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2 07:33:03 470 人看过

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强制执行怎么查询进度

申请强制执行后查看进度的方式:

1.可以通过与执行局具体办案法官沟通来查询进度。

2.可以登录人民法院官网,如果有案件执行人进口的,输入案号即可查询。

3.可以询问委托律师,委托其查询进度。

三、强制执行依然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以下情形,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n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被强制执行人多久上黑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是两年;被强制执行人被加上黑名单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由法院视被强制执行人的执行情况和态度决定。一、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被强制执行人执行期限是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其中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被强制执行人多久上黑名单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
    2023-06-18
    306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执行,会被判坐牢吗
    律师解答:不会。无财产可执行不会坐牢。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但如果是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刑法》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04
    277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执行?被强制执行的后果
    被强制执行的后果:1.被执行人有财物足以清偿相应债务,或者能够履行相应义务,而拒不执行的,会强制执行其清偿,或者作出相应法律行为;2.被执行人无力清偿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一、法院失信人员有期限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失信人员没有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中存在不履行判决这种情况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后,仍然不履行判决的,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要想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必须先履行判决书,并且还清欠款。还清欠款五年后,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二、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什么意思全部未履行通常是指约定好的一方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及时足额完整的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从法律方面说,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是相对的,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则相应地该方需要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不能高消费、软卧、高铁如果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司法机关会公布相应的失信人员信息,失信人员
    2023-03-26
    32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相关法律知识】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
    2023-06-06
    435人看过
  • 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拘留多少天,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
    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拘留最长十五天,不能超最长期限拘留但可以在其拘留结束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另行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大致有四条,行为人不履行义务的,经院长批准,有拘留的管辖权,并告知被拘留人。一、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拘留多少天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拘留时间最长是十五天,不能连续拘留,可以多次拘留。 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二、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有下列的四条: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
    2023-06-06
    482人看过
  • 强制执行无财产执行多久终止执行申请
    一、强制执行无财产执行多久终止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无财产执行终止执行申请的期限是6个月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强制执行无财产执行犯罪吗无财产可执行不会坐牢。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但如果是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三、强制执行
    2024-01-31
    183人看过
  • 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多久时间
    一、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多久时间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为半年。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三、被执行人强制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2024-02-15
    8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的被申请执行人是谁?
    行政强制执行的被申请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刑事诉讼案件判决被告死刑、徒刑或缓刑后,该被告就是这次刑事案件的判决的被执行人。行政裁决书的强制执行也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要填写法院固定执行申请书,也可以自行书就执行申请书交法院,另外,必须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要有原承办法官注明已生效。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什么?行政强制措施,指行
    2023-06-25
    256人看过
  • 刑事强制执行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中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7、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1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意义执行中止一般适用于对连续执行无实质性影响的事项,如果某一
    2023-03-05
    21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怎么申请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一、强制执行怎么申请第三人为被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应依当事人或者权利人的申请启动,执行法院原则上不得依职权启动。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追加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案件案号、执行情况,以及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并附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相关证据材料、联系方式等。追加申请材料不齐备的,法院应一次性告知补足。没有明确的被追加执行当事人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撤销案件。注意:书面申请及材料是交给立案部门,不是交给执行局的案件承办法官。二、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为义务人逾期拒绝不履行义务,为了实现义务人合法权利,从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
    2024-01-22
    366人看过
  • 被执行人死亡后房产能强制执行吗
    一、被执行人死亡后房产能强制执行吗被执行人死亡后,房产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取决于一些具体的法律条件和情况。首先,如果被执行人有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人继承,法院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可能隐匿被执行人遗产,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变更、追加该被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为被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等应当在其取得遗产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其次,如果被执行人的遗产已经由继承人继承,那么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法院可以直接执行遗产。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法院可能会终结执行程序。此外,如果被执行人的房产属于其与父母共有的财产,且份额已经划分并独立,那么该房产可以被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
    2024-02-04
    479人看过
  •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绝签字还能执行吗?
    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回复:有效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相关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二十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
    2023-06-08
    468人看过
  • 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公积金?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合法财产,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情况下,应当对被执行人一切可能的财产进行执行,以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也就是说,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的法益要大于职工个人住房的法益。被执行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不可以。被执行人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因为公积金也是属于被执行的财产的一部分,是需要用来偿还债务的。住房公积金不交了,公积金账户属于封存状态,一般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
    2023-07-05
    115人看过
  • 如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息、红利、股权等财产
    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可采取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
    2024-04-14
    1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两年的财产强制执行有哪些被执行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问题中所谓的财产指的是什么强制执行,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所需是前提。被执行的财物,要去掉日常生活用品,唯一居住用房,维持生活费用等必需品;且只能是被执行人的财物;对于共有财物无法描述的,无法执行;对于价值超过执行标的的,不能执行。所以其中的原因相当多,去法院问问吧。非具体承办人员不可能知道原因。
    • 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租赁出去的财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贷款逾期未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
    • 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分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8
      参与分配是指执行程序开始以后,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同一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使债权得到公平受尝的制度。在我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参与执行分配,以及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规定,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
    • 房产强制执行房产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0
      建议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以解除强制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措施。”解除或撤销查封、扣押是指执行法院基于债权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除去或授权除去查封、扣押的标示,将查封物、扣押物发还债务人,并记入执行笔录。查封、扣押一经撤销,其效力即归于消灭,
    • 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无任何财产,那么期限过还会被强制执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要求对方归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可依法委托律师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消费名单和禁止出境名单,强制要求对方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