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积金实施细则有什么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18:12:28 367 人看过

7月30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指出自8月9日起施行新版《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原实施细则即行废止。

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以下简称公积金缴存管理)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按照有关法规,对单位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缴存对象与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城镇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雇用中方员工的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的代表机构。

本条所称职工是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合同试用期内的职工和外籍职工。

鼓励新市民(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信用良好,近六个月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或芝麻信用分600分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新市民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等享受缴存职工的待遇。

缴存、变更与注销登记

所有单位应该依法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原已设立、但现尚未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尽快补建住房公积金制度;新设立的单位,必须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手续时,提供缴存职工身份证、单位专办员身份证和单位社保清单,填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

相关证明材料

属国家机关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单位法人身份证;

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属其他组织单位的,提供设立文件(或机构登记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单位应当指定1名工作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职工,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专办员(以下简称专办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请网上自助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缴存比例与基数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各不低于5%,最高各不高于12%,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计算公式:

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月缴额+职工月缴额,其中:

单位月缴存额=职工工资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月缴存额=职工工资基数×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见分角进元。

列入缴存工资基数计算口径项目为:

机关单位:

①基本工资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②津补贴部分: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③通讯费;

④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参照一等奖)÷12;

⑤第十三个月工资÷12;

⑥年休假未休补发补贴÷12;

⑦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

⑧交通补贴;⑨误餐补贴。

事业单位:

①基本工资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②基础性绩效工资;

③奖励性绩效工资;

④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参照一等奖)÷12;

⑤第十三个月工资÷12;

⑥年休假未休补发补贴÷12;

⑦通讯费;

⑧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

⑨误餐补贴。

政法单位:警衔补贴和加班补贴根据国家规定政策及市财政、人社等部门审批结果申报审核。

企业单位:

①计时工资;

②计件工资;

③各种奖金;

④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⑥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

⑦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2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

3、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

4、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下文时间,单位调整职工工资基数的需填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在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次月可一同调整,调整时另需提供《公积金基数调整测算表》。

新市民的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本人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低为10%,最高为24%。

汇缴与补缴

住房公积金按月汇缴,一般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或自行缴存方式。

对于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的单位,缴存单位应于每月15日(含15日)前,将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当月住房公积金转入单位公积金托收账户内。

对于采取自行缴存的单位,应于每月15日(含15日)前将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公积金中心在收到款项当日将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贷款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
    2023-04-28
    247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
    一、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
    2023-04-13
    421人看过
  • 郑州公租房实施细则出台
    为了有效解决郑州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际,12月2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及郑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做了详细规范,并将于12月26日起施行。动态管理标准灵活该规范对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分别规定了申请资料内容和资格认定程序。对经过受理、初审、复审、核准,并完成备案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以下称《资格证》)的家庭将实行动态管理。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不定期进行审查核实,不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取消,并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和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材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
    2023-04-22
    346人看过
  • 公务员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公务员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二、2020年《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解读《公务员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
    2023-04-13
    259人看过
  • 新国五条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各地的“国五条”细则纷纷出炉。其中,北京实行“对京籍单身人士禁购二套房、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调控,力度为最大。另外,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明年6月底前,颁布《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笔者认为,这一举措同样意义重大,它不仅可以规范与保护私有财产,也有助于防范与治理腐败,为房地产市场加大供给。最为重要的是,房产信息公开将为房地产税在全国征收铺路。这也恰恰证明,“新国五条”并非单一政策,相继配套措施有望陆续推出。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13年推出房地产税试点城市至更多一线城市。3套或以上住房存量都有可能要纳税。如今国内仅有重庆与上海两个房地产税试点,据统计,去年上海征收的房产税仅为24.6亿元,不足当年土地出让金的3%。重庆一年的房地产税额也仅有一亿元,更是杯水车薪。因此
    2023-05-01
    140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一、上海市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上海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条例的具体内容,该条例在劳工合同法的基础上从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均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从当地的实际用工情形出发,解决用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使得劳动者和企业有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例》。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在国家行政编制内录用的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例》。2、与用人单位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当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就业条件,并具有劳动能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保险代理人、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劳务人员等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的,不适用《条例》。二、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
    2023-04-29
    25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 更多>

    #住房贷款
    相关咨询
    • 新公积金法实施细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4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
    • 住房公积金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
    • 公积金基数: 申请实施细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7
      是每个月是固定的数额呢,还是按比例交,要是按比例的话是个人工资的百分数还是有个规定的基数呢 (编号43265)基数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的项目计算。新录用和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职工以职工年薪均分十二个月后为基数计算个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
    • 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有什么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