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毁坏财物与寻衅滋事有哪些不同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犯罪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而故意毁损财物的犯罪对象一般是特定的。
1.故意毁坏财产罪,是指故意毁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毁坏财产罪中的犯罪通常是由一定的现实原因引起的。行为人可能是对财产所有人进行报复,或者是嫉妒或者其他类似的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破坏财产造成财产损失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寻衅滋事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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