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后的沉默视为承诺购买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57:16 149 人看过

是的。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内,向出卖人作出购买标的物的承诺或者拒绝购买标的物的表示。如果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出表示的,买受人的沉默行为,视为对出卖人的购买承诺,当事人签订的试用买卖合同生效,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一、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功能有哪些?

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很多,其中包括:

1、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买。

2、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标的物符合约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二、哪些默认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的默认:

(1)

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非要约人及时告之受要约人承诺已过期,否则承诺是有效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

(4)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间对标的物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

(5)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三、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都有哪些呢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分别有: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物品试用届满,买受人未作表示可否视为购买
    可以。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在试用买卖试用期内,是否购买标的物完全由试用人决定,如果拒绝购买,也无须向出卖人说明理由。但是,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未作表示的,则视为购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效力】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一、试用合同中怎样负担风险试用买卖合同又称试验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试用买卖合同与其他买卖合同相比,具有自身明显的特殊性。主要有三点:第一、试用买卖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标的物从而可以检验标的物。在一般买卖中,
    2023-02-27
    148人看过
  • 离职是沉默还是一吐为快
    不少言情剧中最精彩处通常是男女主人公因种种原因而彼此离开。这时往往有两种可能:一是其中一方发一通肺腑之言,让另一方泪流满面,进而引得看电视的也泪流满面;二是离去时双方什么都不说背身离去,空生一番感慨。巧的是如今的职场也有语与此相似的悲欢离合:一种是离职者拂袖而去一言不发,二是发一通未必肺腑之言,作别昔日的东家。沉默者:我不说,不等于无话可说通常情况下,老板或人事经理在离职者离去前会都进行一番挽留和谈话,他们的确想知道一下离职者离去的真正原因。而许多离职者却在这时选择做了“沉默的羔羊”。沉默不等于无话,而他们心里究竟有多少话想说呢?最近刚跳槽的林先生说:“由于原单位效益不好,我只好选择离开。离职前我已经找到新单位了,由于忙着开始新工作,我只是办了辞职手续,什么都没说。自己要走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再说,现在和原来的老板和同事多说已无意义,他们未必能真正理解你的苦衷。不过其实心里还是有话要说的
    2023-06-10
    221人看过
  • 试用货物到期没有退还是否视为购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刘某在试用期满后,未将商品退还,被判支付原告货款6.5万元。今年2月2日,刘某与韦某经过协商约定,刘某购买韦某的发动机一台,价款为6.5万元试用期一个月。同时约定,如刘某一个月内退机给韦某,韦某则只适当收取发动机磨损费,如不退机,刘某一个月内交清货款给韦某。协议签订后,韦某于当日将发动机交付刘某。试用期满后,刘某既未退机,亦未向韦某支付货款。韦某催讨被拒后,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刘某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要求退机,应视为其同意按原约定的6.5万元价款购买韦某的发动机。韦某的诉请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容骅梁翠华)
    2023-06-09
    243人看过
  •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视为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试用期届满,买方既不购买又不退还标的物,则视为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其支付标的物价款。一、试用买卖指什么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这种买卖常见于某些新产品的推销销售领域。在试用商品期间,买受人可以决定是否购买商品,如果试用期结束后,买受人没有明确表示是否购买商品的,一般视为愿意购买商品。适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交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二、啥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
    2023-06-24
    418人看过
  • 遭遇性侵害的留守妇女为何沉默
    农村留守妇女的安全保障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近年来,农村留守妇女遭受性侵害的案件频频发生,凸显留守妇女的安全保障问题。更值得深思的是,绝大多数人在遭受性侵害后怕事情传出去被别人说闲话,往往选择沉默。留守妇女独自带小孩在家居住,由于警惕性不高,她们晚上睡觉时大多不锁房门,这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2005年至2008年期间,货车司机贾建强先后12次入室对居住在江西省彭泽县某大道旁的11名女子实施强奸。3年之久竟无被害人报案,周围群众也未发觉。直到2008年10月20日,他再次作案,被害人报警,他才落网。近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贾建强有期徒刑11年。女子开窗睡觉遭强奸民警同志,有人进入我房间,将我按倒在床上2008年10月20日凌晨5时左右,彭泽县公安局110值班室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的报警电话,称她被人强奸了。该局刑侦大队民警马上赶到这名住在彭泽县龙城镇某大道旁的女子家中
    2023-06-06
    167人看过
  • 承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保持沉默
    2。音像证据的取得必须依法进行。(合法性)录音录像证据的持有人在工作场所、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等侵犯他人隐私或者法律禁止规定的,属于违反法律禁止规定取得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承认合法性。3。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反驳或者反驳理由不成立的。(相关性)法院在以音像证据作为定案依据时,还需要审查音像证据是否存在疑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录像材料提出质疑,提出足够证据予以反驳的,录音录像证据丧失证明力;没有足够证据予以反驳的,法院应当确认录音录像证据的证明力。此外,我们在通过盗窃录音收集所需证据时,应尽量使用先进的录音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尽量选择噪声干扰较小的地方进行记录。为了提高证据的公信力,首先要出示自己的身份和录音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出示自己的身份。
    2023-05-02
    415人看过
  • 承诺期是试用期吗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承诺是合同订立时的生效要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考核期限,两者是不同的概念。一、承诺的要件有哪些(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二)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三)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
    2023-04-06
    390人看过
  • 中国有沉默权吗
    有组织犯罪
    中国没有沉默权。只有坦白从宽制度,但是不得刑讯逼供,所以间接的为嫌疑人或被告提供了一种拒绝回答的环境,中国是允许通过骗供的刑事进行刑事侦查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1、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2、人格尊严。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4、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2023-08-09
    457人看过
  • 民法典试用买卖合同视为同意购买吗?
    一、《民法典》试用买卖合同视为同意购买吗?《民法典》试作买卖合同是不能视为同意购买的。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第六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二、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
    2023-06-19
    316人看过
  • 合同的默认承诺是什么意思?
    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意思表示。一、要约的概念与成立的条件分别是什么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成立的条件如下: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3.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怎样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个有效的要约包括:1、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约明确了承诺的时间,则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三、拟同意和同意法律上的区别拟同意与同意法律上的区别如下:1
    2023-06-23
    95人看过
  • 家庭中的沉默暴力是什么?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家庭冷暴力是否属于法定的判离情形,要看法院对于具体个案的判断。家庭冷暴力的特征及现状是怎样的1.分布特征:普遍性和集中性。家庭“冷暴力”作为一个新型的隐性暴力形式,发展速度快,覆盖面也广。大江南北,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无论是白领阶层还是蓝领阶层,都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家庭“冷暴力”现象存在。2.多样的行为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通常由于家庭的不同情况和家庭成员的个性特征而呈现出多样行。有的表现为冷嘲热讽,在语言上进行恶意攻击,故意贬低、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不管不顾、不理不睬,“把你晾干”,不再关心对方和家庭,不再承担夫妻和家庭的义务、责任,有意避免夫妻之间的
    2023-07-03
    158人看过
  • 无权代理行为中被代理人的沉默推定为
    拒绝追认,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1、正常情况下沉默视为否认,只对行为人发生责任义务。2、但是特例是如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代理的,默认视为同意。一、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是什么?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在被追认前撤销该合同,并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
    2023-06-19
    135人看过
  • 刑法中规定的沉默权是什么?
    一、刑法中规定的沉默权是什么?刑法中规定的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警察讯问或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权利。在西方各国的刑事诉讼中,大都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并且被认为是受刑事追诉者用以自卫的最重要的一项诉讼权利。下列各类案件,如果涉案的当事人在被警察拘捕后全部保持沉默,则案件很难侦破,更无法将犯罪者绳之以法:【行贿、受贿案件】此类案件只是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极端秘密地进行的,收受钱款时只有二人在场,所谓“一对一”,可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如果在案发后,行贿人和受贿人全都主张沉默权,一概闭口不讲话,则根本不可能定案。【雇佣杀人案】通常由主谋人(黑道中的行话称“大老板”)通过中间人雇佣凶手去杀害某人。案发后,直接行凶的凶手较容易抓获,中间人也容易牵出来,但涉及到“大老板”时,又成了类似于行贿案件中的“一对一”状况。如果当事人保持沉默,则很难认定。【毒品犯罪】
    2023-06-03
    480人看过
  • 沉默权有哪些内容
    沉默权有哪些内容沉默权包含两项内容:1、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追诉官员或法官的讯问,有权在讯问中始终保持沉默;司法警察、检察官或法官应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法官不得因被追诉人沉默而使其处于不利境地或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就案件事实作出有利于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但这种陈述须出于真实的意愿;禁止官员采用暴力、威胁等强制性手段致使被指控人违背意志作出有罪供述,法院不得把此情形下的供述作为定案依据。中国有沉默权吗中国没有沉默权。只有坦白从宽制度,但是不得刑讯逼供,所以间接的为嫌疑人或被告提供了一种拒绝回答的环境,中国是允许通过骗供的刑事进行刑事侦查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1、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住宅不
    2023-07-23
    9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试用期满未作出购买承诺视为购买吗?只要未做表示就视为购买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 继承人的沉默视为接受继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12
      继承人的沉默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的放弃需要作出明确表示放弃的意思表示,没有明确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受赠人的沉默视为放弃接受遗赠。接受遗赠要作出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没有作出意思表示视为放弃。 (二)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就遗产进行分割,同时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进行分割承担,然后再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共同分割承担债务属于继承人内部约定,同时需明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
    • 如何认定一个合同中承诺是沉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
      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特定情形下可以默示方式作出承诺。 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行为作出承诺的,受要约人以行为进行承诺有效。所谓行为的方式,是指除通知行为以外的其他表明受要约人承诺意思的行为。
    • 继承人的沉默行为受遗赠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继承人的沉默视为接受继承,而受赠人的沉默视为放弃接受遗赠。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后,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接受遗赠人,没有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遗赠。
    •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是否视为购买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5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试用期届满,买方既不购买又不退还标的物,则视为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其支付标的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