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必须是村主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17:21:10 452 人看过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法人必须是村主任。村民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自主地管理本村事务,并授权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村民除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之外,村民有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受村民自治章程的保护和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0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社保卡必须是农村信用社吗
    对于农村或者城镇的居民,社保卡由社区或街道劳动保障所统一办理,办社保卡的银行由社区街道选择,一般是农商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一、个人社保费用怎么交个人缴纳社保介绍:1、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二、北京社保卡丢了去哪里补办,需要什么证件(一)在线补办北京市社保卡在线补办流程(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与人力资源网站,点击【社会保险】——【个人用户】(2)新用户需要先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即可。(3)重点,难点(针对新注册用户,已注册用户可忽略)注册过程中需要注意
    2023-06-22
    479人看过
  • 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注册资本金是多少?
    不需要注册资本金,只需要出资协议。成立农村合作社需要以下条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一、办理需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4、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5、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
    2023-03-29
    380人看过
  • 农村合作医疗一家人必须都交吗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是必须全部都要交。国家鼓励缴纳,但是并没有强制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可以不交的。不交是不能享受新农合待遇的。新农合就是交一年保一年,缴费后,不管今年有没有报销,保障时间过了就作废了,来年需要继续交。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一、合作医疗儿童缴费和成人一样吗合作医疗儿童缴费和成人不一样。合作医疗,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内容如下: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2、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
    2023-06-21
    4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必须经过村委吗?
    一、农村土地流转必须经过村委吗?土地使用权流转,并不需要征得村委会同意。可以由流转双方协商处理,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需经过村委会同意。因为土地流转属于个人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
    2024-01-26
    160人看过
  • 农村信用社贷款必须要农村户口吗
    如果你申请农户贷款,必须是农村户口才行。如果你是非农业户口,可办理担保贷款,贷款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三种形式。保证就是找担保人为你担保,担保人负连带责任;抵质押是用抵押物(如房产)、质押物(如存单、股票等)来进行抵质押登记担保。一、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7、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8、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农村信用社如
    2023-03-27
    14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入股必须入吗
    不是必须,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逐步完善的形势下,土地的正常快速流转,是土地作为财产性权利能够快速升值的唯一出路。随着大城市、小城镇模式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镇,农村土地闲置量加大,加之国家鼓励适合企业经营的工商资本进驻农村,使得农村土地的利用问题凸显,与此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已成为多数学者乃至整个学术界研究“三农”等农村问题的热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大势所趋,其中,入股这一流转方式逐渐被土地承包权人和企业所接受并呈发展之势。一、企业可以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吗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允许存在的
    2023-04-02
    485人看过
  • 农村经营合作社股权证的定义是什么?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一种证明农民对合作社所有权合法性的凭证。持有这种证书的农民可以享有参与合作社管理决策、分享收益分配、转让或继承合作社权益等权利。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股权证实行“一户一证”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签发,以户为单位发放,须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一种证明农民对合作社所有权合法性的凭证。持有这种证书的农民可以享有参与合作社管理决策、分享收益分配、转让或继承合作社权益等权利。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股权证实行“一户一证”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签发,以户为单位发放,须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2. 农村经营合作社股权证有什么作用?农村经营合作社股权证是一种证明农村经营合作社成员身份和享有股权的证书。根据《农村经营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村经营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持有股权证,并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承担合作社的
    2023-08-19
    392人看过
  • 农村合作社能股权质押吗
    农村合作社不属于营利性法人组织,属于特殊法人,不具有股权的,所以不能进行股权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股权质押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质
    2023-03-26
    337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怎么分红
    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区别股份制和合作制是两种企业制度。股份合作制是指劳动与资本的结合。股份制是资本与资本的简单结合。世界上有四种企业制度,股份制,即公司制、合作制、独资企业、合伙制。其中,股份制和合作制都是有限责任制,独资制和合伙制是自然人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都属于公司制,即国有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制是以股份的
    2023-04-07
    163人看过
  • 农村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一定需要设立吗
    农村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不一定需要设立,具体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设立由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其职权包括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和罢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理事和监事,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方案及盈余分配,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方案等重大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设成员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理事长、理事应当由成员社选派的人员担任。一、设立农村经济合作社需要遵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六条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由联合社全体成员制定并承认的章程,以及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第五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
    2023-04-06
    30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法人吗《民法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什么特别法人。《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哪些人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2023-06-12
    128人看过
  • 村委会的工资是否能够通过工资股份经济合作社来支付?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迅速腾空有关条款,享有众多创造权利,承担义务。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空间,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股权证有什么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迅速腾空有关条款,享有众多创造权利,承担义务。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空间,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二手房买卖遗留的物业费谁来付?二手房买卖遗留的物业费谁来付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
    2023-07-16
    96人看过
  •  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的程序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农村合作社法人的变更手续,其中包括提交申请书、审核和颁发营业执照等步骤。变更登记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并且登记机关需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主要思想是强调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村合作社法人的变更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农村合作社法人变更申请书;接着,登记机关会受理申请并对其进行审核;最后,登记机关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办理手续,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且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信息通报同级农业等有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变更登记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具体来说,需要提交下列文件:(一)变更申请书;(二)变更登记申请书;(三)原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023-08-21
    260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在农村必须是户主吗
    是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不动产登记完毕还能过户吗不动产物权登记后,不动产的所有人可以转让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变更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房屋所有权证是否是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证。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
    2023-02-21
    2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合作社股份是改制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也属于改制。 首先要确定公司的股东和合作社的成员之间关系。是否合作社的所有人员都成为公司的股东。 如果是,那么合作社的成员召开会议,做出决定,那么公司的股份是否按照原先合作社的投资确定比例呢,这些成员要讨论推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人选。 是把合作社所有的资金都转到公司去,还是先分利润再重新投资,还是有增资? 是否沿用原先的名称主体。比如绿城合作社,是否直接变更为绿城有限公司
    •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有什么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4-21
      农村经济合作社股权证的用处具体如下:1、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空间,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2、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享有众多创造权利,承担义务;3、持有农村股权证的股东,可按时分红保障生活。
    • 农村户口农村社保必须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五险一金缴纳不分户口,只要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就可以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社保)的参保对象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不可以参加五险一金社保,但是再次就业后可以将原单位的五险一金转到新的单位。
    • 难道农村村主任必须是在家就能当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大多数群众投票选举,可以当村主任。
    • 农村股份合作社下线属于村党支部扶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应为94或95年),为体现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的重视,某些地区耕地承包小调整的指导性政策有过这方面的表述。即独生女儿(注意是独生女)给予双份承包田,并在当轮承包期内付诸于实施。1997年国家出台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要求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后来或许因长期不再涉及土地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就没有提及了。但是,毫无疑问这是阶段性政策,当时已经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