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竞业限制企业保密措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7:20:40 159 人看过

保密协议通常应包括以下条款:一是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公司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公司前可否承受了对原公司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如未承受此类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表明或保证,如“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受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承受了对前单位的保密义务,则应保证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本公司服务。二是义务明示条款。此条款主要是把法定的、默示的保密义务明示为合同义务。员工应保证对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知悉的本公司的商业秘密承受无要求的保密义务。三是公司商业秘密范围条款。首先,按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区分,列举所有隶属本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其次,对该员工所任职位牵涉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进一步的详细限定。四是员工义务的具体描述。如:对上述所列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内部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复制、披露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及文件副本等。五是对公知领域的排除。此款主要是给员工以对某些保密信息的秘密性提议分别看法的机会。“如果能证明有关信息无秘密性,那么该工人能够解除对该信息的保密义务”。六是职务成果条款。应包括员工任职期间的产生成果应及时报告。对职务成果的实施、转让、归属等明确商定,对于非职务成果应由公司确认。并限定对职务成果的奖励和报酬的额度或比例。七是去职后保密信息载体的交还。八是关于赔偿。明确由于公司已经支付员工薪水、奖金等劳动报酬,上述保密义务作为员工的忠诚义务的重要体现,不以任何额外报酬支付为对价。能够考虑将员工现有薪水中的一部分的名目列为“保密津贴”等。并商定员工去职后承受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赔偿为要求。九是违约职责。可根据违约的分别情形商定违约金。竞业禁止协议既能够单独签订,也能够作为保密协议的部分条款的形式来体现。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议,虽然都是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为目的,但还有很大差别。如保密协议商定的保密范围能够尽可能的宽一些,而竞业禁止由于是对员工择业自由这种基本劳动权利的限制,其范围不应过宽。如果过宽,在产生争议后会惹起对公司不利的司法干预。竞业禁止条款主要包括:

一、限制范围条款。包括时间、地域、限制领域等。限制领域,如从事某种技术、产品、经营、服务等的公司或工作职位。地域是指在商定的地域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时间是指去职后多少年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关于限制领域的具体内容能够结合本行业或本公司的特点,另外制定内容详尽的附件。

二、禁止劝诱去职。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去职。此条款意在防范近年频繁出现的员工集体叛离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做法。

三、赔偿费。作为对员工牺牲肯定程度择业自由的赔偿,公司应支付肯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赔偿金。具体准则可由两方商定或执行相关行业或地方的限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条款:保护企业竞争力的举措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如何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有哪些分类怎样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分类法律解读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
    2023-07-03
    292人看过
  • 保护商业秘密:企业采取了哪些措施? (保留原名)
    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保密制度首先在宣传、组织、监督、查处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2、通过行政机关进行保护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被侵害人可以向侵害人所在地或侵害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保护。商业秘密技术保护措施有哪些(一)制定保密规章作为现代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健全,尤其是对商业秘密的保密要求、商业秘密的管理办法等应尽可能全面、详细。(二)签订保密协议单位与正式员工、临时工,甚至试用期人员都要签订保密协议,对于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离职时应要求其出具保守商业秘密的承诺书。(三)秘密内容分散控制将商业秘密的内容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管理,尽量避免让一两个人掌握商业秘密的全部内容。(四)采取保密技术权利人应对商业秘密采取合理的技术性保密手段,如含有秘密的文件应加设密码,并注意每日更新。(五)设置保密措施设置保密措施,如保险柜、
    2023-07-07
    62人看过
  • 保密协议中没有涉及竞业限制合理吗?竞业限制限制对象有哪些
    一、保密协议中没有涉及竞业限制合理吗?保密协议中没有涉及竞业限制合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保密协议是否要约定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决定的,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在保密协议里约定竞业限制。二、竞业限制限制对象有哪些竞业限制限制对象有: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5.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
    2023-06-26
    424人看过
  • 保密与竞业限制――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2008年2月6日,孙先生与上海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孙先生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职务,每月工资13600元,合同期限三年,同时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该协议约定:孙先生在科技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科技公司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孙先生在离开科技公司后的两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科技公司相竞争的业务;科技公司在孙先生在职期间每月的工资中增加1360元作为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金;如孙先生违反双方约定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孙先生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70000元。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每月除支付孙先生工资外另行支付保密费及竞业限制补偿金1360元。2008年5月,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科技公司为孙先生办理了退工手续。同月,孙先生至上海某信息公司工作,担任该公司销售经理一职。科技公司得知后,认为孙先生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2023-06-10
    192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
    竞业限制条款体条款如下:(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区域应以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区域为限;(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大缩小,甚至失业,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可以在实践中与劳动者协商确定。(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吗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8-07
    412人看过
  •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几种保密措施:(一)物理性防范措施物理性防范措施主要指从机构安全体系方面,对保守商业秘密采取的最基本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有着极其明显的效应。这些物理防范保密措施包括:(1)厂区的安全设置;(2)特别的保密区域(如生产车间、检测间、研究室等)或保密室;(3)严格的出入制度和监督人员;(4)废弃物的处理;(5)保密区域的隔离措施,等等。(二)保密规章制度保密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合理、合法、切实、可行。规章制度如果过于琐碎,会与工作不适应,因而会造成工作障碍,影响经营活动。相反,过于简单,又形同虚设。企业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应当至少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①商业秘密的范围;②商业秘密的管理者及责任;③商业秘密档案管理;④商业秘密的申报与审查;⑤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处罚等等。由于保密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面的要求,不是与职工所达成的协议,所以如果现实中更加切实可行地管理商业秘密,设置规章制度还不够,
    2023-06-08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31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 什么是竞业限制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9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
    • 怎么灵活选择脱密措施或竞业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1.前提条件。 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 (1)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 (2)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3)权利人针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实践中属于商业秘密范围的主要包括:(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技术数据等;(2)经营信息,即在商业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营计划、经营总结、如投资计划、销售计划、客户名单等;(3)管理信息,如管理模式、管理诀窍
    • 保密期和竞业限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3
      竞业限制和保密期是一个意思的两种表达法,签定竞业限制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的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雇员应是能直接或有可能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期最长为2年。企业对竞业限制的雇员必须基于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你签定了上述合同,又想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即可。
    • 为什么竞业限制成为企业维权重要措施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
      以下是关于竞业限制成为企业维权重要措施问题的解答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在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