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在刑事方面的职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08:54:50 448 人看过

公安分局在刑事方面的职权有:

(一)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二)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三)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正当防卫。

公安分局民警有警官证吗

没有,警官证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身份的证明,作用等同身份证,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证明。民警有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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