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享有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7:51:06 214 人看过

有合法依据依法占有房子的公民是享有居住权的,如购买了商品房以后,房子的产权人有居住权,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房屋有居住权,通过抵押权取得房子产权的,抵押权人有居住权。

一、房子怎么加居住权

房子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来加居住权。首先双方要签订居住权合同,然后拿着房产证和居住权合同等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居住权手续,未办理居住权登记不成立居住权。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居住权的使用期限,那么居民就可以一直住在房子里,居住权不会受到房屋买卖等因素的影响。

二、保定购房政策

1、房屋新增“居住权”,并且居住权不受房屋买卖、继承等因素影响。2、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落地。3、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享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4、房子不解除抵押,可直接过户。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说可以带着抵押权卖。5、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任何物权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自动失效。相对来说,住宅租赁超过20年的很少。6、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厨房、阳台、储藏室、卫生间这些,都属于非居住空间,即便改造后也不得用于出租,否则可以罚款。

三、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居住吗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在合法设定了居住权的情形下,女方可以居住在该房屋内。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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