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51:35 254 人看过

一、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是什么

合同履行地司法解释是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二、合同履行地是否可以口头约定

合同履行地一般不可以口头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约定,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可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可以免除履行吗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可以免除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免除履行,并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但如果不可抗力未影响合同履行的,当事人仍然要按约定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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