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暂缓起诉应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1 15:21:08 380 人看过

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权力。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

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五十五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

(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2)被告人在案。

3、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认为提起公诉更符合公共利益,即应提起公诉;反之,应当不起诉。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包含下列活动: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如果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送。

暂缓起诉应注意什么

暂缓起诉又称起诉犹豫、缓予起诉或附条件的不起诉,它不同于一般的不起诉,类似于刑罚执行中的暂缓执行,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检察院已经试行暂缓起诉制度。我们认为,在探索暂缓起诉中应注意五个问题。

1、应有法律授权。暂缓起诉制度作为起诉便宜主义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无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审查起诉环节的决定应理解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决定。暂缓起诉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表现,作提起公诉或不起诉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这个考验期应长于一个半月,也就是说,暂缓起诉后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决定时必定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一个半月之后,这有违背《刑事诉讼法》之嫌。因此,有必要加强立法,明确暂缓起诉的性质、地位,在法律上给予检察机关暂缓起诉的特别授权。

2、限制暂缓起诉对象范围。由于暂缓起诉的特殊性,在我国试行暂缓起诉的初期,暂缓起诉的对象最好限定为在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由于此类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如果处理好了,不仅不影响其学习,反会使其珍惜难得机会,深刻检讨自己的行为,自觉远离违法犯罪,从而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应具备一定条件。这些条件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系初犯、偶犯,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家庭、学校有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等。

4、应征得被害人同意。有些在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被害人也是未成年人,如果对符合暂缓起诉条件的案件都作暂缓起诉,必定会引起部分被害人的反对,为了体现被害人对暂缓起诉的有效监督,在暂缓起诉前征得被害人同意是十分必要的。

5、明确暂缓起诉的具体考验期。暂缓起诉的考验期可参照刑法有关缓刑考验期的做法,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给予二个月以上五年以下的考验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n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探索暂缓起诉应注意五个问题
    暂缓起诉又称起诉犹豫、缓予起诉或附条件的不起诉,它不同于一般的不起诉,类似于刑罚执行中的暂缓执行,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检察院已经试行暂缓起诉制度。笔者认为,在探索暂缓起诉中应注意五个问题。一、应有法律授权。暂缓起诉制度作为起诉便宜主义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无明文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审查起诉环节的决定应理解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决定.暂缓起诉后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表现,作提起公诉或不起诉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这个考验期应长于一个半月,也就是说,暂缓起诉后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决定时必定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一个半月之后,这有违背刑事诉讼法之嫌。因此,有必要加强立法,明确暂缓起诉的性质、地位,在法律上给予检察机关暂缓起诉的特别授权。二、限制暂缓起诉对象范围。由于暂缓起诉的特
    2023-04-22
    200人看过
  • 提前了解:公诉提起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提起公诉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应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j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
    2023-12-01
    93人看过
  • 案件到了公诉意味哪些,提起公诉是什么
    一、案件到了公诉意味哪些依照程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案件在经过调查,取证,核实,案情基本明确了,就会将案例的全部材料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诉。检查机关在审查了公安部门移送至要公诉的案例材料后,认为事实清楚,达到构成起诉标准的,检察机关就会受理。事实不清楚,证据链条不完整,不能清晰的证明事实的,检察机关会将案例材料退还公安部门补充侦查或不予支持和受理。二、提起公诉是什么意思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权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
    2024-01-20
    107人看过
  • 暂缓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暂缓起诉指的是检察机关从刑罚特别预防的角度,综合案件情况尤其是犯罪人的情况、犯罪人犯罪后的表现,认为以暂不提起公诉为宜的,可以暂缓提起公诉,并为被暂缓起诉人设定相应的义务,如果被暂缓起诉人在法定的考验期间内,没有违背法定义务,那么考验期限届满,检察机关就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违背义务,检察机关则立即提起公诉。二、暂缓起诉特征第一,暂缓起诉是起诉的一种形式,是对应当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起诉方式。暂缓起诉和不起诉不同,不起诉的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的要件,检察机关应当按照不起诉处理。只有符合法定起诉要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才能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作出暂缓起诉的决定,一旦缓诉期满,才会作出最终是否起诉的决定。第二,暂缓起诉符合公益目标。检察机关对于符合公诉条件,但根据具体的情况不提起公诉更有利于公共利益、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利益的,才能作出暂缓起诉。第三,暂缓起诉必须规定一定的缓
    2023-03-29
    143人看过
  •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时应注意什么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一、遇到拆迁和房产的纠纷怎么办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023-06-24
    203人看过
  •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是什么,应注意什么?
    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两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继承权提起诉讼的时效也同样遵从该规定.即两年的时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无论怎样只要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超过了民事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对于该规定,很多人不能给与正确的理解,结果造成因时效问题而败诉的后果.因此必须对此规定给予认真的理解,本人提醒以下几点1,所谓"知道权利被侵犯",是指实际知道,也就是说,你对有人侵犯了你的继承权是非常清楚的,比如,你亲眼看到其他继承人争抢遗产,此时你的继承权显然已经受到了侵犯,你会因此而很难得到应该得到的份额,这样的情形即为"知道权利被侵犯"2,所谓"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是指根据现有证据,完全可以推断出你已经知道被侵犯了继承权,比如有人向你明确的说明其他继承人在私分遗产,而你却无动于衷,结果最后没有能够得到应得的份额,即为你"应当知
    2023-04-25
    29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什么意思,以及提起公诉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中的公诉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大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内容:1.提起公诉是国家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有职权,只有人民检察院才能代表国家对犯罪提起公诉,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力。2.人民检察院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后,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地位转变为刑事被告人。二、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提起公诉的条件有: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2)被告人在案。3.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
    2022-06-02
    460人看过
  • 2024提起追索工程款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追索工程款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民法典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4、诉讼请求的范围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
    2023-12-07
    65人看过
  • 起诉开发商应注意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房地产争议相关的庭审诉讼程序中,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四点核心要素:首先,起诉方(原告)的法律身份资格需合法合规且具备相应的适应性,此处所提到的“适格性”,即指作为诉讼发起人的原告,其法律地位应该满足相关法律对该类诉讼参与者的资格和条件设定。其次,被告的法律地位应得到明确的确定,同时必须向法庭提出精确具体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诉讼请求。第三个关键因素是,所有的诉讼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合适的途径在特定的管辖法院内进行。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经由法院审查后,若符合受理条件,则相关法院将会正式立案并开始审理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024-04-26
    66人看过
  • 什么是公诉?提起公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的条件有:1、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政策条件。3、程序条件。提起公诉的条件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与其他国家的规定较为一致,且符合公诉制度的一般法理。具体说来,公诉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二)证据确实、充分。(三)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7-06
    442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提起公诉
    (一)提起公诉应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不允许越级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受理不属于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报送相应的上级或者移送相应的下级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例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报送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由它向其同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反之,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移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提起公诉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
    2023-04-22
    497人看过
  •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检察机关提起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而代表国家将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对请求批捕案件的处理1、刑诉法第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
    2023-07-23
    174人看过
  • 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起诉还是不应诉?
    一般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建议提前准备答辩,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
    2023-07-06
    172人看过
  • 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什么?
    一、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什么?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要尽可能的去寻找与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二、商标抢注防范应注意哪些1、申请商标注册尽量提早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
    2023-04-29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提起行政诉讼应注意什么什么问题?提起行政诉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包括: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1、诉讼请求即实体权利的主张,以便使受诉人民法院明确其在诉讼上的要求以及通过此次诉讼所欲达到的具体目的。 2、提出诉讼请求的客观基
    • 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提起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又是什么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8
      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起诉的主体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的法定代理人的,如父母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有关他人对自己子女的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原告为不适格的原告,应更换为适格的
    • 什么是起诉?起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民事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起诉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行使诉权的目的是要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从而使受侵害的合法民事权益或民事争议置于人民法院保护或救济之下。由于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当事人的起诉,人民法院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原告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 2024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包括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8-24
      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条件 根据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第三,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第四,程序条件,
    • 2023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