雇佣合同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5:53:19 305 人看过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两种法律关系的责任主体问题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亦即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以及如何承担是截然不同的。具体而言:

首先,如果当事人之间成立雇佣关系的话,无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还是自己遭受人身损害,原则上均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面,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且雇主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雇员追偿。

另一方面,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自己遭受人身损害的,仍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雇员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雇佣关系以外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话,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其次,如果当事人之间成立承揽关系的话,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无论是对第三人造成损害还是造成自身损害,原则上定作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之间成立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对于确定责任主体的问题有着重大的影响,而一个主体被认定为雇主还是定作人,将直接影响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承担多少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1.控制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对受雇人劳务的实施就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对劳务的时间、劳务的地点、劳务的方式等,雇用人会在受雇人劳动的过程中随时提出要求。而承揽买的是结果,定作人只能约定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地点等,一般不能直接指挥工作的过程。2.人身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佣人对受雇人会有一定的要求,具有人身信任的关系,因为不同的人提供的劳务是不同的。承揽则不同,定作人购买的是工作成果,只能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提出要求。3.条件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应当提供工作的场所和条件,雇用人不提供的,受雇人有权要求雇用人提供。而承揽人没有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和条件的权利。4.报酬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的大小是与付出劳务多少相适应的。
    2023-06-20
    264人看过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之完成,是以提供通过劳务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3)债务不履行时,两者判断的标准不同。承揽属于交付成果型的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而雇佣不涉及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工
    2023-02-04
    158人看过
  • 加工承揽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与加工承揽关系的主要区别为:1、雇佣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加工承揽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加工承揽者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雇佣则是履行中所生风险由接受劳务的雇佣人承担。3、承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雇佣关系的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佣人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要听从雇佣人的安排、指挥。一、民法典的承揽合同有哪些规定民法典中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有:1、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2、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二、法律上怎么判断什么是承揽合同法律上按照以下要件判断是否为承揽合同: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
    2023-04-01
    431人看过
  • 找人帮忙拆房子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案情】雷某经人介绍找到丁某,称其需要雇请人将旧板房拆除并移至另一地安装,雷某支付劳动报酬。丁某同意后邀请自己的哥哥丁某某夫妇及自己的妻子胡某一起做并领取报酬。胡某在安装过程中受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将雷某诉至法院。【分歧】胡某与雷某之间属于何种法律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胡某是按雷某要求拆除、搬运、安装旧板房,以获得报酬,两者之间是雇佣关系。第二种观点认为,丁某按雷某要求将旧板房包拆、包运、包安装到指定地点,丁某和雷某之间形成承揽关系。丁某和胡某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劳动者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法律关系,其目的在于提供劳务。承揽和雇佣的主要区别在于承揽关系的独立性,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完成并交付工作
    2023-03-09
    427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应如何判别
    通过上文对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概念与特征的剖析,可以看出二者在当事人地位、工作性质、人身依附关系、合同义务可否转移、工作时间上都存在不同。但是,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二者在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方面的关键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归责原则不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由此可见,在雇佣关系中,对雇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在承揽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承揽关系对定作人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定作人对承揽人所承担的责
    2023-05-03
    230人看过
  • 浅谈审判实践中如何区分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
    先看两个现实审判中遇到的案例。案例一:A以每夜50元的价格雇佣B为其开出租车,双方合作多年。某日,B脚部受伤,未告知A,仍继续驾车营业,后因刹车不及时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受伤且车辆损坏严重。案例二:A、B、C系同村村民。A想改造住房,请B粉刷外墙,双方合同定价为40元每平方米。后B发现工程量较大,就请曾长期合作建房的C来帮忙。工钱为70元每天,但未签订合同。后C因脚手架断裂从脚手架上摔下,严重受伤。问两案例中当事人之间分别是什么关系?又应承担何种责任呢?用工关系主要有三种,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在此,笔者主要是想区分民间广泛存在的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雇佣损害赔偿和承揽损害赔偿各存在着两种情况。雇佣损害赔偿的两种情况是:一种是雇工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一种是雇工执行职务自己受到损害。前者指雇员按雇主的意旨完成雇主交付的任务中致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
    2023-06-09
    243人看过
  • 吊车属于哪种雇佣关系或承揽关系?
    属于交通运输管理处管理。属于行政管理部门,运管处有以下职能: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公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2.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订本地区待业发展规划3.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货物运输经营(含非营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道路站(场)...4.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工作。雇佣关系劳务关系工伤雇佣关系是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但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要求雇主承担各项赔偿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
    2023-07-19
    413人看过
  • 运输合同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在审判实务中,雇佣关系与运输合同关系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其一,两者的标的不同。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方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佣关系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而运输合同关系的标的物是货物或是旅客,其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量的完成,以提供通过劳动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在雇佣活动中雇员所提供的是劳务,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提供的是运送行为,承运人完成运送行为必须借助运输工具,否则运输行为便不能实现。其二,两者取得报酬的方式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体现为工资,由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较为稳定、长期,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因此雇员取得报酬的方式也比较固定,呈周期性,通常按劳动时间来计算报酬,一般是按星期或月来结算。而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获取的报酬是运费,纯粹是按物化的劳动成果来计算报酬,通常按趟次、运量来结
    2023-02-04
    56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
    一、首先对于“雇用”一词,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其含义,仅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同的人群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外资企业,“雇用”一词用得十分的广泛,凡是支付金钱的都叫做“雇”,比如:雇员、雇主、雇工、雇聘律师、雇散工等等。在这个含义上的“雇”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委托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在内!在国外,特别港澳台地区,“雇”就专门指聘请劳动即劳动关系。这在立法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香港的《雇用条例》、《雇员赔偿条例》等等。但在国内,由于原来的劳动关系属于固定工,与临时聘员(即所谓的“雇”有所区别,即使后来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传统观念上的与“雇佣”的区别仍然保存了下来,所以大家都经常的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出来。由于我国的劳动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雇佣”一词作定义或解释,所以其实如此讨论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雇佣关系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因此,在这篇分析中,我将尽量得避免
    2023-03-02
    172人看过
  • 哪些是承揽合同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1、承揽合同关系是承揽人按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工作具有独立性,强调履行的协作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一、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
    2023-06-19
    334人看过
  • 雇佣关系合同范本怎么写
    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不具备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要求: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为。2、在该工作范围内乙方应服从工作需要,并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调动及工作时间变动。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三、雇佣保护和工作条件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雇佣保护用品。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四、工作报酬待遇:1、甲方按照乙方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乙方月薪酬费用。因乙方属于退休人员,甲方将不承担其社会保险费用。2、乙方每月薪酬为薪酬已包含乙方全部待遇。甲方每月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
    2023-04-13
    151人看过
  • 纯合同劳动是雇佣关系吗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纯承包人是否属于雇佣关系取决于具体情况。承包人在发包人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劳动关系。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造成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的,他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第二,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合同的特点:1、承包人独立提供劳务的合同;2、合同的标的物具体;3、有两项服务和报酬的合同;4、有无承诺的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和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提供服务,用人单位向提供服务的劳动者支付劳
    2023-03-26
    469人看过
  • 雇佣关系应该怎么签合同
    签订雇佣合同的,具体应当写明雇佣关系双方的基本信息,雇佣的要求,雇佣的期限,雇佣的时间和报酬,违约责任等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但要不要签订雇佣合同,由雇主与雇员协商确定。一、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给付劳务性质不同。雇佣合同中,受雇人仅为一定的目的而劳动,即在一定时间内服劳务而已,侧重劳务给付的过程;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需为一定劳务给付,并且服劳务的结果即工作成果所有权之转移为合同主要内容,劳务给付与工作成果之间有不可分之关系,侧重劳务给付的结果,即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的是劳动成果。2、签订合同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选任雇员时,是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于自己的要求,雇员则从劳动报酬是否达到自己的要求,而缔结雇佣合同的;而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选任承揽方是以承揽方的技能、生产设备或生产规模、信誉等能否胜任工作为条
    2023-06-28
    414人看过
  • 雇佣关系必须有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
    2023-03-15
    77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承揽关系,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承揽关系是指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完成一定工作未内容产生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它们有以下区别: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
    • 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5
      想要具体地了解承揽合同关系跟雇佣关系,先去了解一下承揽合同跟雇佣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吧。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特征:1、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是双务、有偿合同;4、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
    • 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5
      承揽关系是指承揽合同两方当事人基于完成肯定工作未内容产生的法律关系。 承揽关系分别于聘用关系,它们有以下差别: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肯定的工作并托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由于有的雇员在事实上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
    •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1.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的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具有独立性,自始至终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承揽人只对劳动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在雇佣关系中,劳动报酬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的,报酬的数额一经确定后,雇员一般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稳定的报酬,
    • 承揽合同是职工与雇佣关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6
      承揽合同应当属于雇佣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劳务,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然后定作人支付报酬。因此承揽合同应当属于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