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是属于合伙经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9:22:09 316 人看过

合作社属于合伙经营。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一、集体经济组织是啥意思

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

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都承担哪些义务?

(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包括:

(一)大会的决议。

(二)明确成员的出资。

(三)成员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既是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也是成员的一项义务。

(四)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存在,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出现波动,有的年度有盈余,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合作社有盈余时分享盈余是成员的法定权利,合作社亏损时承担亏损也是成员的法定义务。

(五)成员除应当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外,还应当履行章程结合本社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农民合作社不干了不注销有什么影响

专业合作社注册后不报税,不注销,专业合作社就会有信用污点,如:专业合作社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有欠税,法人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作经营相关文章
  • 公司是否能够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参与合伙经营?
    可以。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出资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而劳务至少不是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但是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个人以劳
    2023-07-05
    482人看过
  • 租房后与他人合作经营是否属于转租
    2012年9月30日胡某、余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胡某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余某用于经营快捷宾馆。租赁期共5年,胡某自2012年10月1日将房屋交付余某使用至2018年1月1日止,该期间包括三个月装修时间在内。租金约定为:每月租金25元/M2,租期租金每月19169.25元。合同约定终止条件为: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三个月的。合同签订后,胡某依约将房屋交付余某使用。因宾馆经营需要,余某将租赁房屋除开设了宾馆外还开设了小吃部、烟酒超市、汽车轮胎经营部。烟酒超市实际经营者是彭某。彭某与余某在2012年12月15日签定烟酒超市合作协议,由两人按合作协议共同经营烟酒超市。宾馆、小吃部、汽车轮胎经营部、烟酒超市均于2012年10月1日装潢,
    2023-06-15
    221人看过
  • 合伙经营合同合伙资格纠纷
    某合伙企业作为被告,合伙人甲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签订了合伙协议,但合伙人甲称其没有出资及参与经营,对此谁应负举证责任?合伙人甲对合伙体的外债是否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甲与其他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符合合伙企业的条件之一。甲称其没有出资及参与经营,应由甲负举证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
    2023-06-04
    380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借款用于经营
    本文介绍了合伙人的授权和责任。合伙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借款视为合伙事务,全体合伙人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合伙是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组成的经济组织,其人格独立性相对较弱。因此,各合伙人应主动注意将合伙期间的合伙债务和个人债务严格区分开来,以避免个人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合伙人授权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合伙事务,该借款视为合伙债务。全体合伙人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合伙是基于各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基础之上组成的经济组织,合伙人格的独立性并没有公司人格的独立性那么强,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诸如合伙财产、合伙利益、合伙民事责任等等都仅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正是由于合伙各方面的相对独立性,各合伙人在合伙经营期间应主动注意将合伙期间的合伙债务和个人债务严格区分开来,不要以个人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既然是为合伙经营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就一定要以合伙组织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进行。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区分
    2023-11-10
    420人看过
  • 合伙经营中未完成清算工作
    个人合伙无法清算的处理办法为:首先要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合伙人退股资金如何清算合伙人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准备退股的合伙人即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按照退货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对于退股财产退还方式,可以经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同时退伙人退伙了,并不代表与合伙企业自此没有关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退股的对于退伙前
    2023-07-21
    365人看过
  •  合伙经营证明的写作要点
    该店面的全称是(省市区街号),地址是(具体地址),注册资本为(元),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缴纳出资元,(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缴纳出资元。本出资证明经双方签字并按手印。1.合伙人出资证明:该店面的全称是(省市区街号),地址是(具体地址)。2.出资证明:该店面的全称是(省市区街号),地址是(具体地址)。三、登记日期:年月日。四、注册资本:(元)五、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缴纳出资元。(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缴纳出资元。本出资证明经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出资证明出资证明是指出资者向出资证明机构提供的证明其出资身份、出资数额、出资用途等信息的文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证明是公司设立登记的必备文件之一,用于证明出资者的出资真实、合法、足额。出资证明的生成需要满足以下法律要求:首先,出资者需要向出资证明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出资协议、出资者身份证明等;其次,出资证明机构需对出资者的资
    2023-11-07
    1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吗
    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一经登记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定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用益物权凭证。一、农村土地经营权取得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
    2023-06-24
    192人看过
  • 个体经营合伙协议的作用是什么
    一、个人经营合伙协议的作用是什么个人经营合作协议的作用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构成合伙成立和存在的基矗公民之间就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终止合伙、每个人根据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多少民事责任等问题的书面合伙合同。简单地说就是个人经营合作协议的作用就是约束每一个合伙人,让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享受相对应的权利。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这时候就需要个人经营合伙协议。二、什么是个人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个人合伙与合伙型联营、合伙企业并列为合伙的三种形式。个人合伙的成立应当订立协议,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个人合伙可以拥有字号并经核准登记,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个人合伙由合
    2023-02-22
    391人看过
  •  民间合作社属于非法集资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实行内部资金互助,但必须经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否则属于非法集资。如果合作社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内部资金互助,就可能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进行内部资金互助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实行内部资金互助,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属于非法集资。如果借内部资金互助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就不正常了。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民 间 合 作 社 的 非 法 集 资 问 题 : 如 何 判 断 ?民间合作社的非法集资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涉及到众多投资者的利益。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合作社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非法集资行为治理条例》的规定,民间合作社的非法集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2023-09-02
    423人看过
  • 【个体经营】个人合伙经营范围
    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本着鼓励合伙投资,方便企业设立的原则,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没作特别限定,主要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予以申报,由登记机关审核确定。尽管如此,如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项业务经营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从事这种业务时,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例如,一些地方的小煤窑乱采滥挖,回采率极低,严重破坏和浪费了国家资源,经常出现伤亡事故,为此,国家规定,从事煤炭采掘生产应由煤炭管理机关颁发采矿许可证,因而从事这类业务的企业在登记经营范围时,就应当提供煤炭部门核发的相关文件或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这种证件核定企业采煤经营范围,无证件的不予核准。
    2023-06-06
    60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合伙经营吗
    分公司是不可以合伙经营的。首先在合伙企业的概念中,是不存在共同经营分公司这一说法的。分公司在形式上是属于其总公司的,它的形式可以是独立的一家子公司,也可以是全资型的子公司,全资型子公司是不需要重新投入新的一笔资金的,其所有的管理以及财物都完全计入母公司下,民事责任也有母公司承担。同时分公司的成立也是需要去登记机关记录登记的,要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一、公司的子公司是什么?公司的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在国际商务中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在经营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由母公司控制,服从母公司的整体战略和整体利益。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所有权的比例正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
    2023-02-23
    252人看过
  • 经营合伙协议书的写作方法
    经营合伙协议要写标题当事人各项信息,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然后是正文,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然后写明合同终止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应到管辖的人民法院,落款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定按照以上事项签订合伙协议保障双方的利益。个体经营合伙协议的作用是什么个人经营合作协议的作用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构成合伙成立和存在的基矗公民之间就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终止合伙、每个人根据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多少民事责任等问题的书面合伙合同。简单地说就是个人经营合作协议的作用就是约束每一个合伙人,让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享受相对应的权利。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这时候就需要个人经营合伙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1
    198人看过
  • 独资营业执照是合伙经营可以吗
    一、独资营业执照是合伙经营可以吗可以。不违法的协议是有效的。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二、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1、投资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到当地工商局注册部门先申请一个企业名称,填写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工商局注册部门审验合格后即可发放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如需餐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可持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获得证件后再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免收登记费。2、投资人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2023-06-06
    53人看过
  • 合伙人不承认合伙关系属于诈骗吗
    不属于诈骗,是民事纠纷。未经合伙人同意挪用合伙企业资金的,侵害了其他合伙人的权益,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一、特殊普通合伙中债务应当如何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具体如下:1、先以合伙企业承担债务。2、不足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普通合伙人个人的所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1)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3、例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承担无限连
    2023-04-10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作经营是指不同的主体在协议的基础上,各自承担责任并共同参与资源的整合和存量共享,实现相邻层次、跨部门业务领域的规划、统筹、协同一体化,以获得更高效益。 合作经营的具体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合作各方组成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共同经营,实行全面的... 更多>

    #合作经营
    相关咨询
    • 经营合作是否属于转包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2
      转包则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 合伙经营必须是由合伙人共同合作的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01
      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各合伙人均应直接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合伙经营,这是合伙在经营方式上的重要特征。如公民之间没有在共同需要、共同目的和共同利益之下的共同劳动与共同经营,便不构成合伙关系。例如一公民将其房屋出租给某甲,某甲以此房屋为出资与某乙合伙开办一饮食店,则某甲与某乙为合伙人,而该公民不参与饮食店的经营,只收取租金,便与某甲、从乙之间不存入合伙关系,而仅有与某甲之
    • 合伙企业必须由合伙人合作经营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关系,在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各合伙人均应直接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合伙经营,这是合伙在经营方式上的重要特征。如公民之间没有在共同需要、共同目的和共同利益之下的共同劳动与共同经营,便不构成合伙关系。例如一公民将其房屋出租给某甲,某甲以此房屋为出资与某乙合伙开办一饮食店,则某甲与某乙为合伙人,而该公民不参与饮食店的经营,只收取租金,便与某甲、从乙之间不存入合伙关系,而仅有与某甲之
    • 国家工作人员与受托人合伙经营是否属于受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单单是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与人合伙经营,这种行为不能说就是受贿。受贿就是犯罪了,未经过诉讼和审判过程,怎么能随便说一个人有罪呢。但是现在公务员与人合伙经营真的很危险了,没看有好多新闻上说一些公务员因为经商什么的被开除公职吗。
    • 合伙经营公司的专利权属于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共有。《专利法》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