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5:10:40 180 人看过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用于医学治疗的医药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他人残疾的,还除了前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一、车祸构成轻伤赔偿最低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没有关于车祸轻伤最低赔偿多少钱,应当根据受害人就医治疗花费的费用计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侵权赔偿范围是什么

侵权致损的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包括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交通事故车损受害人应得到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车损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范围:针对于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补偿。若因交通事故造成了残疾或者死亡,则包括了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人身埙害赔偿工伤双赔吗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对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
    2023-03-03
    341人看过
  • 受到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受到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人身权益遭到严重损害,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人身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是仅自然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3.是受到侵害的自然人的精神损害达到了严重程度。人身损害赔偿中的相关财产损失赔偿内容: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6.误工减少的收入,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
    2023-04-30
    490人看过
  • 医疗损害中主张赔偿哪些
    医疗损害可以主张什么赔偿,要依据医疗损害造成的伤害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防护费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
    2023-03-31
    4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第六章损害赔偿第三十五条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
    2023-03-03
    410人看过
  • 人身损害由民转刑可以再主张吗
    一、人身损害由民转刑可以再主张吗人身损害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被害人要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有哪些1、暴力行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是指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有权使用武器、警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有人民警察、武警部队人员等。武器、警械的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这是国家赔偿法的概括式规定
    2023-04-21
    217人看过
  • 消费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处理?
    消费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大致范围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一、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交通事故受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导致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二、车祸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十级伤残的,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3-02-04
    282人看过
  • 受害人对哪些损害可以请求刑事赔偿?
    1、侵犯人身权的损害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2、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2023-06-06
    342人看过
  • 非法建筑物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吗
    非法的建筑能主张财产损害赔偿,前提是因为非经法定程序拆除造成的非法建筑物损毁。若是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拆除的,则非法建筑所有人不能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一、违章建筑的认定与处理法律规定以下情形都可认定为违章建筑: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按照违规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私自改建的建筑以及私自加建的建筑;农村非农建设用地非法兴建的建筑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卖兴建的建筑;村民自用宅基地超过规定标准的建筑;擅自改变其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超期仍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对于这些违章建筑的处理,一般采取的是限期拆除,限期改正。二、买卖集体土地如何处理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根据法律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
    2023-06-26
    319人看过
  • 哪些金额的利息可以在侵权损害赔偿中主张?
    可以。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侵权人赔偿损失判决的,债务人逾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1、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2、损害赔偿以给
    2023-07-02
    248人看过
  • 《民法典》时代,哪些情况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不蒸馒头争口气”,我的当事人气势汹汹的说,“不管能赔多少,我都要求主张损害赔偿,我就是让他知道,是他出轨,他婚姻过错才离婚的”。这只是其中一个。有太多的人,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赌一口气,必须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那么,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呢?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法律赋予婚姻中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的一种救济。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一、《民法典》生效后,什么情形下,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呢?婚姻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因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并导致了离婚的结果,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应满足以下几个要件:(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2)过错方实施了妨碍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3)另一方没有过错;(4)过
    2023-06-17
    96人看过
  • 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1、当死者名誉受损,配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者的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2、死者家属在死者名誉受损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律师需要注意什么?1、聘请律师要及时。聘请律师及时,律师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又能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选择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注意查看是否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了解某位
    2023-06-11
    406人看过
  • 人身损害索赔需哪些证据,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
    一、人身损害索赔需要哪些证据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6、其它还需要
    2023-02-28
    168人看过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3-04-26
    162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当然享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一般地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绝大部分属于侵权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侵害,应当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制度的规定。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优先适用特别规定的法理原则,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赔偿的,应当适用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赔的司法解释。因此,那些认为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精神损赔没作规定,受害人就不能主张精神损赔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根据精神损害的一般理论,道路交通事故侵害公民的人身权,造成的公民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动和公民维护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动的破坏,最终导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丧失和减损,故事故的加害人理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一、2022年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参照标准: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
    2023-02-26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雇员在受雇期间受到人身伤害,雇主是否可以向雇员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8
      雇员在受雇期间受到人身伤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雇工可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
    •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0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 旅游时遭到人身损害向哪些人主张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旅游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较为复杂,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侵权行为人行为人作为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应当是自己的行为引起旅游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这种侵权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对受害人的损害负责赔偿。二、引起旅游事故责任的物件所有人、管理人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及其悬挂物、搁置物致害责任,第123条规定了高度危险作业致害
    • 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能否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0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 退休人员受到人身损害可以主张误工损失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你父亲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然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他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具有劳动能力,现在因为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收入受到损失的,即使年龄在60岁以上,也可以酌情计算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