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分别转让股东的权利和职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33:00 484 人看过

在股权转让的常见做法中,股东往往将其资格(包括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整体转让给他人。但在实践中,有些股东会将自己的一项或多项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如何看待这种转移的效果,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为了扩大当事人的自由空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当尊重这种转让的效力。

在分红权方面,股东可以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将其分红权转让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以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或特定比例的股息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股利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具体权力;二是股东大会通过股利决议将民事权利转化为债权。虽然理论上股东享有双重意义上的股息权处分权,但可操作的股息权仅限于债权的民事权利。在表决权方面,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将其表决权转让或者处分给他人(包括设立表决权信托)。2005年《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虽然股东比例高,但表决权比例低,或者当事人虽为股东,却没有表决权。当然,表决权受让人(包括受托人)在行使表决权时应当依法行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行使表决权不得超出有处分权股东的表决权范围。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的控股股东将部分股权捐赠给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高管或技术骨干。同时明确该股权的受赠人只能行使分红权,而不能享有表决权、转让权,且该股权不能继承。这样,捐赠财产与其说是股东资格或股权,不如说是股权中的分红权;至于股权中的其他权利和功能,仍然掌握在捐赠人手中。笔者认为这种方法应该是有效的。对于这种做法,应当在公司章程或者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协议中加以规定。一些地方法规要求将该部分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地方法规指定的中介机构管理,这侵犯了剩余人和受赠人的民事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应予废止。但是,并非所有股东的权利都可以自由转让给第三方。如2005年《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因为股东权利的行使是以股东资格的存在为基础的。第三人不具备股东资格的,是否有优先认缴出资权,取决于其他股东是否同意。另一个例子是,没有股东资格,股东代表他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就不能转让。这是因为2005年《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代表股东提起诉讼的权利是以股东资格的存在为基础的。第三人缺乏股东资格,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更重要的是,禁止单独转让股东代表诉讼权,有助于防止不法分子滥用股东代表诉讼权“敲诈”公司或他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隐名股东能转让他们的股份吗
    隐名股东的识别。虽然本协议对公司不具约束力,但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仍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对显性股东进行约束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双方不同意隐名股东为股东或承担投资风险,且隐名股东不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或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不确认双方的隐名投资关系,但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实践中,一些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完全由著名股东负责,而一些隐名股东则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由于公司的法人性质,公司其他股东有权知道投资者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行使股东的权利,是公司和其他股东知道并认可隐名投资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法院将隐名股东是否真正参与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三。没有非法活动。我国的法律法规对部分行业和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例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
    2023-05-07
    349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后能否就转让前的公司利润享有分配请求权?
    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具有按其出资或所持股份取得股利,向公司要求分配盈利的权利。该请求权是股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股东最重要的自益权。但该权利属于抽象意义上的权利,具体到股东能否实际分配到利润则要看公司是否盈利以及股东会是否作出分配决议。股利分配请求权是基于股东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一种权利,是与股东身份密切相关的,股东一旦失去股东身份,其股利分配请求权也随之丧失。因此,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不再享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包括转让前的转让后的公司盈利。
    2023-06-05
    68人看过
  • 股东与非股东间能否转让股权
    股东能把股份转让给另外两名非股东。但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购买的。就视为同意转让。并且如果其他股东在30日内未答复的,也视为同意转让。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
    2023-02-17
    125人看过
  • 股权已转让,原股东是否还能分红
    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分为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和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后者又称为股利金额给付请求权。律师补充: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股利分配请求权的性质可从抽象意义与具体意义两个层面来探讨。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一种股东权权能。获取股利
    2023-05-06
    50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股权能否转让吗
    一、隐名股东的股权能否转让吗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
    2023-04-18
    203人看过
  • 股权质押股东股权转让能否转移其他股东
    股权质押不会转让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股东向债权人质押股权的,只需办理质权登记,不需将股权转让给债权人,股东的权利仍由股东行使。【辟谣】股权质押后,股东不能转让股权吗?真相:质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分析: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后,未经质权人同意,股权不得转让。【提醒】股东可以拥有哪些股东权利?一、股东身份权。二、决策权的参与。三、选择.监督管理者的权利。四、资产收益权。五、退股。六、知情权。七、新股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吗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
    2023-08-07
    452人看过
  • 能否将抵押权和债权分别转让
    一、能否将抵押权和债权分别转让抵押权和债权是能够一起转让的。抵押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因此如果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抵押期限抵押权人的行使期限有多长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抵押权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行使,若超过诉讼时效的,该抵押权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3-07-31
    95人看过
  • 我们能限制股份的内部转让吗
    是否可以限制内部股权转让是否可以限制内部股权转让。能否限制内部股权转让,取决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5-07
    142人看过
  • 股东在转让前能否享有要求分配公司利润的权利
    除另有约定外,股权转让后股东是否享有转让前公司利润分配请求权。股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东资格,从公司或经济利益中享有的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公司利润的分配属于权益。股权转让后,一般不应再享受利润分红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人员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已转让的股份未经相关利润分享协议,不能享受利润分配,但在签订分红协议时可以享受分红,受法律保护。我们需要对此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2
    150人看过
  • 分配利润后能不能转让股权
    企业在筹划股权转让时,在股利分配可行且不会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先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023-05-07
    145人看过
  • 股东能否自由地将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未出资能转让股权吗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
    2023-07-15
    110人看过
  •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能否对部分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不能对部分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只能就全部转让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应当包含数量因素,且第三人以特定价格在购买特定比例的股权时,是将前述股权视作一个整体标的,其价格蕴含了对该比例股权之下能够实现的控制权的估值,仅购买部分股权,实际是对标的进行的重大变更,不符合“同等条件”。律师补充: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不应仅仅局限于相同的转让价格,而应指实质性的“同等的股权转让合同条件”,在界定时应当综合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一定的司法裁
    2023-05-06
    487人看过
  • 股权转让能否部分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公司实践中,部分股东以持有股份或无法购买全部转让股权为由,在同等条件下,仅主张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购买部分转让股权。但转让人和受让人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或者先购买全部股份。但是,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同意其他股东行使部分购买权,则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当允许,法律不应干涉。《公司法》规定,同一条件是一种法律条件,其中价格和数量是重要条件,数量条件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维护公司的人格完整,维护原股东的既得利益和老股东的控制权,不能理解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个人股东的控制权。股权可以部分转让,但并不意味着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条件相同,这与股权转让的含义不同。优先购买权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并不能绝对高于非股东的利益。优先购买权限制了转让股东的转让行为,但不能损害转让股东相对自由的转让权,更不
    2023-05-07
    468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则:公司内部股东能否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股权转让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一)具体的转让权如下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
    2023-07-03
    40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后退股的股东能否选择他们争议分红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0
      退股股东的分红按以下的情况处理: 1、如果在股权转让前,股东会已就分红分配方案通过决议,但未实际向退股股东支付的,其可就该决议内容,单独请求公司按照决议约定支付分红。 2、由于分红收益权是依附于股权而产生的,如果该分红分配方案是在退股股东退出后通过的,且其在股权转让时未约定分红或无其他特殊约定的,则该退股股东无权请求分红。 风险提示:为了避免退股股东“秋后算账”,公司应当在其退股之前就对其可分配分
    • 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能是否分配公司股利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1
      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能是否分配公司股利 首先要分清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和利益分配给付请求权的区别。利益分配请求权系股东权的一种,当公司有盈余时可能获得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分离于股份而存在,当股份转让时,应一并转移于股份受让人。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由股利分配请求权分支而生,是对股东会承认的股利分配金额的具体请求权,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股份转移。如果在转让股权之
    • 股东仅仅转让股权而不转让其他股东的权利,是否可以分别转让给他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实践中,股东有时仅将自己所持股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权能(如分红权、表决权)转让给他人。权能可否分别转让问题要进行具体分析。 就分红权而言,股东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分红权让渡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分红或分红中的特定比例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股东外的第三人。分红权具有双层涵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特定权能,即抽象的期待权;二是经由股东会分红决议而转化
    • 受让方股权能否转让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8
      受让方不能依据股权转让意向书之约定要求继续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意向书是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而签订的预约合同,意向书一般就股权转让标的、计价方式、交易条件、交易时点等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作出约定,预约合同具有诺成性,即合同主体达成合意预约即告成立,不受其他要件的约束。 预约合同未涉及本约的具体内容,本约合同的主要条款仍需当事人通过进一步协商确定,根据契约自由原则,一方当事人不可凭借预约合同要求对方强制履行缔
    • 股权转让后是否能请求股东分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30
      如果在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只是没有落实,由于股利分配方案通过后股东对股利就有独立于股权的债权请求权,出让人即使转让了股权也可以请求该分红;如果股利分配方案是在股权出让后通过的,由于分红收益权依附于股权,则出让人无权请求该分红。当然,如果出让人与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原持股期间的公司盈利分红有特别的约定,从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