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8:36:39 416 人看过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呢?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必须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明确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看是否能够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上述处理均不能明确,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签订合同后买方不买了
    在已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买方后悔了,不打算继续履约,那么买方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都算是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反悔怎么办签完二手房合同卖方反悔了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2023-03-30
    1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必须在入职后多久?
    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新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多久能辞工劳动者辞职与有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23-07-08
    101人看过
  • 租房定金交了多久必须签订合同
    一、租房定金交了多久必须签订合同1、法律对应当在交定金后多少天内签合同没有规定,由当事人自行约定;2、如果当事人一直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关系,将会视为不定期租赁。3、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4、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租房定金能要回来吗前面已经讲到此处的租房定金属于“订约定金”,出租人在收了定金之后放弃了和其他人订约的机会,定金在此起了担保的作用,假如出租人在收了定金后把房子租给别人,
    2023-03-23
    433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书面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合同、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怎么签写传真合同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的,应尽量保留传真件原件,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另外,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通过传真签约的,则可以事先约定采取传真方式签订,注明传真号码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
    2023-06-28
    107人看过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必须要备案吗?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是否要备案的问题,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2023-06-09
    27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由其他人代签吗?
    代签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考虑代签人是否获得了代签合同的授权。如果代签人获得了授权,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代签人未获得授权,那么合同相对人需要追认该合同。一旦追认生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否则,合同对未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产生效力。关于代签的效力问题,需要考虑代签人是否获得了代签合同的授权。如果代签人获得了授权,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代签人未获得授权,那么合同相对人需要追认该合同。一旦追认生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否则,合同对未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产生效力。 代 签 合 同 效 力 问 题要确定合同的效力问题,首先要从主体方面进行审查。合同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有限制的情形,如经营范围上的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情形,其他的如保资格等,不能签订合同。此外,代理权有无瑕疵,是否属于无权处分也需要审查。最后,需要审查合同是否
    2023-10-11
    1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网签之后必须备案吗
    需要备案,只有在完成备案之后房屋交易才算真正具备了法律效力。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网签后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已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购房合同备案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备案号,此备案号是唯一的,在网上输入备案号可查询房屋的相关信息。一、网签的注意事项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2、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3、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
    2023-02-28
    251人看过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将房屋抵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通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把房子卖给第三方。根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出卖人在买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也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同时,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因此,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维权,通过诉讼获得相应的赔偿,使购房者的利益得到保护。阅读后,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2023-05-08
    114人看过
  • 解除卖房合同必须履行程序
    问:今年6月,我出售一套房子给刘先生。合同约定刘先生当天支付房款5万元,并在7月15日前支付房款45万元,其他的款项由他办理贷款,在过户之后支付给我。合同签定后,除了当天支付给我5万元外就再也没有支付其他款项。我认为他违约,于是决定不再把房子卖给他。最近几天中介打来电话说我们的合同还没有解除。我不理解,为什么买方逾期没付款,我却还要把房子卖给他?读者赵女士作为买受方的刘先生确实逾期付款构成违约。但买卖合同关系并没有解除,原因在于赵女士没有遵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导致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及时维护。赵女士与刘先生签订的是网上交易系统示范文本的买卖合同,合同的第九条对乙方(刘先生)逾期支付房价款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按照约定,刘先生逾期未支付约定房价款超过一定的时限,赵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刘先生的违约责任,但必须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双方选择的处理方式为该条的第二款)。即先期
    2023-06-10
    268人看过
  • 签订保险合同必须履行赔付责任
    被保险人虽然曾患癌症,但体检合格并参保。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为由,拒付保险金。近日,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给原告为其母投保的保险金4万元。2004年8月,王桂波为其父母与保险公司签订终身寿险合同一份。投保前,王桂波告知办理该笔业务的工作人员,母亲李常香曾生过瘤子并已切除。后李常香应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了体检,结论为合格。合同生效后,王桂波依约向保险公司交纳了保险费。2006年1月28日,李常香因病死亡。王桂波要求就李常香的死亡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却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投保前病史为由拒付保险金。为此,王桂波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在知道李常香曾患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体检后签订了保险合同,应是对李常香身体状况的认可,并自愿为其可能发生的死亡等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金广军扩展阅读老年人购买意外险要注意目前,太保
    2023-04-23
    459人看过
  • 买卖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
    2023-12-06
    285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不履行多久失效
    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的,合同会在期限届满失效,但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4-23
    296人看过
  • 买房合同签订须知,购房者必看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一、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二、房屋面积;三、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事项;四、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及违约责任;五、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六、看清楚房屋用途;七、签合同之前要看清开发商资质;八、逾期或者赔偿的问题。买房合同签订要写明什么1、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另外还要明确约定房屋的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房型。2、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如车库、停车场的权、使用权。3、房款如何支付,在什么时候支付,这都需要进行具体约定,并在合同中注明。购房者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收据。4、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总建筑面积在约定
    2023-07-05
    291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知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六)合
    2023-07-04
    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签订与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五项须知.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5
      签订与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五项须知:一、贷款时间应充裕如需办理贷款的应注意,要在签订买房合同时预留充裕的时间。因为各银行审批发放贷款的流程、条件、时间均有不同,这些都并非个人可以掌控的,如果留有时间,那在一家银行获贷不成的情况下,就有时间向另一家银行寻求贷款。二、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
    • 法律上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签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必须要什么手续?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8
      (1)仔细阅读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要掌握开发商的基本情况 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买卖合同生效后必须支付中介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该规定,居间人请求报酬的基础是其已促成合同成立,否则,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但如果中介并未完全完成该次房屋交易中的全部服务流程,那么,居间费用根据其工作量将部分收取其报酬。
    • 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签订但是合同签订后又履行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7
      你知道吗?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以一定的价格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购房者进入房地产市场后,并不是对所有的房屋都可以进行购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规定某些房屋的买卖是要受到限制的,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房屋建设工程,如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其商品房是不能买卖的。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商通过炒卖地皮而牟取暴利,以保障房地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