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补充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8:04 262 人看过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浙政办函[2001]86号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补充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企业新型劳动关系涉及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大,必须周密部署、审慎操作,积极稳妥地展开,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省属集体企业改制涉及劳动关系转换的,可结合实际参照本意见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补充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00一年九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搞好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实施浙政办发(2000)178号文件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建立企业新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形成真正市场化的劳动用工关系。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时,必须与所有在职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根据企业职工不同情况,经双方协商,新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不受原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限制。

二、按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要求,鼓励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省属国有企业中退出。对改制后不保留国有股份的,要依法解除或终止原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并给予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改制后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持股企业的,在与在职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若今后进一步改制为不保留国有股份的企业,按照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给予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对改制当期因企业减员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四、改制后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持股企业,今后由于企业原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合同的,给予改制前原国有企业工作年限补偿以及在改制后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方要求不再续延劳动关系的,给予改制前原国有企业工作年限补偿以及在改制后企业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时本人不愿续延劳动关系的,给予职工在改制后企业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职工原因解除与企业劳动合同的,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五、改制后的国有持股企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时,按改制前后的职工工作年限分段计发。其中,改制前的原国有企业工作年限所需补偿,由改制企业的国有股持有单位承担;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所需补偿,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

六、改制后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持股企业职工按国家政策退休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其退休后的社会保障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省属国有企业改制时,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分按改制前12个月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或月标准工资为基数计发。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2倍。为适当均衡不同企业的补偿标准,企业月平均工资超过1999年省属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970元)的,一律按970元标准计发。

八、省属国有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原政策与本补充意见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意见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关于支持徽风报刊亭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关于支持徽风报刊亭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关于支持徽风报刊亭建设的意见(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安徽日报报业集团二00三年九月二十八日)为进一步巩固党和政府的宣传舆论阵地,促进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扶持、发展文化产业,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现就推进各地徽风报刊亭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目标,完善组织1.徽风报刊亭项目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作为业主,按母子公司体系出资建设。一期工程2003年内在17个省辖市规划布点3000个,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近万
    2023-06-09
    194人看过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关于湖北省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省劳动厅关于《湖北省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建立和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是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具体体现,是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培训和就业相结合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新生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改善劳动力素质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解决再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从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开展工作,尽快出台试点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1999年9月1日在全省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日湖北省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遵循“科教兴国”战略和“两个根本性
    2023-06-04
    445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单位关于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就业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劳动厅等单位《关于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就业问题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就业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劳动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地税局浙江省工商局(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近年来,在部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驻军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对促进部队的建设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部队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困难。为了进一步做好部队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国发〔1993〕43号和浙政〔1997〕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具体意见:一、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就业问题,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部队、个人和全社会的积极性,实行当地政府积极安排和部队努力创造就业条件安
    2023-06-10
    248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房改办、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剩余公有住房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房改办、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剩余公有住房的处理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剩余公有住房的处理意见(省房改办省财政厅2002年5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闽政[1998]32号)精神,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剩余公有住房的管理,杜绝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进一步盘活存量住房,筹集住房补贴资金和廉租住房房源,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剩余公有住房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公有住房,于1998年12月1日停止福利分房前已出租给现住户居住的,仍可按房改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现住户出售。尚未购房的现住户,仍按规定的相应标准向原产权单位缴纳房租。二、国家机关和财政补助(含预算内
    2023-04-22
    329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三月十四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的意见?为加快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法清理劳动关系?(一)企业在实施改制、关闭、破产之前,应对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应当在本企业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张榜公布。?(二)纳入安置范围的职工必须是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时依法认定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三)下列人员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从未履行合同,属于挂靠或寄户人员;2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前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已终止劳动关系;?3因私出国(境)定居、不再与原企业保持劳动关系;?4企业实施改制、关闭、破产
    2023-04-23
    280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劳厅关于加强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有序化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劳动厅《关于加强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有序化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关于加强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有序化管理的意见省政府:为完善我省市场就业机制,加强对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的宏观调控,坚持招用外省劳动力必须满足紧缺行业、控制一般行业、防止乱招滥雇、减少滞留人员的原则,使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有序化,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对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实行宏观调控。由省人事劳动厅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各市县、省属各单位下达次年使用外省劳动力的指导性计划,并按量发放《外来人员就业证》和负责做好统计、管理工作。《外来人员就业证》由各市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签发,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制。二、实行外来劳动力管理和社会保险分级管理制度。按省人大颁布的《海南经济特区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等三个保险条例规定及省政府第
    2023-06-10
    239人看过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支持苏北经济发展有关国土管理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支持苏北经济发展有关国土管理优惠政策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支持苏北经济发展有关国土管理优惠政策的意见根据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和进一步支持苏北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实际,建议自2002年10月1日起,苏北地区县级以上开发区内新建的工业项目用地,除补偿农民和上缴中央的税费外,给予以下政策优惠: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省集中部分,全部留归地方,专项用于当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省不再收取。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级部分,省里不再集中,由地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开发。三、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实行先征后返。返回的资金由苏北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2023-06-10
    376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省财政厅2004年9月)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提高职工住房保障能力,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对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职工住房消费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
    2023-06-10
    332人看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我省公墓清理整顿的整改意见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民政厅《关于我省公墓清理整顿的整改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我省公墓清理整顿的整改意见(省民政厅2000年1月1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1998〕102号)要求,在省清理整顿公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民政、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从1998年10月至1999年9月,对全省33座公墓进行了重点清理,通过积极努力的工作,遏制了乱批乱建公墓,严格了公墓申报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我省公墓建设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全省共有16座公墓未经省民政厅批准,占清理
    2023-06-10
    278人看过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人事厅、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加强乡镇企业专业技术力量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人事厅、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加强乡镇企业专业技术力量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研究执行。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五日关于加强乡镇企业专业技术力量的意见省人民政府:为了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专业技术人员支援乡镇企业,鼓励和帮助乡镇企业加强专业技术力量,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乡镇企业发展很快,不仅已成为农业翻番、农民富裕的重要支柱,而且已成为振兴湖商经济的生力军。但是,目前乡镇企业人才奇缺,必须从人事制度上进行改革,打破城市与乡村、全民与集体的界限,打破人才“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界限,广泛开发人才资源,疏通人才向乡镇企业流动的渠道,逐步建立乡镇企业的专业技术队伍。各部门、各单位应顾全大局,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切实把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抓紧抓好。专业技术人员较多的单位,要力求每年安排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支援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到乡镇企业工作的
    2023-06-09
    343人看过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来源:作者:时间:2011/01/2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2]10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省劳动保障厅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2]10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完善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2002年3月7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我省开展这项试点工作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
    2023-06-09
    87人看过
  •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村内筹劳管理的办法
    为了加强对村级集体组织筹集劳务(以下简称“筹劳”)的规范管理,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村内筹劳管理的有关问题,制定本办法。一、筹劳的原则、对象、标准兴办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劳务,严格按照“一事一议”、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向村民筹集。筹劳对象限于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的本村劳动力。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劳标准。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高于3工,出劳或以资代劳由农民自愿选择。以资代劳工价按照县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年初公布的标准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农民筹劳,不得强行以资代劳。未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地方,不得按此管理办法向农民筹劳。二、减免规定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校就读的学生、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患者、孕妇、
    2023-06-09
    366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租赁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租赁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强我省房屋租赁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1995年8月)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种交易行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扩大,我省城市房屋租赁在房地产市场中日渐活跃。房屋租赁的发展对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活跃城乡经济,发展第三产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由于房屋租赁市场方面的法规不健全,管理行为不规范,管理手段不到位,使得房屋租赁市场出现了许多问题: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转租公房,从中牟取暴利,致使国家和集体损失大量的房屋租金;利用出租房屋搞违法犯罪活动,在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定;不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的生活秩序,污染居住环境,影响房屋使用的安全;国家税费
    2023-04-22
    289人看过
  • 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四月十五日关于规范我省社会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四月十五日关于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省劳动保障厅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社会保障卡(下称社保卡)是利用集成电路卡(IC卡)技术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用人单位社会保障信息收集、识别、共享和交换的一种工具,是持卡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身份凭证,也是持卡人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流的接口。充分发挥社保卡的应用,保证其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2023-06-09
    387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山东省行政厅发布关于补发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7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178)本通知。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指标招用,曾与我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招用手续不全、但有明确档案记载或原始资料能证明其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我省农业
    • 湖南省社保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劳社发2021年.50号退休工人丧命丧葬补贴费.抚恤金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
      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量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限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准则,以六个月总额计量。”根据上述限定,丧葬费的计量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为准则。受诉法院所在地通常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流程时,即视为意外职责人所在地。其计量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意外职责人所在地上2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6个月 (
    • 省发改委与财政厅之间是什么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3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每个省都是主导部门,行政级别上发改委和财政厅之类是平级.省发改委的主任等于财政厅厅长,副主任就是副厅级干部.不过,一般情况下,由于发改委掌握了项目立项,能源等关键部分,发改委比其他部门权力更大一些,这个.发改委的主要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
    • 河北省劳动人事厅文件(最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
      河北省劳动人事厅文件 冀劳人企薪[1988]320号 河北省劳动人事厅河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在部分国营企业建立职工正常升级制度的暂行规定 各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搞活企业内部分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2号《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中“企业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脱钩。企业实行