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20:11:35 139 人看过

农村老人去世后,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要看实际情况来办: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

一、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怎么样才可以解除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收回,土地承包合同解除。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二、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有哪些?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主要问题有:承包地无法复垦或已经进行土地调整;承包地被依法征用或被公益事业占用;承包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因离婚分户、子女结婚分户、家庭人员死亡发生人员变动;承包地进行综合整治;承包地出现历史遗留纠纷等诸如以上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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