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侵害债权人利益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0:42:46 365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

请求清偿不能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列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为被告。

一、夫妻债务法律规定的偿还方式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债务可以区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从法律上讲离婚时个人债务应当由负债的一方独自偿还。

1、共同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应该怎么清偿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连带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时,夫妻两方则要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而并不是规定对共同财产不足的部分予以免责。这就说明夫妻两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是一种无限连带责任。

夫妻关系对内对外本身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在夫妻两方或一方向出借人求借时,只要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出借人出于此种出借意图即同意借款用于其夫妻二人的共同使用,那么,就可以认为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默认的连带责任的合约。这显然是一种约定的连带责任。

无论是离婚时或离婚后,两方对共同债务均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不受离婚时两方协议各自负担债务(共同债务)数额或法院判定各自负担债务(共同债务)数额的限制,也就是说,两方之间对共同债务的份额承担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向任何一方或两方主张部分或全部债权,这在审判实务中也是不乏其例的。

当然,一方在对外偿还共同债务超过离婚时约定或判定的其应负担的债务数额时,该方有权向对方追偿。应该说明的是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各自负担的数额,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由法院判定,这只是离婚时两方内部对共同债务的处理,而不直接涉及对第三人即债权人的清偿问题。无论怎样约定或判定,都丝毫不能影响债权人向两方或任何一方对全部债权进行主张。

当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与对方则无关系,对方对此不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也就是如果婚前个人所进行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

1、共同债务的清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女人离婚怎么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一、女人离婚怎么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离婚女方需要争取更多利益的,男方有重大过错,离婚时女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可以保存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然后可以在离婚时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而保存好的证据就可以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法院会支持主张,或者保存自己履行义务较多的证据。二、协议离婚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为:1.当事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4.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6.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三、离婚前要做好哪些准备男离婚前除了需要做好离婚材
    2023-05-06
    107人看过
  • 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离婚的债务,该怎么写
    有债务离婚协议模型的男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8-16
    258人看过
  • 当专利权人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该怎么办
    当专利人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该怎么办有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1)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被请求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部门)提请调处;(2)向法院提起诉讼。《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5-05
    175人看过
  • 对赌协议侵害小股东权益是什么
    首先你得知道什么是对赌协议,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在对赌在引进中国后,却已然变味。企业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签订“不平等条约”。我不知道你得协议条款是什么,还是就单单就约定期间能否实现承诺的财务业绩。财务业绩是对赌协议的核心要义。因为业绩是估值的直接依据,被投公司想获得高估值,就必须以高业绩作为保障,通常是以“净利润”作为对赌标的。业绩赔偿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赔股份,另一种是赔钱,后者较为普遍。一、股东权益受侵害怎么维护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
    2023-02-26
    218人看过
  •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
    一、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二、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是什
    2023-04-13
    204人看过
  • 继承中债权人利益受侵害有哪些表现
    1.生前侵权。这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为逃避自己的债务,降低自己遗产的偿债能力,故意非正常地处理自己的财产。这种特殊侵权行为与普通侵权行为与普通侵权行有明显区别:(1)侵权主体就是死者本人,侵权行为正是其生前亲自所为。(2)死者侵权意图十分明显,若其无不良动机,则不属于侵权。(3)侵权时间发生于死亡前一段期限内,而其后果往往直到遗产清理时才暴露出来。(4)侵权手段并不表现为对财产的直接侵害,往往貌似合法处分,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且因“死无对证”,债权人一旦受到侵害,将很难得到救济。由于死者生前有相当充分的时间准备,其可采用的侵权方式比较多样,具体包括:(1)无偿赠与他人财产;(2)非正常低价出售财产;(3)对原先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故意提前清偿;(5)故意放弃自己特定的债权等。2.普通侵权。这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活动中,其债权人利益受到继承人或其他法律
    2023-06-21
    274人看过
  • 什么是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是指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不当执行职务或有破产法规定的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造成债务人财产利益的损失,在破产程序中被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引发的纠纷。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人员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是企业权力决策机关、执行机关或监督机关的决策人或重要组成人员,其不当行为给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必然减损债务人的整体责任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共同清偿利益,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因此,有必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其课以民事赔偿责任,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虽然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不当行为直接损害了债务人的财产利益,并间接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但基于破产程序的特殊性和诉讼经济原则,不宜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作为债务人财产和管理事务的专门管理处分主体,管理人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其职责所在。管理人通过私力追收无法实现的,即可提起损
    2023-03-10
    224人看过
  • 第三人侵害债权刍议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一)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概念。关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概念,各国立法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法国、德国、我国台湾地区都是用侵权行为法的概括性规定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进行规制。根据我国大部分学者指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中的第三人侵害债权行为是指债的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旨在加损害于债权人之债权,且导致债权损害的侵权行为。(二)第三人妨碍债权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是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妨碍债权,顾名思义,行为的主体是债的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即非债的关系当事人,也非指为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中的第三人,更不是指民事诉讼中的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常也不包括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代理人、辅助履行人、代为接受人。2、主观状态——故意。第三人一般难以察觉,如果仅因为过失就认为构成侵权,则必定会给社会上不特定人的行动自由造成障碍,也会影响到自由竞争。因此,对于
    2023-06-07
    188人看过
  • 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一)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二)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明确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所要带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进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具体是
    2023-03-04
    263人看过
  • 离婚后对孩子侵害他人权益属于什么侵权行为
    夫妻离婚后,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对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支持吗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下列情况会获得法院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需注意哪些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需注意: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也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
    2023-03-24
    325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怎么保障女方的利益
    对女方有利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这样写:1、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无任何欺诈和胁迫;3、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妥当的安排;4、存在共同债务的,双方必须达成清偿协议;5、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可以约定女方多分一些。一、离婚协议没有孩子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没有孩子的,应当这样写:1、男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女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3、需要在协议中作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4、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并记录在协议书上;5、有共同债务的,需要达成协商一致的协议,没有共同债务的,可以不用写。二、父母离婚的婚姻子女已经成年的协议书怎么写孩子已成年,父母离婚协议书应当这样写:1、女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和联系方式;2、男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和联系方式
    2023-03-05
    305人看过
  • 论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
    关键词:不当得利/权益/侵害/构成/竞合内容提要: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作为一种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其制度基础在于违背权益归属。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的构成除具备不当得利的一般构成要件外,尚有其特殊性。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均基于公平理念而产生,但两者在规范目的、构成要件、责任范围、举证责任、时效期限等方面不尽相同。一、侵害他人权益型不当得利的类型归属及其规范基础分析不当得利作为一项法律事实是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上的原因。作为法律事实的不当得利是法律对自然事实予以抽象的产物。不当得利本身从逻辑而言,亦有其事实上的产生原因,根据其事实上的产生原因的不同,立法与学说分别区分了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由此出发构造了不当得利制度之基础与体系。《德国民法典》第812条以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区分为线索,规定了不当得利制度的一般原则,整个不当得利法以给付型不当得利
    2023-06-08
    153人看过
  • 论权益侵害不当得利
    摘要:权益侵害不当得利为非给付不当得利之最重要类别,由德国判例所创,主要用于因自己之行为使他人蒙受损失,获得不当利益之均衡。然而,如何判断此处的不当利益,在法律上如何适用权益侵害不当得利,不无疑问。本文拟就权益侵害不当得的利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及其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作一简单的探讨。关键词:权益侵害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请求权竞合依照不当得利的类型化理论[1],将不当得利区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两个类型,而在非给付不当得利中,又以权益侵害不当得利为其最重要之类别,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的创立,一方面扩大了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范围和规范功能,为不当得利制度带来了一次新的发展契机,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日益飞速发展,社会关系日趋复杂,侵害日益增多的今天,更显其意义。问题在于如何建立此类不当得利的理论架构,并据以提出可操作的法律技术,保持其与法律体系中其它制度
    2023-06-08
    233人看过
  • 孩子侵害他人利益离婚父母由谁担责
    【案情】张女士想问:我于3年前离婚,有一个8岁的儿子,法院判决归我抚养。今年5月的一天,儿子独自在家时,没关上水龙头就出去玩耍了,致使水顺墙角渗入楼下一邻居家中,泡坏了邻居家新装修的棚顶。邻居家索赔2000元,我单位效益不好,又刚刚做完手术,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便要求前夫支付赔偿费。但前夫以儿子未与自己生活为由,拒绝支付。请问: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评析】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夫妻离婚后,虽然双方仍然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基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随时照顾管理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所以法律放宽其对监护职责的履行。一、怎么办理子女监护权变更手续1、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023-03-09
    6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怎样认定离婚协议是否侵害第三人的权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1、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要视情况才能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2、因为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所以不可以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 3、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 赠与协议侵犯他人权益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9
      只能赠与自己的财产。涉及到他人的财产,这部分无权处置,这部分无效。
    • 怎么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具体行为是指债务人的行为减少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致使债务人无足够的财产来清偿其对债权人的债务,而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满足,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
    • 债权为可期待利益期待利益可受侵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债是法律上可期待的利益,必然会给债权人带来某种积极的利益,反映着债权人的利益要求。侵害权利系指妨碍权利所保护利益的享有的一切行为,不仅妨碍现在所享有的利益属于侵权,而且妨碍将来享有的利益亦属于侵权。债权人因债权享有可期待的利益,但实质为财产价值,此财产价值为债权人的一般财产成分,“其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流通,并成为双方当事人一般财产中的资产或负债,减少了债权人的一般财产中的资产,增加了其中的负债
    • 合伙人侵害合伙人利益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作为股东享有知情权,可以个人名义进行起诉,如果有协议,按协议办理,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