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仅有公告居民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8:30:50 156 人看过

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或是协商解决。

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百姓的土地,但是需要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并且需要给土地使用权人补偿。如果强制征地,则为违法行为。

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土地征收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征收国有土地居民拆迁房如何赔偿
    一、征收国有土地居民拆迁房如何赔偿?一般征地拆迁只有补偿金没有赔偿金,补偿标准取决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原因不同。行政赔偿的适用是基于征收方实行了违法的征收行为。行政赔偿的前提是侵权行为的存在,或者说征收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追究行政赔偿责任需要在被征收人的损失实际产生之后。行政补偿则基于征收方依法开展的征拆
    2024-01-24
    386人看过
  • 征收土地没有公告算强征土地吗
    政府征地没有发布公告不合法。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政府征地拆迁的程序有: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6、申领拆迁许可证。7、发布拆迁公告8、拆迁冻结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024-04-30
    416人看过
  • 农民被征收土地后的权利维护
    (一)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二)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预征知情权)(三)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调查结果确认权)(四)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申请预征听证权)(五)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参与报批权)(六)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批复结果知情权)(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土地补偿知情权)(八)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调查结果核准权)(九)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
    2023-07-02
    40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如何保障农民权益
    一、土地征收如何保障农民权益土地征收如下保障农民权益:在征地过程中,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诉权,避免少数人的暗箱操作,使农民能够亲自行权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健全土地征收公告程序,在征地调查、征地补偿费协商分配、劳动力安置等环节中最大程度保证农民的知情权;2.引入听证制度,使在有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以及土地补偿费合理数额等问题上,农民能够充分参与,获得表达意见的机会;3.完善诉讼制度。其中可以参照外国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等方式审查政府的征地行为及其过程的合法性,从而保证司法过程不被行政机关干预,保障农民的诉权;4.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建立专门的土地征收调解委员会等民间组织,拓宽农民的救济途径。二、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如何分配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分配给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分配给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
    2023-08-13
    84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可以从程序上是否合法、内容上是否合法、公告上是否合法进行判断。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六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
    2024-04-17
    157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告”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为这一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依照这一规定,“公告”程序有以下几项主要内容:(1)公告主体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公告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排除了省级政府为公告主体;如果将“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中的“市”收缩解释为“县级市”,那么“省辖市”也被排除在公告主体之外。(
    2023-06-10
    290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农民对于政府征地的维权方法是: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政府征收土地侵犯农民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
    2022-06-17
    110人看过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如何写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范本经xx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将原属xxxx科技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注销,该宗地位于xx区xx街道办事处,土地证号:空国用(2016)第00001号,面积16698.15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与上述土地权益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及相关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逾期有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特此公告xx省xxxx经济区国土资源局xx年xx月xx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
    2023-05-04
    248人看过
  • 征收土地需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吗?
    1、征收土地需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征收土地预公告需要包含的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农村地区土地实行的是土地承包制,若是在承包期间土地被征收了,那么土地的承包者、集体经济组织,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在相关国家部门确定土地的征收范围之后,
    2024-01-11
    379人看过
  • 拟征公告能征收土地吗?
    一、拟征公告能征收土地吗?拟征公告能征收土地,发布了征收启动公告,并不一定会征收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是土地征收工作的启动,但能不能征收,要看相关部门是否审批,如果土地征收方案通过的,就会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
    2023-06-16
    500人看过
  • 违法征地如何维权拆迁征收
    一、违法征地如何维权拆迁征收1、裁决请求的内容规定:裁决可针对年产值补偿、倍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进行申请;如对任一项存在争议,即可引发补偿标准争议纠纷。2、裁决申请流程:首先,申请人须向市、县政府提交协调请求,同时详细阐述其认为补偿过低的事实依据。若协调无果或自申请之日起60天内未获回应,则需向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提出裁决申请。最后,若对裁决结果不满,应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天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情况除外。3、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为征地相关方或利益相关者,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申请人既可是法人亦或是自然人,具体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等。4、协调与裁决的主管机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负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大部门。具体协调、裁决事务的执行机构因地而
    2024-07-22
    49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维权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各个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一般由当地省级机关制定。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一、机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等地上物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征地补偿办法是由哪些项目构成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2023-03-07
    133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转让如何征收税收
    对转让方来说:1、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否则按转让收入全额计征);根据财税[2003]16号文,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城建税=营业税税额×5%;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以增值额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土地使用有关的税金等。5、个人转让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
    2023-03-04
    390人看过
  • 如何合法维权追讨被征收的集体土地
    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追讨征地合理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土地被征收,我们要注意些什么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
    2023-07-02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公告可以部分限制,仅有公告,农村土地征收的权利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如何维权取得土地征收补偿款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9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 土地确权后农民如何维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农民确权后的土地发生被侵占、强占、强行流转或者强行征收的,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控告,也可以去法院起诉..。
    • 征收土地公告有什么法律权利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8
      征收土地公告 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权利:这个公告是必须让农民见到的,不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收土地公告至关重要,如果这一公告不存在,征地行为的合法性也就不复存在了。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要提醒大家
    • 土地征收时,如何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01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判断征地公告是否合法,可以从程序上是否合法、内容上是否合法、公告上是否合法进行判断。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等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公告时间为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