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偷偷将房屋拆了怎么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22:02:11 117 人看过

基本案情:王先生在山西省拥有合法的房屋,2015年房屋涉及拆迁,由于对拆迁方的补偿协议不满,王先生迟迟没有签字。后来,王先生全家因事短暂离家几天,回来后却发现自己家的门和窗户被严重破坏,房屋内的物品被洗劫一空。王先生以为家里进了小偷,急忙报警才知道是拆迁方将房屋破坏并搬空,但警方却以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损失数额,而王先生的损失难以确认为由,不予刑事立案。拆迁方还砸坏了王先生单元楼内的楼梯,导致王先生根本无法正常回家。王先生非常愤怒,自己的家被人随意破坏搬空,甚至回家的楼梯都是“艰难险阻”,而警察却置之不理,王先生对此忍无可忍,寻找了律师求助。

晏清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拆迁人不仅要面对拆迁方的引诱和威胁,还很可能要面对强拆、偷拆等情况,而偷拆更是防不胜防,各位拆迁人面对这种情况千万不能坐以待毙,偷拆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况严重时还可能构成犯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法律的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拆迁。如果采用偷拆这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偷拆行为发生后,各位拆迁人要注意通过以下几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及时报警并保全好相关证据

偷拆是侵权行为,如果严重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拆迁人如果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就要进行诉讼,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国家赔偿诉讼还是刑事案件的立案,都需要充足的证据,所以保存好证据是案件诉讼的重要前提。

二、采用多种救济途径

拆迁人的房屋被偷拆后,其实是陷入了比较被动的局面。提起侵权诉讼后,法院可能因为拆迁问题的存在而故意刁难拆迁人,延滞诉讼程序,使拆迁人更被动。而报警想要刑事立案时,警察可能也会因为拆迁问题存在而消极不作为。这种情况下拆迁人就要考虑拆迁行为的主体、程序是否违法,审批文件是否齐全,从而多方面的展开诉讼,同时要求拆迁方的上级机关查处违法的偷拆行为,如果上级机关不作为,也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多方面的救济总要比单方面的救济更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最终王先生在律师的帮助下展开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拆迁方与王先生进行协商,最终王先生获得了之前补偿协议数额的2倍作为赔偿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立案相关文章
  • 拆迁人将安置房屋另行出卖被拆迁人如何维权
    拆迁人若将安置房屋另行出卖,被拆迁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进行维权。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拆迁人将安置房屋另行出卖被拆迁人如何维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
    2022-07-11
    179人看过
  • 江西省门市拆迁案例房屋遭偷拆?维权三步走,在明拆迁律师经典演绎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由于不在被征收房屋内居住,导致房屋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非法拆除。由于未在现场第一时间取证,导致无法确认强拆主体,使得维权陷入僵局。那么,面对这类房屋遭非法偷拆的局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有效应对呢?本文,看在明拆迁律师杨念平、燕晓静如何采取经典的“偷拆维权三步走”战略,帮助被征收人赢得胜诉。【基本案情】委托人杨女士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拥有门面房一套,因西湖区西湖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杨女士的门面房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因存在补偿安置争议,杨女士尚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017年10月19日,杨女士的母亲发现房屋已经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非法拆除。由于确认强拆主体极为困难,杨女士一家一时难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她便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念平、燕晓静律师,企望能在困局中寻求突破。【办案经过】结合杨女士的实际情况,两位律师为其专门打造了一套维权方案。事实上,这也可以被看
    2023-04-13
    212人看过
  • 房屋被拆迁,维权时才发现拆错了,该怎么办?
    房屋被拆迁,维权时才发现拆错了,可以协商或起诉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一、安置房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吗?选择安置房补偿方式时,所调换的房屋面积是否包含公摊面积,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一般由各省市自行规定,目前,已有十七个省出台了相关补偿规定,对公摊面积的拆迁补助做出规范。所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要仔细研究当地的相关法规。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两种:①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②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三、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①房屋补偿费(
    2023-06-21
    485人看过
  • 偷拆百姓房屋什么罪
    法律综合知识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4-04-11
    271人看过
  • 拆迁办执法:偷偷帮住房搬家
    昨晚我下班回家竟发现自家大门被人砸开,里面所有东西都被搬空了,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昨日早晨,省城刘女士来电反映。住户家物品莫名被搬空接到反映后,记者赶到刘女士所在的瑶海区宋斗湾路与滨河路路口附近,只见几间平房门窗全不见了踪影,家中除一些杂物之外,几乎被搬空。据刘女士介绍,该房子是2005年公司分配给她的,虽然产权还是公司的,但自己有使用权,席梦思床、柜子、桌椅、生活用具等等全都放在屋子里面的,可我晚上下班回家一看就傻眼了,家门口围了好多邻居,最近才花1500元焊上去的大铁门也被搬到马路对面。往家里一看,所有的东西都没有了。闻讯赶来的李先生、张先生等人也非常吃惊,他们家的东西同样被搬空了。他们赶紧向邻居打听,原来当天下午来了两辆车20多个人将门窗砸掉,把东西搬走了。具体是什么情况,邻居也不知道。拆迁没有提前通知住户这些人拿着大铁锤,不管三七二十一,对着门窗就一阵猛砸。附近居民告诉记者。
    2023-04-23
    363人看过
  • 违法强偷拆不承认,应怎么维权?
    一、违法强偷拆不承认,应怎么维权?管理拆迁的行政部门或者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有权直接实施或安排下属政府部门实施具体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且房屋在强拆前,并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后经法院审理,确认市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根据: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法强偷拆不承认并未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实施,故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违法强拆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征收人应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或找专业拆迁律师寻求帮助,将损失降到最低。二、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
    2024-01-30
    23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后产权调换后怎么维权
    违法拆迁产权调换维权方式有:1、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2、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3、协商解决。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
    2024-05-17
    394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拆迁维权可以赔偿损失吗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若不搬迁,则有关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第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
    2024-04-07
    422人看过
  • 房屋拆迁维权攻略:最新维权流程与方法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做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a.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b.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c.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d.强制拆迁的期限;e.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f.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g.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h.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4、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5、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6、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
    2023-07-07
    65人看过
  • 有关房屋拆迁维权策略
    如何合法有效地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建议是: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談拆迁协议时,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尽量使用电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绝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在拆迁期间,被拆迁人应当免除一切不良嗜好,谨防掉进有关人员设计的陷阱,被迫签订违心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事先应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最主要的是家人的安全),当被拆迁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到侵害(含人身恐吓)时,被拆迁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留报案的证据(录音、报案回执),当又一次遭受侵害(含人身恐吓)时,被拆迁人可依国务院《信访条例》向各级公安机关呈交请求保护函(最好用特快专递,信封面写明:关于请求保护,必要时可附遗书),促使公安机关规劝侵害人,增强对被拆迁人的人身保护。如果被拆迁人再一次遭到侵害,之前的报案材料可以作为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证据使用,提起人身损害的行政诉讼(暂
    2023-06-10
    469人看过
  • 厂房拆迁正确维权怎么维权
    承租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在实践中,承租户在遭遇拆迁时的两难境地,一头是拆迁部门不给补偿只认可房东;另一头是房东拿到了补偿认为都是自己的不给承租户。导致承租户的利益受损。从法律角度来说,政府拆迁导致承租户无法正常经营产生了损失。承租户的损失跟政府的拆迁行为有直接关系。那么承租户要求享受拆迁补偿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承租户不仅能享受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前提是承租户厂房是合法的,证件齐全的),还可以享受搬迁安置补偿。这是承租户该享受的合法权利。而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获取合理的补偿金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
    2023-03-17
    5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怎样维权?
    一、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怎样维权?发生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纠纷,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具体的维权方式,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
    2023-06-15
    280人看过
  • 偷拆房屋怎么处理是正确的?
    一、偷拆房屋怎么处理是正确的?在房子遭遇偷拆强拆的状况下,首先应判断偷拆强拆行为是否是违法的,如果违法应立即报警寻求警方帮助,并要求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以书面的方式和手段向公安局提出保护的要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和复议,进而得到拆迁补偿款。应报警并要求立案侦查,书面向公安局提出保护,以获得拆迁补偿。先判断其是否是违法行为。违法偷拆强拆维权的基本方法:(一)遇到偷拆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二)在被偷拆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二、政府可以实施偷拆强拆吗?(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偷拆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
    2023-06-15
    184人看过
  • 房屋遇到暴力拆迁怎样维权
    维权的方式是依据现行法律、通过复议或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权利。遇到暴力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暴力拆迁补偿如何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
    2023-02-25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刑事立案
    相关咨询
    • 农村拆迁房屋是偷拆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1
      偷拆违法!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
    • 房屋被偷拆拆迁户应该起诉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1、原则上说,谁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作为被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是谁的行为就由谁具体负责”。 2、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 3、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 房屋拆迁维权方法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5
      1、协商,房屋拆迁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发生争议后,就补偿安置协议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这种方式快速、简便,对于拆迁人来说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 2、上访,在中国的独特文化背景下,通过上访帮助自己,可能是90%以上的百姓首先想到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无论教育背景、城市农村,几乎这成了人们的一种本能反应。上访其实是一个促使行政机关内部纠错的过程
    • 2020年房屋拆迁怎么维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4-21
      1、确认拆迁性质 了解拆迁主体,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情况只能争取合理补偿;如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就不具有强制性,您有权决定是否被拆迁。 2、确认土地性质 分清楚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拆迁。国有土地上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集体土地上拆迁主要是征收土地的补偿,房子等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 3、解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 每个地
    • 偷拆房屋法院怎样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2
      你问的偷拆房屋法院怎样判,对方已构成侵权,应如数赔偿诉讼时效是两年内,也可不诉讼,因已经法院执行阶段,可直接追回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