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49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八)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九)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一式三份
住建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2
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加盖注册执业资格印章)、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验原件,复印件1份
住建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3
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人社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4
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
工商部门、企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5
企业营业执照?[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
工商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七)企业营业执照
6
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验原件,复印件1份
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7
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企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8
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
企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
住建部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六)项、第(十)项所列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公示审查意见
-->公示审查意见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何长江王欣
<!--
-->
1个工作日
初步判断: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5、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何长江王欣
<!--
-->
4个工作日
核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5、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公示审查意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何长江
10个工作日
-->
在遵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znyi.gov.cn)公示审查意见
公示无异议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政夏小林陈龙
8个工作日
审查本次申请是否符合申请本事项的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席晓曦
7个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
符合要求的进入公示审查意见特殊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何长江王欣
-->
9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准予许可的制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单[下载][下载]
[下载][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何长江王欣
-->
1个工作日
准予许可的发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单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3楼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7号、8号、9号、10号窗口(遵义市凤凰南路)。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国际会展中心3楼,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遵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
法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64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5年6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陈敏尔2015年6月12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和部分下放17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层级,转变2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合并9项行政审批项目为2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3项。同时,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30项。现一并向社会公布。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行政审批权运行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或出现管理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直机关要加强对承接机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工作脱节,承接机关要逐项梳理,明确承接机构,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扎实做好各项承接准备工作。
3
法定依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权力清单调整的通知》(黔建法通(2016)263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二、各市(州)及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我厅下放管理层级(实质上是委托办理)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见附件2),要做到权责一致,谁审批、谁负责。要做好具体落实和承接工作,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管理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和流程,做到行政许可依据、条件、材料目录、程序、办理期限等全面公开透明;厅政务中心要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加强对承接单位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检查。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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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要些什么资料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08(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如发票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可不提供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五)企业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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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申请材料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办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申请表申请材料及条件: (一)施工(装饰)合同备案 1、施工(装饰)合同全部文本(原件); 2、中标通知书一份(原件); 3、招标资料汇编(原件)或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原件); 4、合同中法定代表人未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5、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招标投标的实质性内容等。 (二)劳务合同备案 1、劳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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