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剖宫产增加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胎增加产假15天;如果孩子晚产,产假将增加6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2个月(含2个月)以内、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产假42天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是多少,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怀孕安排
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女职工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有权、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怀孕期间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超过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工作的,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减少工作量或安排其他工作。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从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将增加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其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根据各行业的规定或单位考虑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哺乳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的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工作时间内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哺乳1小时;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每天增加哺乳时间1小时
丈夫的哺乳假
丈夫的哺乳假按晚育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在大多数省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条例》规定,晚育的丈夫应休哺乳假,一般为7至10天左右。在一些地方,比如河南省,可以长达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的,可以给予延长婚假、产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具体参照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依法给予优待单位不应以此作为扣发工资的理由
-
女职工产假有工资吗?女职工可以休多长时间的产假
436人看过
-
女性职工产假的时间规定?生育津贴是多少?
254人看过
-
生育后女职工可享受多长时间的产假?
129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有什么优待,女职工产假有多长
115人看过
-
长春女职工生育津贴审批办理指南
490人看过
-
上海二胎女职工产假及生育津贴
76人看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更多>
-
女职工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3女职工生育津贴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女工津贴的享受条件,女工的生育假期有多长?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
-
女职工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那么,女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有哪些?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
-
男职工有生育津贴吗?女职工有没有?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7根据相关法律,对于男职工有生育津贴吗如下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
-
女职工产假期间发放生育津贴吗,女职工产假期间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产假98天,另按各地规定延长产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一、关于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另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合法生育的,可以延长产假,具体延长的天数,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二、生育津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