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比较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8:42:29 80 人看过

(一)委托合同

1.委托合同的概念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分为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

2.委托事务的处理

(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2)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3.与第三人的关系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4.费用与报酬

委托人应当预付委托事务的费用。

5.损失赔偿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6.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合同的终止,分为因合同解除而终止和因法定原因而终止两种情况。

(二)行纪合同

1.概述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行纪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2)行纪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3)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1)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2)行纪人在行纪中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3)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4)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5)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6)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三)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行为分为两种一是受发托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二是除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外,还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居间人的义务:

(1)居间人的忠实义务。一是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二是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三是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其他人保密的义务;

(2)尽力义务。居间人应尽力提供成交机会和商业信息,促成合同的订立;

(3)其他义务。居间为一种商业活动,居间人除负有上述义务外,还应遵守诚信原则,履行其他义务,如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的义务。

委托人的义务:

支付报酬的义务。

只有促成委托订立合同的,委托人才支付报酬;未促成委托人订立合同的,居间人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支付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联系以及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
    一、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联系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联系是:1.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均为提供服务的合同。委托人与行纪人、居间人订立合同是基于互信关系,委托人可以利用行纪人的资产、信用、交易关系及有关业务知识,利用居间人的信息资料、业务经验及相关知识。2.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均为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3.行纪人、居间人都有忠实于委托人利益的义务。行纪人、居间人就自己所为的行纪活动、居间行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行纪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委托人的利益,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条件,通常应亲自办理并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4.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主体都具有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或公民,未经法定手续批准或核准不能成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在于:1.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
    2023-06-19
    305人看过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比较分析
    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2、合同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
    2023-07-04
    67人看过
  • 房屋居间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
    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1)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房屋居间合同审理的法律问题起诉房屋居间合同纠纷有规定的时效,且房屋居间合同纠纷使用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
    2023-07-08
    292人看过
  • 怎么区别委托合同和居间合同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3.独立决定权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在居间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居间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一、个人之间可以签订行纪合同吗个人之间可以签订行纪合同,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
    2023-03-12
    101人看过
  • 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比较与分析
    第一,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同,行政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实施行治理,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这里所说的实施行政治理,是指行政机关直接以合同作为实施行政治理的手段。而签订民事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或者是为了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如有关综合管理、计划生养、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拆迁补偿等协议,而民事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交易。第二,民事合同当事人双方地位相同,而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完全同等的,行政合同的不同等性表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机关对签订合同具有强制性,行政主体具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相对一方是不是按照合同的商定履行合同,假如违背合同划定,行政主体有权监视对方,行政主体拥有单方面的制裁权,相对方不按照合同办事的时候,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划定采取制裁措施。合同双方所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
    2023-07-15
    217人看过
  • 委托居间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委托合同的特征(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劳务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该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2)委托合同是诺成、非要式、双务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订立委托合同时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而且还要有受托人接受委托的承诺,即承诺与否决定着委托合同是否成立。委托合同自承诺之时起生效,无须以履行合同的行为或者物的交付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委托合同成立不须履行一定的形式,口头、书面等方式都可以。委托合同经要约承诺后合同成立,无论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与受托人都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对委托人来说,委托人有向受托人预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的义务,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还有支付受托人报酬等义务。对受托人来说,受托人有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转交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等义务。(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024-02-03
    333人看过
  • 委托居间行纪合同涉及到费用吗?
    一、委托居间行纪合同涉及到费用吗委托居间行纪合同是涉及到相关费用的。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二、行纪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
    2024-01-23
    340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异同分析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两种合同都包含了劳力付出的内容,而且都包含了遵照他人要求实施一定事务的内,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比较明显的。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且辅助承揽人不必以承揽人名义而为承揽。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一般要以委托人名义行事,即使不以委托人名义行事的,受托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义务,最终也还要由委托人负担,受托人在实际上与合同的相对方并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依委托人要求行事,实际上是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三方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往往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
    2023-07-05
    155人看过
  • 中介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异同点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委托合同属于服务性合同,服务合同包括保管、行纪、居间、委托等很多种类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但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其各自的特征。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
    2023-03-27
    232人看过
  • 居间合同有三方签订吗,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
    居间合同没有三方签订,是属于双方合同。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在于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各自的独立决定权不同以及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有偿性不同。一、居间合同有三方签订吗居间合同没有三方签订,是属于双方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所以居间合同是属于双方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私下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二、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
    2023-06-04
    245人看过
  • 委托合同特征分析
    委托合同的特点有:1、委托合同的目标是劳务。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来实现受托人追求的结果;2、委托合同为承诺、非要式、双重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订立委托合同时,不仅要表达委托人的委托意图,还要有受托人接受委托的承诺;3、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免费的。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的相互信任。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双方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和难度协商决定,法律不作强制性规定。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有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
    2023-07-11
    55人看过
  •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与第三人存在签订合同行为,并且居间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后者则不参与其中的关系,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只有满足规定情形才能解除。一、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1.是否存在三方关系,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以为他人处理事务为目的,而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2.是否有偿,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委托合同不能随时解除,只由发生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或情形时或因合同权利义务因履行而终止的,才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
    2023-06-04
    381人看过
  • 合同撤销与解除合同的比较分析
    其一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其二,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由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有何区别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如下: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2.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3.效力状态不同。4.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5.受时间限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2023-07-22
    103人看过
  • 委托合同代理合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为:1、合同适用的范围不同。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可适用于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权利义务承担主体不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由行纪人承担。3、合同的有偿性不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无偿,可以有偿。4、处理委托事务产生费用承担的方式不同。委托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由行纪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5、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委托合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一、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
    2023-06-27
    33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和居间合同有什么样的不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4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并向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的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它
    • 如何区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异同点及如何区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区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委托他人处理事务,他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协议。在委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称受托人。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以提供劳务为合同的标的;都是以当事人双方的信任为基础;都是以处理一定事务为目的。两者的区别在于: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适用范围窄,仅限于代销等贸易行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宽。2
    • 如何区分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4
      两者的区别如下: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但是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接受委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
    • 委托合同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8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 行纪合同如何区分行纪合同对委托事务的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行纪合同如何区分 (一)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特点在于,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并直接向第三人承担义务。代购合同、代销合同、拍卖合同等都是以受托人的名义卖出、买进的,因此都是行纪合同。 (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行纪人以自己名义而非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 2、行纪合同订立后,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