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担保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20:02:33 248 人看过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

第二,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给付金钱债务的合同。

第三,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豁免公司担保决议的情形有哪些
    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上市公司债务豁免的情形是什么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由于逾期贷款通常会引起诉讼,因此这种方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司法部门和银行四者之间关系
    2023-08-13
    445人看过
  •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1、诉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2、基于追偿权,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3、在实务中应当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担保人起诉债务人要注意什么呢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22
    97人看过
  • 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机关法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一、法人的分类有哪几种法人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投资者为目的设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设立法人,不向投资者,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利润的。非营利性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3、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特别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二、公司做担保人的定义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人,公司可以做担保人,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除非是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
    2023-06-25
    7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担保人不能担任担保角色?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4、退休人员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夫妻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如下:1、双方感情未破裂;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不得
    2023-07-17
    156人看过
  • 担保物权间的竞合的情形有哪些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1.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实现二者的竞合一般只在标的物是动产时才发生,即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权的竞合。其实现的一般规则是,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但是,协议生效的抵押权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质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2.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时的实现二者的竞合仅表现为动产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其实现的一般规则是,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3.质权与留置权竞合时的实现其一般规则是,谁占有标的物,谁优先受偿。应当注意的是,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可能同时发生竞合。
    2023-04-21
    456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有哪些情形没收保证金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有:(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二、取保候审后需要哪些义务被取保候审的有以下法定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三、法院取保候审后还会被收监吗法院取保后未遵守下列规定是会收监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023-04-07
    350人看过
  •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情形
    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担责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由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一、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担保人不还款一般不会坐牢,担保人一般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它们区别就是连带保证人直接对这个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但如果担保人有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等行为,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二、贷款担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的吗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因为担保的话,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财产来担保,必须双人都同意,一方签字不能成立。需要知晓贷款担保人保证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
    2023-03-14
    210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法定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两种,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两大类,共计21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
    2023-05-01
    144人看过
  • 担保人签字不一定有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吗
    一、担保人签字不一定有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吗担保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四类:首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担保条款;其次,是合同主体出于欺诈、虚伪或不当动机而缔结的担保合同;再次,就是行为人和利益相关方私自协调,损害了第三方相关权益所达成的担保协议;最后,是建立在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伦理基础上的担保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二、担保人签一次字生效多长时间担保人签一次字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但是如果出现债务变更,如债权债务转让的或者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担保人可以选择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
    2024-07-20
    497人看过
  • 有限公司承担对外担保公司有哪些具体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是公司的一种特殊行为,是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担保。这种担保不同于公司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提供担保。当公司以自己的财产为债务提供担保时,由于公司可以直接获得融资,一般来说,这种担保对公司有利,而对外担保则不尽如此。对外担保会影响公司的所有资产,可能导致公司所有资产的减少,这与公司盈利的本质特征相悖。同时,公司的对外担保也可能违反资本确定原则,不利于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资本确定原则要求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能以任何形式撤回,而大股东往往可以利用担保暗渡陈仓,变相收回出资,严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023-08-07
    100人看过
  • 可以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都有哪些
    第一种情况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并且要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而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就可以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就可以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另外,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在保证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也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哪些情形可解除担保关系解除担保关系需要满足下列任一情形: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4、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5、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民法典》第六
    2023-08-13
    154人看过
  •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有哪些特殊情形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根据职工服务单位的不同,职工发生工伤保险后,其承担责任存在以下五种特殊情形:(一)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时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二)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三)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
    2023-08-18
    123人看过
  • 借条担保人签字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借条担保人签字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借条担保人签字无效的情形主要是在担保人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下签订的。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得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以及如果担保合同上保证人的签名为债务人伪造的,担保人不追认的情形下,担保人签字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包括出借人知道借款人借款是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然出借的,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贷款活动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出借人没有依法取得资格的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2024-01-15
    313人看过
  • 公平分担损失情形有哪些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一、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应当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并且不属于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的那一部分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超出这个范围的不能适用。例如,高度危险作业人证明了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那么,被告由于他的举证责任完成而免除侵权责任;然而,在被告不能证明原告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不能因为被告也没有过失,即转而适用公平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因为这样的领域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调整的范围,不是公平责任的范围。公平责任既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的案件,同时也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案件。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争议中,争执的内容,并不是人身权本身,而是造成人身权损害以后,如何解决因为侵害人身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因而它同样是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状况和
    2023-03-01
    12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债权担保的情形有哪些?主要形式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0
      债权担保有以下表现:抵押,即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向债权人抵押财产;质押,即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向债权人出质财产;留置,即债权人需要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交付定金,即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交付一定数额的钱。
    •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顺序情形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合同有哪些情形认定为无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27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合同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定金的情形包括什么定金的情形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2
      定金适用情形有: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2、主合同必须有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哪些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人不承担的情形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核爆炸、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