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股权证的基本法律保障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16 04:31:29 112 人看过

一、村集体股权证的基本法律保障有哪些?

1.在当前的农村系统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是表明股东拥有股权的主要凭证,股东凭借该证书能够享有并行使根据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中所确定的相关权益,并且需要承担由此所对应的各项义务。

2.作为证据性文件,股权证上详细记载着股东的个人信息、股权比例、收益分配状况及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这不仅仅是对股东的身份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的正式确认,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依法享有参与收益分红等权益的关键依据。

股东手中所持有的股权证书对于集体资产的股份权益具有占有权和收益权等多重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村集体有权强制征用承包地吗

村集体没有强制征用承包地的权利。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农村强制征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当政府违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强行征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

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

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

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n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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