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需满足以下全部申请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
2、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3、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4、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二、办理材料
原件,申请单位签章。
原件,申请单位签章。
原件,申请单位签章。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签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签章。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签章。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签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流程描述】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预受理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递交窗口;
4.行政机关作出许可/不许可决定后,前往窗口领取审查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流程描述】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单》,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行政机关作出许可/不许可决定后,通知申请人前往窗口领取审查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一楼
五、办理时限
12(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高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2017年)
第三十八条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规划条件,不得改变用地性质,不得提高容积率,不得降低绿地率,不得减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调整规划条件:(一)因城乡规划修改导致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二)因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的;(三)因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需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调整出让用地的规划条件,应当先行按照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程序修改其依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2017年)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2017年)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2017年)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修正)(2017年)
第二十七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村庄规划区范围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规划选址审批的建设工程,还应当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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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1具体你要到你们当地建设部门咨询的,他们的回答才是硬道理~呵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分两种情况:划拨土地要先办理选址意见书(城建主管部门),然后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发展计划部门),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城建主管部门),再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主管部门)。通过拍卖获得的土地只要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去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城建主管部门),再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主管部门)就可以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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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以出让方式供地: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 3、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划拨方式供地:1、取得选址意见书;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以划拨方式供地和出让方式供地以外(含临时用地):1、取得规划条件,根据规划条件的审批意见办理;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3、审定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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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1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 以出让方式供地: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 3、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 以划拨方式供地: 1、取得选址意见书;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 以划拨方式供地和出让方式供地以外(含临时用地): 1、取得规划条件,根据规划条件的审批意见办理;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立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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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后十五日内,依法在有关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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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5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申请》(须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用地红线图(包括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条件、规划条件及附图)1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