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如何得到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7:25:33 220 人看过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耕地类型有哪几种类型

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农民是否能得到土地补偿金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农民是否能得到土地补偿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二、集体土地征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
    2021-10-21
    368人看过
  • 征地农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菜地开发建设资金。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维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2023-05-08
    335人看过
  •  农业用地补偿规定
    征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三大块。其中,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则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分配时,村民们有权平均分,也可以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但具体情况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是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而被征地人则无法直接得到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三大块。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
    2023-09-03
    207人看过
  •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将如何得到补偿
    一、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将如何得到补偿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2.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3.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4.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二、解决征地纠纷的方法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政
    2023-09-22
    471人看过
  • 违法用地,企业可以得到拆迁补偿
    1、违法用地,企业可以得到拆迁补偿违法用地建厂,属于房屋是没有产权证明的,如果是违法建设,拆迁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建设工程违反城乡规划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二是企业拆迁补偿费用是多少?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的补偿;二是生产经营损失,这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过程中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用
    2023-05-31
    421人看过
  • 土地征收未得到补偿如何维权
    一、土地征收未得到补偿如何维权征地补偿款是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决定分配的,征地的时候村民拿不到征地补偿费的,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二、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办法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三、合法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合法征地的流程如下:1.发布拟征地公告;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
    2023-07-31
    189人看过
  • 从农业向非农转变后,我们还能得到征地补偿吗
    胡某某是一个村的农民,1995年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1997年,市政府还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2004年,胡XX一家搬到一个小镇定居,户籍变成了非农户籍。2006年,包括胡XX承包的土地在内的107亩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胡*凤到村委会领取补偿款时,被告知胡*凤搬到一个小镇后,承包的土地已经承包给了别人,补偿款也给了别人,所以这个非农户籍的人得不到任何补偿。如果户籍由农业转为非农,是否不可能获得耕地补偿?答案人们常认为户籍由农业转为非农业后,承包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也会收回。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户口迁移到小城镇后变成非农业户口的,只要承包人愿意继续承包土地,就不能剥夺承包人的资格和承包中的土地。结合本案,在不剥夺承包人资质和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给予原属于承包人的补偿。
    2023-05-31
    75人看过
  • 修路占用土地未得到补偿,应该如何解决?
    可以先请求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也可以直接请求国土资源局履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法定职责,在相关政府部门不依法作为的情况下,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直至维权成功。《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
    2023-07-05
    114人看过
  •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3、林木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
    2023-08-04
    183人看过
  • 农转非户口,能否得到征地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户口转出的当事人是不能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2023-04-30
    477人看过
  • 在土地征用后,搬到郊区的农民能得到补偿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承包土地征用和占用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审[2005]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处理这类问题的原则是:第一轮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后,迁往城郊的农民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承包地,土地被征收后,应当依法取得土地补偿费。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群众应当依法参与集体剩余补偿的分配法律。第二轮土地承包后,迁入城郊的农民要求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征地补偿金,依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实施。
    2023-05-02
    240人看过
  • 如何能得到离婚补偿
    法定的离婚赔偿条件有:(一)一方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满足以上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且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配过程中,会根据过错程度在分割财产上予以少分。一、民法典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多分共同财产吗无过错方不一定能分得更多财产,还要看是不是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方的过错是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少分财产的情形。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
    2023-04-03
    59人看过
  • 如何得到经济补偿金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得到经济补偿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1.无过失性辞退;2.经济性裁员;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5.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
    2023-07-02
    276人看过
  • 户口在农村,土地征用后就能得到补偿吗
    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如果经集体同意,就算没有本村户口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民法典》第243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024-05-03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征地农民有哪些补偿如何得到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
      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其它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
    • 农业用地征收的补偿是如何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1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
    • 承包地被征用、占用后如何得到补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归土地所有者所有,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平分到户,也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安置补助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
    • 农村有地征地,怎么得到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要看企业员工是否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企业员工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被征收时,可以享受征地补偿。但是,如果企业员工户口已经迁出,则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 承包农村土地如何得到政府补贴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4
      1、农村土地承包法用法律的形式对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稳定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对于保障亿万农民的根本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具有深远意义。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精神就是稳定.规范.维权.发展四个重点. 2、首先是稳定,这是法律的基础。所谓稳定就是要长期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不动摇,长期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3、其次是规范,这是法律的重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