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协议不履行要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21:21:39 358 人看过

房屋赠与协议不履行的,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承担交付赠与物、办理登记等手续;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履行房屋赠与协议的,属于违约行为,赠与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民法典中财产赠与合同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也具有法律效力。普通未公证的房屋赠与协议,在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协议。协议一旦经过公证后,赠与人不得撤销该赠与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二、赠予的东西能不能要回来

赠予的东西能要回来。不动产在办理登记手续前,动产在交付给受赠人前,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行为,要回赠予的东西。另外,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也撤销赠与,要回财产: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赠与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可以。虽然是赠与合同,但仍属于合同范畴,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但是,《民法典》又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未经过公证的自然人间的赠与协议,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只要没有实际给付,随时可以撤销合同,无需承担责任。赠与人一旦行使任意撤销权,就可以消灭赠与合同的拘束力,从而不再受赠与合同约束。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如果赠与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该赔偿受赠人的损失。所以,赠与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仅限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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