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00:00:24 66 人看过

常见的财产分割有:

(1)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2)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分割共同继承的遗产;

(4)分割合伙财产;

(5)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材料: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财产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申办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分割的共有财产的产权凭证;

(3)财产分割协议草本(公证处可以代为当事人起草);

(4)其他有关材料,如分割财产的蓝图、分割财产的清单、财产分割方案等。

申办析产协议公证应注意:

(1)协议应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签订,不能遗漏其他共有人;

(2)协议中要注明共有财产的范围、种类名称、数量、质量、共有形式、价值和存在处所,有无共同的债务等;

(3)分割财产数量、种类较多的,可用财产侵害清单详细列明各人分得的财产,该清单应当作为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一、协商离婚财产公证材料有哪些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地点: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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