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34:52 118 人看过

重整程序能否提起,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重整计划的制定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内容齐备。总的来讲一个好的重整计划大体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人的重整经营方案,这一方案应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放矢。

2.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分类,对不同种类的债权,其让步幅度和清偿顺序有所区别,一般分为四类:

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劳动债权;③税收债权;④普通债权。

3.针对债权分类,制定出债权调整方案和债权清偿方案。在债权清偿方案中,应规定各类债权的清偿时间、金额和清偿方式等。

4.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期限。

5.其它应当包含的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期限相关文章
  • 重整计划执行中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
    2023-06-14
    319人看过
  • 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内容的有哪些
    设定提存计划,是在企业年金计划中根据一定的标准确定企业单方或与职工双方每期固定的缴费水平,而不确定未来对职工支付年金的水平,也不提供最低保证,职工在退休时每期所能获得的年金水平主要取决于企业和职工的缴费金额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投资收益,投资风险完全由职工承担,因此也称作“缴费确定型计划”。在设定提存计划下,由于企业每期缴费金额在年金计划中明确规定,所以企业的会计处理非常直接和简单,主要包括确认企业年金费用和实际缴费两部分。由于企业年金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因而在我国,企业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根据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具体受益对象,按照事先确定的缴费金额全部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然后根据协议定期向年金基金缴费。对于按照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费的部分,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从职工各期应发工资
    2023-02-24
    59人看过
  • 产权重组中的税收筹划内容有哪些
    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一)企业清算的所得课税企业清算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契约等原因,不能或不再继续经营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具有法律效力的章程协议等文件精神,依照法定的程序,对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与结算,并对企业剩余财产进行分配,解除企业法人资格的一系列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清算的现象将越来越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清算时,应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清算所得应依法缴纳所得税。企业的清算所得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存货变现损益+非存货财产变现损益+清算财产盘盈净资产或剩余财产=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应付未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清算费用-企业拖欠的各项税金-尚未偿付的各项债务-收取债权损失+偿还负债的收入(
    2023-05-04
    97人看过
  • 计划生育假期规定有哪些内容
    计划生育假有哪些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妻可以享有计划生育假,包括婚假、产假、放节育环假、取节育环假等。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放节育环假和取节育环假:节育环对全身干扰较少,作用于局部,取出后不影响生育,具有安全、有效、可逆、简便、经济等优点,是最常用的节育用具之一。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计划生育假期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
    2023-05-05
    496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破产重整包括的内容: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2、债权分类;3、债权调整方案;4、债权受偿方案,以及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债权申报公告;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一、民企债务重组一般要多久民企债务重组一般要半年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权公司在债务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公司按照其与债务公司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且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提供重整方案。二、公司清算怎么清算公司清算具体流程如下,1、成立清算组并备案,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的姓名;2、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 债权申报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
    2023-04-11
    498人看过
  • 申请重整的股东会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申请重整的股东会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4、会议决议情况:(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
    2023-04-13
    234人看过
  • 重整计划:破产清算后的破产重整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且为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相关法律措施已经实施,如管理人已经产生、财产已经被接管等,在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下,债务人、出资人才有权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的是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没有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三大制度的程序设计上,不允许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程序之间的多次转换,债务人不得前后重复提出不同的破产申请。其主要原因是程序之间的转换的成本较高,过多的转换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符合现代破产法的经济与效率原则。3、人民法院已经受
    2023-07-16
    168人看过
  • 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重整程序终止是开始重整程序的公司因有不能完成重整工作的事实发生而终止重整程序。重整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法院认为重整计划有违公正、可行原则或其他重大违法情形,并裁定不予认可时,重整程序即应终止;二是重整计划未能得到关系人会议同意,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三是由于情事变更致重整计划不能或无须进行,且公司明显无重整可能或必要时,法院得裁定终止重整。重整终止后,法院作出的各项保全处分当然失效,原未能及时申报债权或股东权者,本依重整程序不能受偿或行使权利,于终止重整后其权利随之恢复,因重整而停止的股东会、董事及监察人的职权也同时恢复。重整开始后至终止重整前的公司行为对公司仍有拘束力。法院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时,应将裁定书发送主管机关并通知其为终止重整登记。对于合乎破产规定的,法院得依职权宣告公司破产。一、重整程序终止和重整计划终止有什么区别(1)这两个是不同的阶段,是有区别的,要注意区分终止重整程序
    2023-02-16
    353人看过
  • 营业税纳税筹划重点内容有哪些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要从纳税人、计税依据及税率三个方面来考虑。由于营业税的税率是按行业设置的,不同的行业适用税率不同,只要行业确定,税率的筹划空间并木大。而纳税人和营业额的筹划成为营业税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一、纳税人的筹划1、规避税收管辖权,避免成为纳税人的筹划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税行为就不属于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因此,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纳税人。2、提供应税劳务的筹划通常情况下,一项劳务的提供,一般由两个环节构成,即劳务的提供环节和劳务的使用环节。所谓“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是指应税劳务的使用环节和使用地在境内,而不论该项应税劳务的提供环节发生地是否在境内。由此可以确定,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
    2023-05-04
    110人看过
  • 经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具有哪些约束力
    重整计划的效力主要是对人的效力,体现在《破产法》第九十二条。根据该条的规定,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具有以下效力:重整计划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对债务人、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但是该约束力是债法上的约束力或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立法在此没有特别规定。所以实践中对重整计划的效力的认识中存在两种值得探讨的意见:其一、有人认为重整计划具有裁定的执行力:法院应该主动介入重整计划的执行;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根据重整计划直接办理股权、不动产过户手续等;其二、认为重整计划是债务人、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自由协商的结果,仅仅具有约定之债的效力:执行过程中法院不应该主动介入;利害关系人不可以直接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持第一种意见的主导力量是债务人,因为如果重整计划规定的所有内容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难题都可以抛给法院,如
    2023-06-14
    430人看过
  • 重整申请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破产重整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事项:申请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事实与理由: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共有股东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元,流动资金元,应收帐款为元,资产总计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总计负债元,资产负债率为%,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
    2023-06-11
    348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的资金募集一般有哪些方案
    破产重整计划的资金募集一般有哪些方案?1、鞋带圈方案:即方案所需要的资金来自重整债务人持续经营所得的收入,用重整企业继续经营所取得的收入清偿债权,可一次或分期对方案所确认的债权额进行清偿;2、与其他公司合并方案:即方案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与其他公司合并的方式,即以取得后一公司股票或债券为交换的条件,也可以与其他公司合并,由后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3、资本结构调整方案:即以追加借款或增加资本出资、发行股票等方式筹措资金;4、清理方案:即当分析表明公司已不能继续经营时,就只能提出清理方案,将全部资产出售,分配给债权人。
    2023-06-14
    360人看过
  • 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一、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的内容有哪些?根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者提交的食品召回计划主要内容包括:(一)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二)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三)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四)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五)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六)召回的预期效果;(七)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第二十四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食品生产者对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段
    2023-06-07
    405人看过
  • 一个完整的融资计划书需涵盖那些方面的内容
    融资计划书,其实是一份说服投资者的证明书.对它的撰写,大体分为五个大步骤:第一,融资项目的论证.主要是指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的收益率.第二,融资途径的选择.你做为融资人,应该选择成本低,融资快的融资方式.比如说发行股票,证券,向银行贷款,接受入伙者的投资.如果你的项目和现行的产业政策相符,可以请求政府财政支持.第三,融资的分配.所融资金应该专款专用,已保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第四,融资的归还.项目的实施总有个期限的控制,一旦项目的实施开始回收本金,就应该开始把所融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偿还.第五,融资利润的分配.如果,第一步已经完成,那么就可以开始第二步的实施。
    2023-06-09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期限
    相关咨询
    • 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都是有什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9
      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必要记载事项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2)债权分类; (3)债权调整方案; (4)债权的受偿方案; (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 企业重整计划的内容包括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9
      企业重整计划的内容包括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等。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 重整计划中的债权分为哪些种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般分五大类: 1、有财产担保权债权; 2、劳动债权; 3、债务人所欠税款; 4、其它社会保险(113条第一项以外的社会保险); 5、普通债权。有其它问题可以HI我。
    • 破产重整计划有什么内容,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1
      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必要记载事项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2)债权分类; (3)债权调整方案; (4)债权的受偿方案; (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 家里的公司最近破产了现在破产重整计划的内容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5
      从重整制度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重整制度是债务清偿法与企业复兴法的结合,社会利益与私权保护相调和的产物,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程序启动主体多元 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程序中,程序的启动主体只包括债权人及债务人。与此相对而言,重整程序的主体更加多元化,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股东,甚至董事会也在一些国家、地区的立法上也获得了重整申请权。例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282条即属此类。 担保物权受限 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