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10:15:38 323 人看过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

相关知识

连带共同保证表明的是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不表明债务人和共同保证人之间是否具有连带关系。连带责任保证表明的是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的连带关系。比如,甲欠乙一笔钱,丙丁作为连带共同保证人,并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这个保证合同属于连带共同保证和一般保证,而不是连带责任保证。

当然,连带共同保证中,如果未指明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那么该连带共同保证同时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的形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按照保证人的数量又分为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者区别是什么?责任承担有何不同呢?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是在连带保证和共同保证中才会出现的,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中的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责任,但与谁连带却是不同的。

连带责任保证是在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的连带,《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有权选择向保证人和债务人其一或共同主张权利,而且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没有先诉辩称权,向谁主张权利是债权人的权利。

连带共同保证是保证人相互之间的连带,《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承担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管保证人之间内部是否约定有保证份额,对债权人来讲都不具有对抗效力,除非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债权人与诸位保证人之间就保证份额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内部之间的保证份额对债权人没有任何的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文章
  • 连带责任人的财产可否保全,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
    一、连带责任人的财产可否保全连带责任人的财产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在起诉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一)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
    2023-04-19
    431人看过
  • 连带责任连带担保责任解除问题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合同不存在或者已经结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或者保证期间届满的时候,连带责任保证解除。一、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的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不履行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2023-03-09
    53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风险的内容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6-22
    433人看过
  • 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有什么不同
    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是: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的这种债权称为连带债权,称为连带债务。连带与按份共同保证的概念是什么1、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解释】按份共同保证中的“按份”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份额,该约定对债权人有约束力。2、连带共同保证(1)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2)连带共同保证的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主
    2023-07-29
    418人看过
  • 连带保证诉讼时效能否中断,连带保证责任的规定
    一、连带保证诉讼时效能否中断保证责任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但债权人追讨债权的诉讼时效,可以发生中止、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连带保证责
    2023-04-18
    300人看过
  • 能对连带保证担保人申请支付令吗,连带责任保证特征
    一、能对连带保证担保人申请支付令吗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还款。所以债权人和连带保证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可以送达保证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五条受理支付令申请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
    2023-04-19
    251人看过
  • 一般保证是连带责任吗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一般保证期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
    2023-03-03
    263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的区别如下: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二、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
    2023-05-03
    389人看过
  •  怎么确定连带保证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了保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同时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之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通常会被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不仅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还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之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 权 人 权 利 范 围债权人权利范围是法律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范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权利范围包括债权人的权利和债权人的利益。首先,债权人享有的是债权,这是债权人的基本权利。例如,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债务,或者就债
    2023-09-03
    17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代理词
    连带责任保证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江苏**民律师事务所伍**律师依法担任被告黄某某、赵某某的代理人,参加原告王某某诉两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诉讼活动。现代理人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黄某某已经偿还了原告王某某的借款。1、事实上,被告黄某某一共向原告王某某借款人民币300万元。第一笔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发生在2011年9月23日,由李某转账给被告黄某某200万元,被告黄某某向原告王某某出具了借条;2012年2月24日被告黄某某又向原告王某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第二笔借款,即本案所涉及的借款),同样还是由李某转账给被告黄某某,被告黄某某又向原告王某某出具了借条。2、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9日被告黄某某通过转账向王某某指定的还款账户即李某的账户分别转款人民币120000元、636800元用于偿还原告王某某的借款。3、2012年8月20日被告黄某某向原告王某某账
    2023-06-12
    418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答辩状
    连带责任保证
    一、连带责任保证人答辩状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被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答辩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答辩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进行答辩如下:请求事项:(写明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告、上诉人、申诉人,即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申诉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张陈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此致XXXX人民法院答辩人:(签名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本答辩状副本X份(按被答辩人人数确定份数)。(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答辩状的格式基本相同)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
    2023-04-27
    32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起诉书
    连带责任保证
    1。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原告:原告:徐某,男,汉族,出生地******,住址:某某区某某区某某,身份证号码:21*************6,常住地:某某区、某某新区、某某大厦,联系地址:88,渝中区大坪街道联华国际大厦A座8-6被告人:范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2号楼,附1号楼、1号楼、1号楼、2号楼、1号楼、1号楼、2号楼、1号楼、1号楼、2号楼、1号楼、1号楼、1号楼、1号楼、2号楼、1号楼、1号楼、1号楼、1号楼。他是第三者的妻子。电话:15^^^^^^^^^^^^^^^^^^^^^^^^^^^^^^^^^^^^^^^^^^^^^^^^^^^^^。第三人:李某,男,汉族,出生于**,系被告的丈夫。我住在重庆市XX区XX镇XX村XX组,身份证号码:51^^^^^^^^^^^^^^^^^^^^^^^^^^^^^^^^^^^^^^^^^^^^^^^^^^^^^^^^^^^^^^^
    2023-05-08
    375人看过
  • 连带责任是否就是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一、一般担保人和责任担保的期限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
    2023-03-27
    382人看过
  •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
    2023-04-23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更多>

    #连带责任保证
    相关咨询
    • 连带保证责任是否连带责任子女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5
      连带责任不会关系到子女。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由保证的个人财产承担债务,是不会关系到子女的。如果保证人死亡,子女继承了遗产的,由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4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承担担保责任;2、明确了保证范围;3、这里强调了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主要是与一般保证相区别。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力度要强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有履行先后顺序,起补作用);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
    • 多个连带责任保证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什么是一般保证、连带保证责任、共同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的保证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
    • 连带责任保证和保证人追偿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08
      1、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当先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如经追偿无法获得的,可以向其他各连带共同保证人要求承担内部约定的份额,没有约定的,可追偿一半的份额。 2、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