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要具备哪些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7:23:30 448 人看过

劳动合同签订要具备的条款: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的休息与放假规定;工资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没有工资金额违法吗

劳动合同没有工资金额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劳动合同除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汽车修理厂修理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一、北京市《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单位与员工未签订合同如何赔偿?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
    2023-04-13
    31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订立时遵循什么原则?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在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哪些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
    2023-04-22
    167人看过
  • 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具备规定有哪些
    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一)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
    2023-05-31
    62人看过
  • 签订国际技术引进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二)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三)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
    2023-06-12
    83人看过
  • 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合同签订备案需要的材料有: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各一份。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初次备案的单位所办理的理立户手续。一、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
    2023-06-22
    50人看过
  • 分公司具备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一、分公司的主要特点有什么?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条件是什么?1、公司的登记
    2023-03-02
    203人看过
  • 了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包含的必备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文件和法律规定1、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2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2003年《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劳社部发[2003]27号);5、司法
    2023-07-02
    5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具备离职自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后有权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彼此间的劳动关系。同时,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拖欠工资,不交社保或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出现,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便解除彼此间的劳动关系。或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出现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的;公司拖欠工资的;公司不交社保的;公司的规章制度违法,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法定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能 否 在 签 署 劳 动 合 同 后 辞 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在正式用工后,劳动者需要提前
    2023-09-12
    463人看过
  • 抵押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抵押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财产抵押而达成的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设立财产抵押时.抵押人应当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合同的主债权是指给付义务的内容,是给付金钱,还是给付财物,若给付财物的,还要订清财物的名称、性能、特点、规格、型号等详细情况,也可用协议类推的方式规定,即规定:该债权是指某某合同(主合同)第x条的债权。履行期限,要按年月日,订明那一天履行,有的还要订明起止计算时间。担保范围有限定的,最好要特别写清楚。当事人认为其他
    2023-03-03
    273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详细解读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项目而形成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又称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3年、5年、8年不等。无固定期限,又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或
    2023-07-05
    362人看过
  • 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应怎样签订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合同签约地点要写详细地址吗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两个作用:1、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有利于查明案情;2、有利于确定管辖地和管辖机构。所以,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而且需要
    2023-06-22
    351人看过
  • 签订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签订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的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电子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电子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一、民法典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民法典》夫妻一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具备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二、民法典中自己写的赠与协议有效吗《民法典》中自己写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规定有:赠与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赠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赠与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三、民法典中动产抵押未登记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动产抵押未登记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
    2023-04-10
    275人看过
  • 与发展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是在房屋尚未建成时签订的,买方并不能预见到房屋的实际形态,所以对于买方来说,就必须将一些可能产生变化的内容写入预售合同,以便房屋建成后依据此约定来进行衡量。签订预售合同前买方必须查验卖方是否获得销售许可证,否则卖方无权进行房屋预售,这样的房屋最好不要购买,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在确信卖方的房屋销售行为合法后,买方应当和卖方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其中必须包括:1、房屋坐落位置和房屋编号;2、房屋面积。其中必须注明是否是建筑面积,是否包括共用分摊面积;3、面积误差。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大于或小于一定比例,买方拥有退房的权利;4、房屋价格。因为价格是以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所以实测建筑面积的超出或小于暂测建筑面积部分是否需要重新结算;5、交房时间。卖方必须于某个具体时间前交付房屋,否则卖方应付违约责任,逾期超过多少天,卖方有权解除合同;6、付款方式。双方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表和每期付款
    2023-06-13
    172人看过
  • 签订保密协议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3)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4)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5)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提示,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一、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二、约定竞业禁止条款。
    2023-05-01
    32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哪些主要条款,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4
      劳动合同的签订的主要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
    • 劳动合同哪些条款要求劳动者签订?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4
      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工人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工作内容和地点。
    •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5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 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什么内容, 如何订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 劳动合同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