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有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45:19 128 人看过

辞职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有用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辞职后发现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如实举报并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P>第一种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主动不续签,双方互不必给予任何补偿。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提前30天向您咨询是否续签合同,员工应回答是否续签合同

第二是员工自愿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协商补偿方案以实现辞职。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用人单位就没有理由扣留劳动者,除非劳动者已经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处理或者不承担违约责任,他可以拒绝办理辞职手续。有些岗位由于保密需要提前告知,但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但是,员工必须提前30天履行法定的辞职和交接手续,否则必须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种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根据《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此外,未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办理辞职手续后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原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以证明新单位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否则可能对新单位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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