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途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1:32:57 54 人看过

申请行政复议有两种方式: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4、行政复议请求5、事实和理由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8、申请日期(年、月、日)

(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2、复议请求;3、主要事实和理由;4、被复议机关;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

记录完毕,申请人认为记录无误,签上自己的名字。

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

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8、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

2、复议请求

3、主要事实和理由

4、被复议机关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

记录完毕,申请人认为记录无误,签上自己的名字。

一般我们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往往针对的都是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原则上,对于抽象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那就是《行政复议法》第七条中规定的内容。而一般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一、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一)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二)立法救济。相对人就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三)复议救济。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或其设置的专门机构申诉,请求救济。(四)诉讼救济。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提讼,由人民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二、行政救济的意义:在现代国家管理中,行政管理的
    2023-06-06
    181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请求途径有哪些
    (1)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也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复议与诉讼中间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这时,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先确定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况下,才对行政赔偿请求作出处理。这种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一起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方式就是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或称为附带方式。(2)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实际上从法律上确定了解决行政赔偿请求的另一方式,即在双方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没有争议,或者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或已被撤销、变更,但对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未进行处理,或者受害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提出赔偿请求时,首先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
    2023-06-13
    173人看过
  • 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
    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有哪些呢?行政机关如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或部分拒绝相对人的请求,双方不能就补偿数额或补偿方式达成协议,或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单方裁决、决定的,该如何救济?1、行政补偿的行政程序救济(1)通知或公告。通知或公告的目的是及时通知与行政补偿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参加补偿的协商,使行政相对人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申请。通常由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补偿请求;(3)补偿登记。被补偿人申请补偿后,由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补偿数额进行登记。(4)协商。行政机关接到补偿请求后,与相对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5)调解。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主管机关对补偿争议进行调解;(6)裁决。若补偿协议不成,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裁决。2、行政补偿的司法救济如果被补偿人和补偿义务主体达不成一致协议,行政补偿义务主体所作的补偿决定又不为被补偿人所接受
    2023-06-01
    173人看过
  • 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
    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有哪些呢?行政机关如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或部分拒绝相对人的请求,双方不能就补偿数额或补偿方式达成协议,或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单方裁决、决定的,该如何救济?1、行政补偿的行政程序救济(1)通知或公告。通知或公告的目的是及时通知与行政补偿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参加补偿的协商,使行政相对人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申请。通常由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补偿请求;(3)补偿登记。被补偿人申请补偿后,由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补偿数额进行登记。(4)协商。行政机关接到补偿请求后,与相对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5)调解。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主管机关对补偿争议进行调解;(6)裁决。若补偿协议不成,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裁决。2、行政补偿的司法救济如果被补偿人和补偿义务主体达不成一致协议,行政补偿义务主体所作的补偿决定又不为被补偿人所接受
    2023-06-01
    443人看过
  • 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
    1、行政补偿的行政程序救济(1)通知或公告。通知或公告的目的是及时通知与行政补偿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参加补偿的协商,使行政相对人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申请。通常由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补偿请求;(3)补偿登记。被补偿人申请补偿后,由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补偿数额进行登记。(4)协商。行政机关接到补偿请求后,与相对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5)调解。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主管机关对补偿争议进行调解;(6)裁决。若补偿协议不成,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裁决。2、行政补偿的司法救济如果被补偿人和补偿义务主体达不成一致协议,行政补偿义务主体所作的补偿决定又不为被补偿人所接受,被补偿人可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有关机关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
    2023-06-18
    121人看过
  • 行政救济有哪些救济途径
    行政救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其途径主要有二种:一、行政机关救济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求起行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行政复议)二、司法机关救济——行政诉讼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一)概念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就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二)特点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2、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4、行
    2023-05-01
    36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有哪些途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7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
    • 不服行政复议的救济途径有哪些途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2
      不服行政复议的救济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认为行政执法人员的某些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对该项处罚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当事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某些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本案中,如果王某对县交通
    • 行政复议的审理途径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1、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2、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3、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行政复议的出境途径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行政决定、处罚、仲裁不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由管辖地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参照。
    • 行政复议的申请途径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4
      1、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包括书面申请以及口头申请。 2、《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