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作了具体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用三款内容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及相关法院管辖权的确定问题。
首先,该条第一款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管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否与约定履行地一致。由此,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时,也应当遵循该约定优先原则,当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时,以约定的履行地法院管辖,而不能以实际履行地法院管辖。当然,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的,则以合同实际履行地为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权。
该条第三款规定了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的例外情形。“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即合同履行地约定优先原则,仅对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则不适用约定优先原则。
其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约定管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民诉法专属管辖原则,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以不动产为履行内容的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是唯一的,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当事人约定不动产所在地以外的法院管辖的,该约定因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而无效。
再次,该条第三款规定了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时的管辖法院确定原则。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时,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由哪个法院管辖?
-
合同履行地(法律解释)
422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
140人看过
-
部分履行合同的司法解释
91人看过
-
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
420人看过
-
民诉法解释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403人看过
-
无效合同履行完毕的司法解释
89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
合同履行地(法律解释)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0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在哪里履行的地方,是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对于民事合同,可以在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对合同履行地作出了具体规定: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支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点;交付房地产的,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目标,
-
合同履行地的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相关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4律师解答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最新司法解释为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加工承揽合同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津高法经(1989)7号“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
-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对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