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终身责任制的人员指的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2、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3、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4、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工程终身责任制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是实行“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方主体,分别建立责任人档案,如工程建设期间发生责任人变动,及时进行工序签证,办理责任人变更手续,让工程质量责任档案与责任人一生相伴,从源头上建立了确保建设质量的安全保障体系。制度规定,只要是参与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建设的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终身负责,不管何时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当时项目负责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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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终身责任制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7指狭义的法律,不能依赖的广义法律,中央有要求。一、2013年,中央政法委员会就有关切实防止冤案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事件质量终身负责的明确要求。法官事件的责任终身如名字所示,法官对自己审理事件的质量终身负责,出现问题后,不能因时间、职场和职务变化而免责。其实在中央政法委对法官案件责任终身制提出明确要求前,法官案件责任终身制在一些法院颇具雏形,如2008年云南省高院出台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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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刑事责任的具体是指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1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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