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法依据依法占有房子的公民是享有居住权的,如购买了商品房以后,房子的产权人有居住权,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房屋有居住权,通过抵押权取得房子产权的,抵押权人有居住权。
一、房子怎么加居住权
房子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来加居住权。首先双方要签订居住权合同,然后拿着房产证和居住权合同等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居住权手续,未办理居住权登记不成立居住权。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居住权的使用期限,那么居民就可以一直住在房子里,居住权不会受到房屋买卖等因素的影响。
二、保定购房政策
1、房屋新增“居住权”,并且居住权不受房屋买卖、继承等因素影响。2、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落地。3、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享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4、房子不解除抵押,可直接过户。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说可以带着抵押权卖。5、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任何物权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自动失效。相对来说,住宅租赁超过20年的很少。6、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厨房、阳台、储藏室、卫生间这些,都属于非居住空间,即便改造后也不得用于出租,否则可以罚款。
三、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居住吗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在合法设定了居住权的情形下,女方可以居住在该房屋内。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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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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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居住不得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2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是否能够探望,要经过办案机关批准。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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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监视居住需要做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2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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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什么情况下房屋所有人丧失居住权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1征收决定书生效时丧失所有权。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是,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审理、仲裁,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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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怎么办居住证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条件: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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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受偿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221、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享有优先受偿权。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如果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未按约定完成的,就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也就不能行使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