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长清区环保局邀请省环保厅政策法规专家张某某为全局工作人员进行新《环保法》辅导讲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4月2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环保法条文从47条增加到70条,被称史上最严环保法。
未经审批建设项目不得开工
新环保法中第十九条编制是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张某某介绍,此条是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这是一条新增条款,主要是为了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相衔接,具体规定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本条规定的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是指由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自己组织编制的自身发展规划。因为政府制定的规划,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执行效力或指导作用,企业事业单位自身的规划应当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划。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必须报经法定审批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
凡是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报经法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批准的,不论该项目建设本身是否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都不得开工建设;否则,将按照本法第61条规定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根据本法第63条规定: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尚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明确了环保部门享有现场检查权
现场检查制度在修订前的环境保护法中有规定。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在法律中明确了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享有现场检查权;同时,将被检查的单位由排污单位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新环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现场检查权是行政机关进行日常监管活动,实现行政目的的一项具有基础性、普遍性的权力。在环境执法中,现场检查可以督促排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积极防治污染;促使排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消除污染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保护问题;提高排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据了解,本条规定的现场检查包括: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可以查阅、复制相关材料;可以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环保法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在不同层级其名称不尽相同,主要包括:环保部,省级人民政府环保厅、局,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局,县级人民政府环保局等。
-
中国实施“史上最严环保法”
431人看过
-
今日起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式实施
124人看过
-
“史上最严”《环保法》今起实施将建环保“黑名单”
87人看过
-
“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即将实施
139人看过
-
“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将施行
240人看过
-
新环保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50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营运贴息最长不超15年明年1月1日起实施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为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日前制定并下发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办法》。符合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租房项目贷款予以一定比例和一定期限的利息补贴。对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办法》。办法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予
-
《民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3-29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由于它是依据本人意思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本人意思表示是发生委托代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又称为意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这种法律规定,即法定授权行为,是国家立法机关基于保护公民和维护交易秩序的特别需要,而作出的关于具有特定身份的民事主体有权代理他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依据人民法院或者
-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最新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0本规定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承运人(以下简称国内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航空销售代理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空管部门)、机场公安机关,以及航空油料企业、航空器材企业、航空信息企业等其他服务保障单位在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方面的活动。XX地区承运人、外国承运人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我国境内(不含XX)机场时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及旅客投诉管理方面的活动
-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骗婚的处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05《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民法典》第1051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
-
2019年1月1号起正式实施二胎政策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1关于计划生育二胎政策09年1月1日是有新条例出台并开始实施,但是无论新旧条例,如果双方一方为居民户口的都不具备二胎生育条件,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