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纠纷案件有什么解决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7:42:50 375 人看过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

一、征地补偿不认同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方案不认同的,如果处于公告阶段,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是在实施过程中对征地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与被征收方发生的外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协调、裁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如果是内部分配纠纷,主要通过协商解决。如果真的是家庭闹翻,不能一起商量,可以将案件提交法院判决。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应区分为外部补偿纠纷与被征收方,或内部补偿安置房分配纠纷。

三、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15日内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审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

5、治安管理处罚上级公安机关裁决前置

6、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7、工伤保险案件

8、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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