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归属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13:10 85 人看过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时所适用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所要适用的原则是: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2、权利不得滥用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原则;5、男女平等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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