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公约对于承租人有约束力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6:23:14 99 人看过

业主公约对于承租人有没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因为承租人作为物业的非业主使用人,在承租物业时业主会对其使用物业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所以承租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

尽管业主没有违反业主公约,但为了督促业主约束非业主使用人(承租人)遵守业主公约,根据条例规定,业主对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业主公约对承租人有约束力,具体您可以查阅出租人(也就是业主)签订的业主公约的具体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公约相关文章
  • 业主是否应对承租人违反物业公约承担责任?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因为承租人作为物业的非业主使用人,在承租物业时业主会对其使用物业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所以承租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尽管业主没有违反业主公约,但为了督促业主约束非业主使用人(承租人)遵守业主公约,根据条例规定,业主对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业主的车在小区被损坏物业承担责任吗业主车辆在小区受到损坏的,需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能查找到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赔偿。不能查找到损坏人的情况下,物业管理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业主车辆停放不规范或者对损坏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相应减轻物业的管理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
    2023-08-06
    380人看过
  • 赡养协议对那些主体有约束力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的协议如果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愿,旦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有效协议也有个约束的范围,分别赡养父母的协议只能在签订子女间发生效力,签订协议的子女也不得以此协议内容约定来对抗父母的赡养义务。协议是子女们之间就如何更好地赡养父母而签订的,虽然它体现了平等主体的意思自治原则,但该自治并不能对权利主体的合法利益造成侵害。对就有子女而言。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法定的。协议主体之间就赡养义务和被赡养的主体负有连带责任。一、多个子女该怎样赡养老人多个子女该赡养老人有以下方式:1、多子女可以在老年人的意愿下就赡养内容达成协议。赡养协议达成后,子女应当按照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签订赡养协议将是避免赡养纠纷的一种方式。子女签订赡养协议后,可以按照赡养协议履行,既满足了多方意愿,又履行了赡养义务;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
    2023-03-13
    167人看过
  • 受邀约的要约人有拘束力吗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只要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的,才会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招标中的邀请函是否属于邀约招标?招标是否属邀约邀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因此,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
    2023-07-25
    249人看过
  • 婚前忠诚协议对于婚后有约束力吗
    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法不禁止即可为的精神,此种协议是有法律约束力的。1、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该条确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应该诚实、坦诚相待以及互敬互爱。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当事人婚前签订此忠诚协议,就是为了履行对妻子的一个忠诚义务,只是在与其它人不同的是,将这个原本比较抽象化的忠诚协议具体化了、书面化了,并规定了违反此忠诚协议的后果。因此,这个婚前忠诚协议完全符合民法典的原则和精神。2、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不存其中任何一方受胁迫或者受欺诈而违背自身意志的情形,我国法律其中一项基本精神即法不禁止即可为,而该忠诚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在司法实践当中,根据《民法典》的相关精神,在处理离婚案件的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
    2023-04-17
    239人看过
  • 要约邀请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吗
    在一定条件下会有约束力。一、因错误陈述或欺诈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要约邀请中明确了交易条件或其他保障性条件的,相对人基于要约邀请中的条件而发出要约时,邀请人应该在承诺时兑现要约邀请中提出的条件或允诺,如果要约邀请中允诺的条件与实际不一致,有可能属错误陈述或欺诈,进而符合民法典第五百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或第三款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所以,要约邀请中的误述和对要约邀请中允诺的条件的违反,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我国也有学者持相同的见解,认为要约邀请也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特别是当要约邀请中包含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时,如定标方法与标准、股票认购方法等,如果他人发出要约,而要约邀请人却不按要约邀请中既定的方法或标准承诺,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责任等。司法实践中也有这样的判例。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06-15
    65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对谁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由谁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指物业服务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即有关物业的开发单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活动。建设单位在与物业买受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纳入物业买卖合同中。2、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它代表业主利益,实行自治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经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后,取得合法资格。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有权
    2023-04-04
    63人看过
  • 承租人违反了业主公约业主是否承担责任
    1、承租人违反了业主公约业主需要承担责任。基于其实际的物业的使用,作为物业管理区域内最高自治规范的业主公约可以依法约束非业主物业使用人,非业主物业使用人一般指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代管人、典用人等实际使用物业的人,业主对非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一、业主公约怎么制定1、关于业主公约的法律性质我国为了加强商品房销售在1997年的时候,明确了业主公约的制度,业主公约是为了更好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人的合法利益。业主公约是有全体业主共同协商而确定的,确定生效之后,对全体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有着约束的能力。2、业主公约中业
    2023-03-19
    96人看过
  • 占有对法律的约束力
    占有的法律效力是: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即对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能力。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即不得占有。盗窃罪和非法占有的区别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只要是在他人的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即使他人没有现实地握有或监视,也属于他人占有。例如,他人住宅内、车内的财物,即使他
    2023-07-06
    455人看过
  • 受要约方可以通过要约人有约束力吗?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只要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的,才会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要约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约条件,愿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向表示,如果受要约人未对此表示做出回应,该要约对受要约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二、什么叫要约约
    2023-04-04
    82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吗
    竞业禁止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果竞业禁止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来自双方真实的意向表达,本协议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规定经济补偿条款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规定经济补偿条款的竞业限制协议属于本协议中明确规定的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人,雇主可与工人商定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每月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r合同。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无经济补偿条款的竞业禁止协议不一定具有约束力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的规定,劳动者有选择履行义务的权利,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也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因此,效力待定,不一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2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6条,2013年规定:“双方在劳动合同或保
    2023-05-07
    142人看过
  • 公司对隐名股东对外担保有约束力吗?
    一、公司对隐名股东对外担保有约束力吗?公司对隐名股东对外担保是没以有约束力的,但如果公司承担了此股东的身份那么在担保的时候就要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隐名投资是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
    2023-06-02
    318人看过
  • 招聘广告对单位有约束力吗
    一、招聘广告对单位有约束力吗招聘广告的法律性质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广告,其性质如何似乎存有争议,有人认为其为要约,而有人认为其为要约邀请。要约是指期望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二者的区别在于:1、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要约邀请则不是;2、要约通常只能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邀请则不受此限制;3、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含拟定立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包含;4、要约的目的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简言之,要约与要约邀请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要约人与要约邀请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招聘广告的法律性质应为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即用人单位发出招聘广告后,并非具有受约束的地位,而是通过招聘广告吸引应聘者前来应聘,而
    2023-05-04
    205人看过
  • 公证是否对房产遗嘱有约束力?
    房产遗嘱不是必须公证。并且遗嘱公证后不是百分百有效。在遗嘱公证之后并不代表着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否有效和公证是没有关系的,公证只是为了要证明遗嘱的效力,但是并不是意味着公证过之后就为有效。若是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则公证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同理若是遗嘱是无效的,就算经过了公证,仍然是没有效力的。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如下:(一)自行撰写或者委托律师代书遗嘱材料。(二)携带遗嘱、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三)公证处受理后,按照公证员的指示和引导办理。《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
    2023-07-01
    382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一、业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哪些?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二、小区失窃物业有责任吗如果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特别是保安义务,那么业主的财物被盗,物业公司一般不需要对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导致业主财物被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致使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业
    2023-04-11
    8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公约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制定的关于业主及使用人行为规范和守则的自律性约定,是维护广大业主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的行为规范,也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法律文书。 业主公约经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 更多>

    #业主公约
    相关咨询
    • 业主公约对于承租人是否有效?承租人违反了业主公约,业主承担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虽然马建设是真正的业主,王先生作为承租人只是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王先生的权利义务由他和马建设进行约定,但是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物业的使用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 尽管业主并没有违反业主公约,但为了督促业主约束非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主对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要承担连带责任。 非业主使用人是指没有物业的所有权,但是对物业享有使
    • 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6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因为业主大会是由建筑区划内的全体业主参加,依法成立的自治组织,是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机构,对建筑区划内的某些事情作出的决定,同样代表了业主的意见。 因此,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 合同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对谁的约束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该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单位以外发生事故受到伤害的,单位概不负责。这就将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不负主要责任的,应该认定为工伤也排除在外了。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险,以此为由,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那么劳动合同中
    •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中的债务有约束力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3
      退伙时与合伙人约定对退伙之前的债务不负责,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合同具有相对性,对退伙之前的债务不负责的承诺是合伙人做出的,对退伙之前的债务不负责的合同也是合伙人之间订立的,不是与债权人订立,对债权人没有任何约束。因合伙负担的债务,对外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之后仍然需要对退伙之前的债务负连带责任,但是可以还完之后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对私企有约束力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有约束力。r《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