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责任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8:11:56 272 人看过

一、补充责任的情形

(一)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属于违法借贷,出资人收取的高额利差应充抵本金,出资人、金融机构与用资人因参与违法借贷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出资人未将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而是依照金融机构的指定将资金直接转给用资人,金融机构给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定存款合同的,首先由用资人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金融机构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

(五)因监护人身份而承担补充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六)因出具虚假验资证明而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复函指出:“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应当先由债务人负责清偿,不足部分,再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证明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七)因担保而承担补充责任,如一般担保责任。

(八)投资人实际投入资金与注册资金不符的,应该在投入资金不足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九)投资人抽逃注册资金的,在抽逃资金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十)在企业被撤消、吊销或歇业后,投资人无偿接收企业财产的,由投资人在接收财产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二、补充条款的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三、补充条款和主条款发生冲突怎么办

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补充侦查的情形及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四种应当补充侦查的情况,首先,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认为案件存在犯罪的嫌疑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第二种情况,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犯罪事实时,也会退回补充侦查。第三种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当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补充侦查,如果认为有必要,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第四种情况,在法院审判阶段,检察人员认为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法院可以延期审理。一、批捕后案件由公安机关派出所执行逮捕吗批捕后一般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
    2023-03-13
    122人看过
  • 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异同
    1、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形式。数个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数个行为人构成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其内部,由各共同加害人按照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程度承担适当的份额,对外承担连带承担。2、而补充责任是由于侵权行为的竞合而发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不是一个责任,而是两个责任,即一个具有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一个具有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在后果上完全重合的时候发生的两个责任。这两个责任不是一个完整的责任并在其内部发生分担的连带责任,而是要么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要么由补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而不是在一个责任中分成每个人的责任份额,各个承担或者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是否属于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是属于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是补充责任的一部分。补充责任,“主责任”的对称。是指在不法行为人(主责任人)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与其有特定联系的
    2023-05-02
    83人看过
  • 补充责任的法律规定
    适用于到至今的《民法典》规定了补充责任这一责任形态,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了监护人的、有过错的劳务派遣单位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关于补充责任的立法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不同;第二,关于补充责任人对直接侵权人的追偿权的规定不同。一、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1、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即《民法典》第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
    2023-02-28
    475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中的补充责任有哪些
    侵权责任中的替代责任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等。替代责任是指如果行为人同第三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或者如果行为人同受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当第三人对他人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并因此导致他人遭受损害,行为人应当就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一、一起干活工友受伤我们有责任吗看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将工友误伤,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过错侵权的要件,属于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但是如果是提供劳务导致他人受伤的,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后,可以向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进行追偿。1、行为人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构成过错侵权需要符合以下几个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并且实施了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了相
    2023-02-04
    315人看过
  • 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在哪
    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形式。数个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数个行为人构成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其内部,由各共同加害人按照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程度承担适当的份额,对外承担连带承担。而补充责任是由于侵权行为的竞合而发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不是一个责任,而是两个责任,即一个具有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一个具有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在后果上完全重合的时候发生的两个责任。这两个责任不是一个完整的责任并在其内部发生分担的连带责任,而是要么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要么由补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而不是在一个责任中分成每个人的责任份额,各个承担或者连带责任。本案中,由于万某豪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害,其应当承担致人财产损害的侵权责任。这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老盛火锅店是因对其事务管理不善,造成了吴
    2023-04-29
    341人看过
  • 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一、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检察院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因此,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或有其他程序违
    2023-03-2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补充责任,补充和补充责任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补充责任是指在第一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人对不足部分承担的责任。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主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究其实质,相当于一种保证责任,与保证中的一般保证类似。二、补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区别1、首先明确,补充连带责任,是指连带责任人
    • 补充鉴定的情形: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6
      补充鉴定的情况:在鉴定过程中发现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需求的,鉴定人有权委托机构补充征收。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原鉴定结论只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问题,并非全部。彻底解决与待证事实相关的专业问题。2、鉴定人就某个专业问题作出鉴定结论后,法院发现或当事人提交了与该问题有关的新资料。3、原委托鉴定时,遗漏了需要解决的问题。4、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某些问题提出异议,并附有
    • 可以补充鉴定的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1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对于鉴定意见的瑕疵,也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
    • 补充侦查适用的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5
      补充侦查有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两种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 可以补充鉴定的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5
      可以申请补充鉴定的情形: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遗漏补充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补充司法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人超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职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货材料是虚假的或事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