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3:00:17 298 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规定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的权力,同时也赋予其调查取证的权力。受伤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对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都有利益方面的不同影响。因而,工伤认定的结论,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在调查核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参保了,其单位会力主受伤职工是工伤,并为之举出对认定工伤有利的证据材料,反之,如用人单位未参保,它又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举出不利于认定为工伤的相关证据。由此,对工伤认定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如何依法做好工伤认定中的调查取证工作,提高工伤认定准确率,减少工伤保险基金流失,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应把握以下三个“点”:

熟悉案情,确定“重点”。

熟悉案情,有利于工伤调查做到有的放矢,既节省人力物力,又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伤调查时,首先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逐一理顺:了解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职工的身份、受伤程度以及事故经过等。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认定部门会取证吗看是否已过30日或一年申报时限,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如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查双方是否存在明显的事实劳动关系等。

缩小范围,锁定“焦点”。

有些伤亡事故是“边缘性”的,主要表现在“工伤特征”不能由现行法律法规所规范,也就是说,对受伤职工的伤是否是工伤不能立即下结论。看似工伤又不像工伤;看着不像工伤,但又可以认定工伤。对这类情形,由于人的思想认识不一致,对法律法规条款的理解和判定也不一样,从而难以对是否是工伤进行定性。我们称这些存在着的“不一定”为“焦点”。如:职工王某,下午下班后,与同事一起在路边饮食店吃夜餐,吃完后在回家途中遇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其事故发生地点是上下班必经路线,系机动车事故,与《条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相符。那么,王某在下班后停留饮食店吃饭,在回家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算不算工伤?有人说是,有人说不是,这就存在争议。这就要求调查人员对此焦点所涉及的事实予以深查,并对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最终作出“是工伤”还是“非工伤”的认定。

收集材料,提出“疑点”。

在受理工伤申请材料后,要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列出调查的“疑点”。收集材料包括单位(个人)工伤申请报告书、受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参保情况、医疗诊断结论、劳动关系证明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中,存在的疑点主要在申报时间、伤者身份、受伤时间、伤害部位、首诊病历、目击证人及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类型的伤亡事故可能存在的疑点也不同。如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自相矛盾的材料、虚假证据、不合常理的证明等,要列出疑点,在下次调查中重点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在哪个部门做工伤认定?工伤应怎样认定
    一、工伤应怎样认定工伤认定,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是因工造成的,还是非因工造成的事实。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以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为工伤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对工伤认定的范围,应予注意的是
    2023-03-26
    227人看过
  • 要去什么部门认定工伤
    申请工伤: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去劳保局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一、如何申请工伤赔偿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二、工伤赔偿怎
    2023-04-07
    171人看过
  • 人社部门工伤认定期限
    工伤认定期限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自受伤之日起30日,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和工会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1年。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为6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2023-02-28
    41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所遇争议之一:认定工伤的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方面,提供了可供具体操作的规则,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用人单位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因素,使得投资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时有冲突。又因在对职工劳动保护的投入方面缺少强制性的规定,投入多寡及对劳动安全的重视程度因用人单位而异。在具体适用工伤法规时,因为地方政府的态度及双方当事人所处地位的不同,利益上的冲突在所难免。而欲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作出工伤认定,所以在实践中便产生了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条文不同的解读,现将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选几个出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首先说的是,认定工伤的部门:职工在工作中如遇到事故伤害,第一个程序是要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进入到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待遇程序。这时,向哪一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
    2023-04-26
    155人看过
  • 工伤部门会对工伤员工调查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一、工伤认定流程需要什么?一、工伤认定流程为: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
    2023-03-27
    38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要有一定依据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所遭受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将成为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工伤认定,首先要明确认定主体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很明显,在一般情况下,认定工伤的权限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此,从理论到实践都无异议。然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究竟由谁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对认定结论不服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却值得探讨。从现行有关规定看(具体而言,是根据劳动保障部的有关函复),在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下,如双方对是否属于工伤存在分歧,应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
    2023-06-22
    195人看过
  • 工伤认定部门不作为法院可直接认定工伤
    翻斗车司机在工作地点保养车辆时发生事故,仲裁委、法院先后委托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迟迟不做书面答复,法院最终判决职工构成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事件:工作中发生事故致胸椎骨折柴林是石家庄某路桥公司的职工,2005年5月在某路桥公司井陉某养护工区担任汽车驾驶员。当年6月23日下午,因连续几天大雨不能正常施工,他在施工路段养护区检修汽车。当他试图打开大货车机盖时,因用力过猛扭伤。柴林告诉记者,他当时认为是肌肉拉伤不碍事,可是到了26日,柴林由于疼痛难忍,被急救车送到石家庄市交通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第12胸椎压缩性骨折。经住院治疗两个月后,柴林出院回家休养,用人单位支付了此笔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至2001年6月,公司一直按照病假给柴林发工资。2001年7月,柴林被调回机关,每月发给全额工资。出院后,柴林多次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赔偿遭拒后,2001年9月开始,他向劳动部门反映自己的
    2023-06-10
    103人看过
  • 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能算工伤吗
    一、未经劳动部门认定的能算工伤吗1、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来做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6-16
    292人看过
  • 了解做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
    做工伤认定一般去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不做工伤认定,可以直接去做鉴定吗不做工伤认定,不得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是在职工进行工伤认定为工伤职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
    2023-07-08
    192人看过
  • 工伤认定怎么做工伤认定应由哪个部门进行
    工伤应当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六十日内进行认定,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由上述行政部门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一、工伤索赔申请多长时间立案工伤索赔申请的立案期限,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3、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期限内,暂停工伤认定决定。相关的法律规定,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1
    320人看过
  • 进行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一、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核实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
    2023-04-28
    378人看过
  • 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哪个部门认定,工伤
    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部门认定,工伤等级鉴定一般是在伤情较稳定后做,但如果伤情较轻微的,越快做鉴定对工伤员工举证越有利。一、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哪个部门认定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二、工伤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在《认定工伤决定书》作出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做,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的,尽早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
    2023-04-30
    42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由市级劳动部门作出的吗
    工伤认定并不一定由市级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管辖一般是县以上劳动管理部门或者社会保障部门,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具体特点有: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一、工伤认定程序(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二)制作《
    2023-02-10
    41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程序:劳动部门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由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工伤决定认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第三,材料收齐后,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一般会选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之后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作《劳动能力嘉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鉴定委员会一般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如果对于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劳动工伤鉴定流程有哪些(2)劳动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
    2023-07-12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工伤部门在哪个部门认定了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9
      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的情况。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者,在工作中没有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类案件,对于劳动关系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企业逃避工伤赔偿义务的借口。那么工伤认定是哪个部门,工伤应如何认定?
    • 工伤未经劳动部门认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01
      未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工伤认定部门叫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3
      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获得法律手段救济的前提条件。职工因为工伤死亡,近亲属应当首先申请工伤认定,以法律形式把死亡性质确认下来,才可以走法律途径获得救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
    • 工伤认定部门如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认定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最快的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
    • 确认工伤应向哪个部门举证,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劳动者举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亲属,在规定的时效内,提供条例规定的材料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