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符合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8:14:50 140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规定:合营企业订立的技术转让协议,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技术转让协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技术使用费应当公平合理;

(二)除双方另有协议外,技术输出方不得限制技术输入方出口其产品的地区、数量和价格;

(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四)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技术输入方有权继续使用该项技术;

(五)订立技术转让协议双方,相互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应当对等;

(六)技术输入方有权按自己认为合适的来源购买需要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

(七)不得含有为中国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一、什么情况下技术合同的无效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规定的无效理由(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外,具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

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3、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二、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一)主体资格审查。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

注意: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做年审,是否被吊销等,不认真进行审查就匆忙与其签合同,容易造成所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或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追求当事人责任

(二)标的。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比如加工原料为10吨玉米粒,就不能写成10吨玉米)。应注意加工物是否是合法物,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特定的劳动成果:工作成果必须是承揽人自己通过工作完成的,而不能是其他人的工作成果。

特定性: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更主要的是自己的工作,对特定的材料进行加工。

(三)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承揽人须按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解除加工承揽合同。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交付的时间、数量、质量、交接地点、方式等,承揽人对原材料应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补齐。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不得偷换修理物品的零件。同时还应对原材料消耗定额,以及超出定额部分材料费用的承担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避免履行加工承揽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

原材料消耗定额:对成品大概需要多少原材料作一个大概估计

(四)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及(或)技术标准。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对定作物的质量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不能简单或者模棱两可。当事人对质量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五)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方法,对资料和图纸的名称、数量和编号都要注明并要经双方签字盖章进行确认。

(六)成果验收。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短期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可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期限内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标准的按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检验。对于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期限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协商,最好注明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任何期限的约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终止的时间点。

没有注明的话,以后如果双方要打官司,时效很难确定。

(八)留置条件。揽人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质量证明的名称和数量、有关说明书、装箱单、安装图纸、化验单、检验合格证等内容,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末付清价款可作为留置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资经营企业相关文章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场地使用规定
    合营企业使用场地,必须贯彻执行节约用地的原则。所需场地,应当由合营企业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场地使用权。合同应当订明场地面积、地点、用途、合同期限、场地使用权的费用(以下简称场地使用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合同的罚则等。合营企业所需场地的使用权,已为中国合营者所拥有的,中国合营者可以将其作为对合营企业的出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场地使用费标准应当根据该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合营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土地主管部门备案。从事农业、畜牧业的合营企业,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按合营企业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向所在地的土地主管部门缴纳场地使用费。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从事开发性的项目,场地使用费经所在地人
    2023-06-26
    254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促进合营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特作如下规定:一、合营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五年之内,其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享受全额外汇留成。五年之后,按50%的比例留成。二、合营企业中方人员因业务需要,同外方人员一起出国执行任务的,中方人员在国外的费用按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实行实报实销。三、合营企业的中方人员单独出国执行任务的,其费用标准可按合营企业规定标准计算,实际使用时比照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标准执行。四、根据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领取,按国家规定使用的中方人员出国费用的节余部分,可作为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五、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应将中方工作人员应得工资部分的外汇,及中方投资者的劳务、工业产权所得外汇、外汇红利等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六、未
    2023-06-06
    496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举办的合营企业属于下列行业的,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这些行业包括:(1)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维修、咨询等;(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5)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性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以在50年以上。2、对于属于国家规定鼓励投资和允许投资项目的合营企业,除上述行业外,合营各方可以在合营协议、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3、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的
    2023-06-06
    211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1997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9月29日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号发布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含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加强管理,现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额。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步缴付的,应报原审批
    2023-06-05
    301人看过
  •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
    法律规定了订立技术合同的两条基本原则,其一是保守技术秘密;其二是有利于技术的竞争、发展、应用、推广的技术进步原则。基于法律规定的订立技术合同的基本原则,在订立技术合同时,不得有下列条款或内容:1、限制一方在合同技术标的上进行新的技术研究或要进行新的技术研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2、阻碍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合理的方式实施技术。3、不允许合同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渠道取得技术。4、不得有阻止国家指定推广、使用的技术约定。一、技术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被确认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
    2023-04-11
    247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具体步骤是什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条件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动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企业投资者经其他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转让给其关联企业或者其他受让人P>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2)原合同,企业章程及其修改协议(三)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四)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名单(六)(七)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十条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名称、住所、姓名或者名称,转让方和受让方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国籍(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三)股权转让的期限和交付方式(四)受让方在企业合同、章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五)责任对于违约(6)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7)协议的生效和终止(8)订立协议的时间和地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转让法实施条例》第20条,股权转让的生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一方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
    2023-05-07
    227人看过
  • 技术转让合同规定了哪些转让技术的要求?
    技术转让合同对转让技术有以下要求:1、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成果;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产品、工艺、材料、品种等改进技术方案;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约定。技术转让合同(6)技术转让合同项目名称:________转让单位:________受让单位:________起止年限:________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技术转让合同订立合同双方:转让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__________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_________
    2023-07-02
    156人看过
  • 《民法典》中订立技术合同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订立技术合同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及使用费】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
    2023-05-03
    100人看过
  • 如果正确订立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就是一方将其所有或者掌握的技术让与另一使用的行为。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两点:一、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包括一方不得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二是不得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技术,或者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同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二、技术转让合同的内容复杂,涉及转让技术的范围、转让的对象、受让人使用技术的方式和范围、技术的保密、使用费的支付等,为了明确责任,分清权利义务,订立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6-04
    338人看过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计算机4
    设立中外计算机(硬件)产品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目录(1)总则(2)资本(3)贷款和租赁(4)资本转让(5)董事会(6)经理部门(7)主要业务活动(8)技术转让(9)产品销售(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11)技术培训(12)工厂筹建工作(13)外汇管理及平衡(14)利润(15)财务和审计(16)税收优惠(17)保险(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20)双方的责任(21)审批及注册(22)合营期限(23)不可抗力(24)保密(25)争端(26)文本和通知(27)合同的生效(28)附则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第一章总则1.1合同双方本合同以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签订本合同1.2法定代表和地址法定代表:乙方:_____姓名:_____职称:____
    2023-06-04
    161人看过
  • 转让合同中必须遵守的技术规定
    技术转让合同对于转让的技术有以下要求:(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定》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1)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3)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同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规定,技术合同的标的为技术秘密,该项技术秘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实用性。(2)不为公众所知悉。(3)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4)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技术秘密的
    2023-07-06
    408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行业限制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的共同研究,对中外合资企业按照行业进行分类审批,分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类。详见参考资料《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一)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二)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三)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四)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五)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023-06-06
    275人看过
  •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减免企业所得税
    信息时报讯(记者叶静通讯员莫剑梅张莹)近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据市地税局介绍,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据了解,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上述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
    2023-06-07
    459人看过
  • 上海市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接受外商投资设立自营企业的决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编号:为便于顺利实施《上海市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谈判批准程序和接受外商投资设立自营企业的规定》(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批准。根据《上海市优先发展利用外资产业和重点项目规划》、《上海市利用外资年度计划》或外商提出的合作建议,主管局(区、县)可以组织有关单位与外商联系,就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探索性谈判,同时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开展上述工作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本市有关外经贸单位开展咨询服务。在这个阶段,不允许签署任何有约束力的文件。经过资信调查、分析比较、择优选择和探索性谈判,中外双方已达成较为一致的合作意向,项目发起人应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建议书,报主管局(区、县)。经主管局(区、县)批准,报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外经贸委)一式三份,市计委、主管委员会办公室一式两份。市外经贸委接到项目建议书后,会同市计委
    2023-05-07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合资经营企业属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更多>

    #合资经营企业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退股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投资者要退股可分为四种情况: 一、外方因与新外方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而退股。 二、外方与中方投资者之间股权转让而退股。 三、外方退股,中方仍在,企业减资。 四、企业终止。 但要注意的是后三种情况合资企业经营期限如不满十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限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审批手续同股权变更相同
    • 想把技术转让情况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怎么订立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
      ①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②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③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④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以什么方式出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以下几方面: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
    •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有哪些注意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目前,技术出资,尤其是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出资方式和组织形式。但由于技术财产的无形性,股东应当如何约定技术股东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许多人感觉到很大的困难。那么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有哪些注意事项?
    • 设立燃气经营企业应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2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风险提示: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