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五年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第一,两边都必须恪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续签的进程必须经当事人两边协商赞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逼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续签。
第二,有关于特别工种的劳动合同续签不能超越法定时限,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则,从事矿山井下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人工实施定时轮换准则,劳
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越八年,假如农民轮换工的原订合同期限不足8年,用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时,期限不得超越八年。
第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假如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两边仍可在对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该超越法令退休年龄,我国《劳动法》第20条规则,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有什么?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即将届满的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续订,并在合同到期前的15天内完成续订手续。对于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是已经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续签企业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手续
304人看过
-
连续签订5年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2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提前续签有效吗,劳动合同续签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3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3年与5年签有什么不同
388人看过
-
劳动合同5年到期了要续签多少年了?
71人看过
-
签署劳动合同:3年或5年?
67人看过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
-
劳动合同续签应注意什么问题, 续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8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
劳动合同续签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事实上,劳动合同的新签与续签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均需要满足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
-
-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续签,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1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